返回第71章 升任知府(1 / 3)  明末之血色华夏首页

护眼 关灯     字体:

上一章目录 纯阅读 下一页

最新网址:wap.ibiquxs.info
    李致远接过信,拆开阅毕,不禁大为欣喜。

    吕大器不仅没有怪罪自己擅杀邓毛溪及其属下一千余众,反而称赞李致远干的好。

    吕大器历数邓毛溪的种种恶行,称李致远除掉劣迹斑斑的邓毛溪,是为江西除了一大祸害,是利国利民的大好事。

    并且还称赞李致远练兵有方,率三千婺源兵以极其微小的代价就将千余伏兵尽数斩杀,称得上是精锐之师。

    至于李致远所请,调拨物资援抚州,吕大器也批准了,并表示三五日之内即会从南昌紧急调运一批粮食、军资。

    若只是如此,李致远还不会如此欣喜。

    更关键的是,对于李致远禀报的抚州知府辞官、抚州现在无人主政这一情况,吕大器表示他已经表奏朝廷,建议让李致远暂代抚州知府!

    虽然还要表奏到朝廷,等吏部、内阁和皇帝通过之后,李致远的任命才算有效,但以吕大器现在的地位,这种建议几乎没有被否决的可能,李致远升任抚州知府几乎已经是板上钉钉了。

    中央集权的帝制时代,理论上,天下所有的官员都是皇帝任命的,但皇帝怎么可能真去任免天下上千的官员,这自然需要其他高级官员代劳。

    之前的朝代暂且不论,只说大明朝。

    明太祖废除了丞相,像朱元璋这样事必亲躬的工作狂皇帝,后世皇帝哪里做得到?

    于是在明成祖时期成立了内阁,协助皇帝处理国家大事,后来内阁权力越来越大,内阁是具有任免官员的权力的。

    对于重要的高品级官职,很多时候都是内阁阁老提出官员任免的一个建议,然后交由皇帝裁夺。

    而低品级的官职,一般由吏部提出名单,交由内阁裁度,内阁同意后当然也要让皇帝知道才能下发命令。

    一般都是走个过场,皇帝不可能真的去管天下成百上千的知府、知县的任免,他又不认识,哪知道好不好。

    当然,皇帝也是有任免权的,不过随着内阁权力增大,很多事情如果不经过内阁,就算是皇帝的话,分量也会大打折扣。

    如果皇帝想要任免的官员内阁不同意,而皇帝又没有那么强势的话,任免很有可能不能生效。

    当然,与前几任皇帝不同,崇祯实际上是一个权利控制欲极强的皇帝,若不是实在办不到,他恨不得连一个知县都要亲自考察、任命。

    与历朝历代其他末代皇帝都大不一样,崇祯直至在煤山自缢前夕,都牢牢掌控着大明朝的权柄。

    当然,底下官员们阳奉阴违,或是消极怠工,或是期满蒙蔽,让崇祯的旨意得不到执行,这也是事实。

    崇祯当了十七年皇帝,一共换了五十几位内阁大臣,六部尚书也更换的极为频繁,杀的阁臣、督师、尚书等等各种大官简直数不胜数。

    前有大名鼎鼎的督师袁崇焕被凌迟,刚刚又诛杀了内阁首辅周延儒、督师范志完、总督赵光忭。

    无论是内阁首辅这样的最高级别的文官,还是领兵一方的督师、总督,崇祯都是想杀就杀。

    可以说得上是生杀予夺尽在他手,堪称是史上绝无仅有的实权末代皇帝。

    谁还能说这位末代皇帝权利不大?对臣属掌控得不严?

    从这一点来看,崇祯要比其他末代皇帝幸福得多,没有后宫干政,没有权臣、外戚弄权,也没有将皇帝玩弄在鼓掌的阉宦,更没有威胁中央朝廷权威的割据军阀。

    直至崇祯自杀前,大明朝也并未形成什么真正意义上的割据势力。

    即使是左良玉、吴三桂,也不敢过于嚣张,最多是稍稍有些消极怠工,离真正的军阀还差了十万八千里,直到崇祯死后,这两位才真正成了一方势力。

    天下成了如今这般模样,除去大明朝廷近三百年累积下来的积弊、士大夫文官势力集团的集体腐化堕落以及气候巨变、天灾、瘟疫等等外部因素,作为握有实权的皇帝,崇祯自己实在是难辞其咎。

    他的权利欲、控制欲没这么重,别事事亲力亲为,少瞎指挥,说不定大明朝还不会亡的这么快,再苟延残喘几十年也不稀奇。

    至于李致远的知府任命,自然也是要崇祯点头的,但以吕大器目前的地位,基本上是不会有什么意外的。

    日后若是李致远想要更进一步,估计就要崇祯皇帝亲自决定了。

    一旦真和张献忠交上手,并且干的还不错,做出了成绩,李致远才算是真正入了崇祯的法眼。

    不过现在能从七品的小知县升为四品的知府,李致远也算是步入了中层官员阶层,还是很值得庆贺的。

    果然还是乱世的机会多,短短两个月,李致远就直升四品知府了,这在天下太平时期,简直是不可想象的。

    就算你政绩再突出,在吏部考绩再优良,不熬个好几年,一个小知县别想这么快升为知府。

    而且都是一步步地升上去的,像李致远这么一步登天是极不可思议的。

    但现在是崇祯末年,一切都乱了,这种事情也
最新网址:wap.ibiquxs.info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章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