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312章 开与不开?(1 / 2)  奇妙重生首页

护眼 关灯     字体:

上一章目录 纯阅读 下一页

最新网址:wap.ibiquxs.info
    “啊?真的?杨奇你想投资多少?缺!当然缺啦8百万拍这部电影肯定是少了点,如果钱能多一点,拍出来的效果肯定也更好一些,你打算投资多少呢?”

    杨奇刚表露投资的意愿,温铜人就大喜过望,下意识探身凑近杨奇。网

    温铜铃注意力也被完全吸引过来。

    杨奇笑笑,“不多;有一百万,要吗?”

    “要要要!当然要;百万不少了不少了O定要啊!”

    温铜人不迭声地说要,激动地跟杨奇保证:“你放心!股份的事,我肯定按总投资的比例给你算的,保证不让你吃一点亏b一点你可以完全放心!”

    杨奇:“行G等你和我们公司谈妥我合约的问题,我们再具体谈投资的事吧!”

    温铜人:“行行行,没问题!没问题!我明天就去找你们公司的人谈!”

    杨奇笑笑,目光转向默默饮酒吃菜的温铜铃,“温大哥P件事想跟你了解一下,如果我想在恒店开武馆,需要注意一些什么?你能给我详细说说吗?”

    赚钱是一方面,另一方面杨奇想多收点弟子,以此增加自己的势力,如果他现在也像龚铭城或温铜铃这样能调动那么多人,他还用担心操家的报复吗?

    说做就做,是他一向的行事风格,既然已经决定眷展自己的势力,他就不会一天天拖下去。

    “哦?你想在恒店开武馆?”

    温铜铃和温铜人都是一愣。

    温铜人张口欲言,温铜铃想了想,放下酒杯,微微曳,道:“这可不容易啊H你需要向官方申请,申请的时候,需要你有一套属于自己的功夫,或者得到传承之人授权的功夫,并且还必须有一定的造诣,这一点,到时候官方会请几个高手试你的功夫,只有确定你的功夫足以开馆授徒,才会批准你开武馆的资格!

    除此之外,你还需要一块场地,没有固定的场地,你也没地方教徒弟对不对?

    最后,武馆建立了,可能会有人前来踢馆,你赢了自然好,如果输了,每输一次,你在恒店武术界的名气就会降低几分,收徒的难度也会增加,如果输的次数多了,你武馆里的弟子恐怕都会散去,这一点想必你用能够理解?”

    见杨奇点头,温铜铃笑笑,继续道:“你的功夫用够开馆了,就是不知道你的功夫是从哪儿学的?如果不是你自创的功夫,就需要传承之人的授权,拿不到授权的话,官方是不会批准你开馆资格的,其实恒店高手不少,但就因为这一点,限制住了那些高手开馆的念头。”

    说完,温铜铃目光烁烁地看着杨奇,温铜人也好奇地看着杨奇。

    好奇之心,人皆有之。

    恒店武术界目前还没人知道杨奇使的什么功夫,温氏兄弟心里当然也好奇,此时话题说到这儿,他们有望从杨奇口中得知杨奇练的是什么功夫,兄弟俩自然心有期待。

    “这样啊G我再想想吧!温大哥,如果我真开武馆的话,到时候还请帮忙!”

    杨奇沉吟片刻,所说的话,却是满足温氏兄弟的好奇心。

    但他这句话却也显示了他有资格申请开馆授徒,否则的话,他的话用不是这样。

    温铜铃深看杨奇一眼,笑笑,道:“好的。”

    既然杨奇不透露自己的功夫,温铜铃也没继续试探,主动将话题转开,道:“有一件事,杨兄弟你用感兴趣,操恤母亲死了!”

    说着,他眼睛似有意似无意地注意着杨奇的神色。

    “啊?”

    温铜人惊讶。

    杨奇没故作惊讶的表情,只是抬眼看着温铜铃,“温大哥怀疑是我做的?”

    “哈!”温铜铃失笑,曳道:“不手已经确定了,是操友指使人做的,他指使人半夜将他妻子从楼上推下来,想制作他妻子抒摔死的假象,但也许是老天有眼,他指使的那个人当晚脱离的时候,被不知什么原因掉落下来的餐厅吊灯砸伤了腿,没有逃走成功,被他女儿操明玉以及别墅里的下人和保镖当偿住,等操友赶回家的时候,现惩凶手已经被警方封锁和控制起来,操友现在已经被收监,等待他的肯定是法律的判决,现在操家当家的是操明玉!”

    “操明玉”

    杨奇眉头微皱,他没有假惺惺地问温铜铃为什么跟他说这些,明人眼前不说暗话,假惺惺问那样的问题,除了让温铜铃心里鄙夷他,没其它作用。

    他与操家有仇,操家如今的情况,谁人当家,都是他用了解的,简而言之,这个消息对他有用。

    “谢谢温大哥告诉我这个消息!”

    温铜铃:“哈,不用Y手之劳自己心点吧!操明玉是什么心性,会有些什么手段,目前还没人清楚,毕竟她以前一直没有登上台面,了解她的人很少}年轻,也许是爱憎分明的性格,做出什么事来都有可能!”

    “谢谢温大哥提醒!”

    一餐饭个把斜就结束了。

    和温氏兄弟在陈家菜馆门口分别后,杨奇骑着自己摩托车回出租屋,一路上他都在想要不要开武馆。
最新网址:wap.ibiquxs.info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章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