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卷三十二(2 / 8)  日知录首页

护眼 关灯     字体:

上一页目录 纯阅读 下一页

曠曰:‘七十三年矣。’”“於是昭公十九年矣。”《史記》:“蓋大公之卒百有餘年”是也。今人多謂年為歲。《周禮》:“太史”註:“中數曰歲。朔數曰年。自今年冬至至明年冬至,歲也。自今年正月朔至明年正月朔,年也。”

    古人但曰年幾何,不言歲也,自太史公始變之。《秦始皇本紀》曰:“年十三歲。”

    今人以歲初之日而增年,古人以歲盡之日而後增之。《史記·倉公傳》:“臣意年盡三年。”年三十九歲也。

    ○月半今人謂十五為月半,蓋古經已有之。《儀禮·士喪禮》:“月半不殷奠。”《禮記·祭義》:“朔月月半,君巡牲。”《周禮·大司樂》:“王大食三侑。”註:“大食,朔月月半,以樂侑食時也。”晉溫嶠與陶侃書:“克後月半大舉。”然亦有以上下弦為月半者。劉熙《釋名》:“弦,月半之名也。其形一旁曲,一旁直,若張弓施弦也。望,月滿之名也。月大十六比小十五日,日在東,月在西,遙相望也。”是則所謂月半者弦也,《禮經》之所謂月半者望也。弦曰半,以月體而言之也;望曰半,以日數而言之也。

    ○巳吳才老《韻補》:“古‘已午’之‘巳’亦謂如‘已矣’之‘已’。”《漢律·歷誌》:“振美於辰,已盛於巳,”《史記》:“巳者,言陽氣之已盡也。”鄭玄夢孔子告之曰:“起起,今年歲在辰,明年歲在巳。”愚按古人讀“巳”為“矣”之證不止此。《淮南子》:“鬥指巳,巳則生,已定也。”《說文》:“巳,已也。四月陽氣已出,陰氣已藏,萬物見成文章,故已為蛇,象形。”《釋名》:“巳,已也。陽氣畢布已也。”《詩》:“似續姒祖。”箋雲:“似讀如‘巳午’之‘巳’。巳續姒祖者,謂已成其宮廟也。”《五經文字》:“起從長巳之巳。”《白虎通》:“太陽見於巳,巳者,物必起。”《晉書·樂誌》:“四月之辰謂之巳,巳者,起也,物至此時畢盡而起也。”《詩。江有汜》亦讀為“矣”,《釋名》:“水決復人為汜,汜,已也。如出有所為,畢已復還而入也。”“以享以祀”亦讀為‘矣’,《說文》:“祭無已也。從示,巳聲。”《公羊傳》何休註:“言祀者,無已長久之辭。”《釋名》:“商曰祀。祀,已也,新氣升,故氣已也。”今人以“辰巳”之“巳”讀為士音。宋毛晃曰:“陽氣升於子,終於巳。巳者,終已也,象陽氣既極回復之形。”故又為“終巳”之義。今俗以有鉤為“終已”之“已”,無鉤為“辰巳”之“巳”,是未知字義也。季春三月,辰為建,巳為除,故用三月上巳拔除不祥。古人謂病愈為已亦此意也。

    “戊己”之,“己”,篆作己。“辰巳”之“巳”,篆作[1234],象蛇形。隸書則混而相類,止以直筆上缺為已,上滿為巳。

    ○裏《激梁傳》:“古者三百步為裏。”今以三百六十步為裏,而尺又大於古四之一,今之六十二裏遂當古之百裏。《毅梁傳》:“鞍去國五百裏。”今自歷城至臨淄僅三百三十裏,《左傳》:“黃人謂自郢及我九百裏。”今自江陵至光州僅七百裏。邾子謂:“吳二千裏,不三月不至。”今自蘇州至鄒縣僅一千五百裏。《孟子》:“不遠千裏而來”,“千裏而見王”,今自鄒至齊至梁亦不過五六百裏,又謂;“舜卒鳴條,文王生歧周,相去千有餘裏。”今自安邑至岐山亦不過八百裏。《史記》張儀說魏王,言從鄭至梁二百餘裏。今自鄭州至開封僅一百四十裏。戚夫人歌:“相離三千裏,當誰使告汝?”貢禹上書言:“自痛去家三千裏。”自今瑯邪至長安亦但二千餘裏,趙則二千裏而近。是則荀子所謂“日中而趨百裏者”,不過六十餘裏,而千裏之馬亦日馳五六百裏耳。

    《王制》:“古者百裏,當今百二十一裏六十步四尺二寸二分。”殆未然。○仞《說文》:“仞,伸臂一尋八尺。從人,刃聲。”《書》:“為山九仞。”孔傳:“八尺曰仞。”正義曰:“《考工記·匠人》有畎、遂、溝、洫,皆廣深等。而澮雲廣二尋,深二仞,則澮亦廣深等,切與尋同。故知八尺曰仞。”王肅《聖證論》及註《家語》,皆雲“八尺日仞”,與孔義同。鄭玄雲“七尺曰仞”,與孔義異。《論語》:“夫於之墻數仞”註:“包雲七尺。”《孟子》:“掘井九軔。”註“八尺”。朱子乃兩從之。當以八尺為是。若《小爾雅》雲“四尺”,《漢書》應劭註雲“五尺六寸”,則益非矣。

    ○不淑人死謂之“不淑”,《禮記》:“如何不淑”是也。生離亦謂之“不淑”,《詩·中谷有{艹推}》:“遇人之不淑矣”是也。失德亦謂之“不淑”,《詩·君子偕老》:“子之不淑,雲如之何”是也。國亡亦謂之“不淑”,《逸周書》:“王乃升汾之阜,以望商邑,曰:嗚呼!不淑!?是也。

    ○不吊古人言不吊者,猶曰不仁。《左傳·成十三年》:“穆為不吊。”《襄十三年》:“君子以吳為不吊。”《十四年》:“有君不吊。”《昭七年》:“兄弟之不睦,於是乎不吊。”《二十六年》:“帥群不吊之人以行亂於王室。”皆是不仁之意。《襄二十三年》:“敢告不吊”及《詩》之“不吊昊天”,“不吊不祥”,《書》之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页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