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041章 堕落界灵师(1 / 2)  彼岸之主首页

护眼 关灯     字体:

上一章目录 纯阅读 下一页

最新网址:wap.ibiquxs.info
    一股无形的力量凭空出现,出现在庄不周的双眼之中,让眼睛一下子就跟是蒙上了一层神秘的面纱,难以摆脱,眼前一片黑暗,这失去的不仅仅只是光明,甚至是连自身的五感视觉都被遮蔽,看不到,甚至是神念都无法窥探到四周的情况,真正变成一个瞎子。

    这是诅咒。

    “诅咒师!!”

    庄不周心中一凛,自然知道,这是暗中有诅咒师对自己下手。

    “断肢!!”

    “蚀骨!!”

    “腐心!!”

    “失魂!!”

    那名诅咒师在出手后可不仅仅只是要让庄不周失明,他是要让其去死,只有死了,才能获取到三生仙尊给予的赏赐,才能让他一飞冲天,得到天大的机缘,没有人愿意错过,哪怕是亲眼目睹庄不周一脚将血屠老魔踩成重伤,又被关押进那尊青铜棺内,可却没有让他退步。

    炼体士很可怕,但只要不让他们近身就可以,那口青铜棺很厉害,因果律的法宝,最是可怕, 但只要不与他结因果, 呼喊时,不答应,不开口,甚至是不让他找到自己, 那就算是再厉害的因果法宝, 也别想对他造成威胁。

    他是诅咒师,可不是冲锋陷阵的其他职业, 只要能够躲藏好, 背地里就能阴死无数人。还让人找不到半点踪迹。

    而在同时,庄不周也感觉到, 四肢突然间失去知觉, 无法掌控,体内骨骼更是有一种万虫啃食的感觉,心脏传来剧痛,灵魂开始受到莫名的冲击, 魂魄都要从体内分离出去。

    显然, 暗中的诅咒师, 根本没有放过他的意思, 出手就是要人命。

    “天官赐福, 百无禁忌!!”

    庄不周并没有惊慌, 心念一动间, 发出一声断喝。

    下一秒, 伴随着话音落下, 一道神光从天而降,将其身躯完全笼罩在内, 随后,本来漆黑的面前, 一下就恢复光明,失去控制的四肢, 轻易的恢复,体内的各种诅咒, 也是在第一时间, 如潮水般消融。在阴阳天官面前,能够致命的诅咒,可以说是屈指可数,少之又少, 仅仅这些,还不足以超出阴阳天官的抵挡范畴之外。

    一道天官赐福, 瞬间驱散所有诅咒。

    “阴阳天官!!”

    诅咒师目睹, 脸都黑了,手中的诅咒之书,书写了诅咒的书页,当场就无火自燃,在顷刻间化为灰烬,那种感觉,就好像是反噬之力顺着冥冥中的感应, 直接席卷而来。

    阴阳天官, 这简直就是一个该天打雷劈的职业。

    天官赐福下,那是真的百无禁忌。太变态了, 对诅咒师而言,堪称是天克。

    “阴阳道兵,给我杀, 将这些背地里的老鼠给我找出来。”

    庄不周一拍葬天棺。

    葬天棺上,顿时,绽放出璀璨的阴阳神光,光芒下,俨然大批阴阳道兵快速浮现,出现后,身躯就诡异的消失不见,已经进入到另外一种特殊状态中。

    “杀!!”

    而就在这时,一股森冷的杀意从背后传来,不给任何反应,一柄漆黑的战剑从阴影中冒出,刺向庄不周的后心要害。这是一名走刺客职业道理的御灵师。这种刺客,叫做阴影刺客,正面厮杀或许不是太强,但暗中刺杀的话, 那就算是比他们强的强者, 都有可能会陨落当场。他们的神通能力,大部分都是爆发性的。

    出手的瞬间,就能爆发出数倍,甚至是十几倍的破坏力。

    展露出的锋芒,堪称是可怕。

    他们要的就是那一瞬间,要的就是那一次爆发,只要成功,那目标自然陨落,失败了,还能想办法遁走,这一位此刻爆发出的锋芒,足以对六阶强者造成威胁,甚至是他出手时,仿佛没有触犯到黄泉之力的禁制。爆发出的杀力,是真的可怕。

    庄不周却依旧不慌不忙,再次伸出两根手指,朝着袭杀而来的杀剑夹了过去。只是,这次并没有如之前那样,夹住战剑,在碰触时,那战剑竟然诡异的化为幻影,成为虚幻,穿过手指,刺向后背。

    这一剑,快狠准,都已经将刺杀技艺,发挥到了极致,彻底达到巅峰。

    冰冷的杀剑已经刺入庄不周体内,命中心脏。

    “不可能。”

    但这一剑下去,并没有让暗中的刺客大喜,反而露出惊恐之色,因为,在剑下,庄不周的身躯竟然诡异的变成虚幻,让杀剑,无法对身躯造成伤害,不是没有,只是,威力被削弱到了极致,本来应该致命,现在却变得无伤大雅。

    “没有什么不可能,既然来了,你也进去。”

    庄不周可没有迟疑,心念一动间,葬天棺爆发出一道璀璨神光,以惊人速度破空而来,撞击在暗影刺客身上,一撞之下,面前的虚空炸开,隐藏在阴影中的刺客也被硬生生轰出身形。

    咔嚓!

    棺盖迅速打开,从棺中传递出强大吸引力,一举就将刺客吞了进去。棺中,漆黑一片,一落进去,连惨叫都发不出,已然被卷入寂灭空间
最新网址:wap.ibiquxs.info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章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