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兵等人也别无选择,还好,终于写完了大混子间恩怨永远是以斗殴开始,并以斗殴结束这就是宿命,混子的宿命
指望通过司法途径解决?这在当年,简直是开玩笑一样
首先,当年赵红兵也好,赵山河也罢,不出人命谁都不会报官,报了官以后根本就没法在江湖中立足
其次,赵山河当时身背两起重伤害,被通缉,加起来不判个10年也得判个8年,但是他就是可以在市区大摇大摆的“跑路”,大摇大摆的市公安局门口的饭店大吃大喝,这正常吗?包括95年赵山河回来以后,也是依旧在市区“跑路”,继续作恶,还是没人管,这正常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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