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八十一章 讨要卫洛(1 / 2)  越姬首页

护眼 关灯     字体:

上一章目录 纯阅读 下一页

最新网址:wap.ibiquxs.info
        第八十一章  讨要卫洛

    晋侯脸色潮红地看着这一幕,终于,他再也忍不住了,在群情鼎沸中他刷地站了起来,硬硬地丢下一句,“孤倦矣!”说罢,他转身就走,在一队宫女的围拥下离开了大殿。

    自始至终,他都没有向泾陵公子看上一眼,泾陵公子也一直目视前方,表情凛然的与高呼号叫,激动不已的众晋人相对,恍若不知道晋侯已气怒离席。

    众人的叫喊声越来越小,渐渐的大殿转向安静。就在众人抬眼看向晋侯的空塌时,有点不自在时。泾陵公子沉稳磁性的声音在大殿中传荡,“父侯不适,已先告退。诸位尽欢可也。”

    他说到这里,伸手端起四方青樽,向着面对着的贵人们朗朗地说道:“丈夫若无血勇,与妇人何异?泾陵这一杯敬诸位的血勇!且饮!”

    说罢,他仰头一饮而尽。

    众贵人一起仰头,右袖微挡,一饮而尽。

    泾陵公子把青樽放在一侧几上,待得宫女们满上后,他又拿起,再次向众人举杯道:“我晋得秦之城池六座,如此,我泾陵他日祭祀祖庙时,可以挺直腰背矣!且饮!”

    他声音一落,众人同时喊道:“公子扬威!”再饮下这第二杯酒。

    卫洛坐在后面,静静地看着这一幕,她发现,大殿中所有的晋人,对于刚刚把楚使驱逐而出的大事,一个个都不以为然。很显然,大伙都知道,这次之事实是楚王理亏,他万万不敢以此为借口向晋提出异议或挑衅,纵使他拥有半壁天下。

    卫洛又看向台上的泾陵,她刚才一直脑中空空,直到现在才有一点思路。这下她总算明白了自己与他之间的仇恨了。

    她咬了咬唇,暗暗忖道:他知我易容,又对我颇感兴趣。如今只希望这三年时间中,我的长相变化很大,不为他和他身边之人所识。

    女大十八变,她由十四岁的小女孩子变成现在十七岁,那面目应该会有很大变化的。如以前只是匆匆见过一面的人,定然认不出来。何况自己的气质行事与以前之人大不相同?

    最大的可虑只是,如果自己的长相与还在越宫的某人相似,不管是越侯,还是生身之母,只要过于相似了,便会有人怀疑。

    这时,卫洛身前的一个泾陵府食客低声说道:“公子如今尽得人心矣!”

    另一人也笑道:“然也,君侯奈何不了公子。”

    一个二十七八岁的白脸青年笑了起来,“可惜了那越国嫡公主。越女美艳,天下无双。这越国嫡公主出嫁可与上次不同,这次不管是越侯还是楚王,应再无心戏弄侮辱,这越国嫡公主陪嫁之中,定然有国内公卿的好女儿。啧啧啧,真不知其中有多少旷世佳人,想想就替公子可惜了。”

    男人一提到这个话题,不管在哪个时代都是很有精神的,顿时,啧啧哧笑声不绝于耳。

    卫洛听到这里,又明白了一些。她上次出嫁,虽然醒来时很晚了,人都死得差不多了。可是还可以看出,随从极少,又无战车奴隶相随,更无陪嫁之女。别说是公卿家的好女儿,甚至连侍婢都不曾有!原来应该是数千上万人的嫁女队伍,居然只有数百人在。当真,当真是有点过份。

    她刚想到‘过份’两字,不知怎么地,内心深处便涌起一股浓浓的委屈和痛苦。这感觉突如其来,既猛且烈,竟在一瞬间把弄得卫洛眼涩鼻酸,心中抽痛,差点掉出泪来。

    这,又是这个身体的意识在作崇了。

    卫洛微闭双眼,按照呼吸之法静静地吐纳了一会,终于让自己恢复了平静。

    她现在已经明白了,连这个身体都感觉到如此屈辱,何况是泾陵公子?

    晋侯已退,众人又都向泾陵耐媚,终于,众公子也坐不下了,一一告退。泾陵公子也无所谓,他们说离去便任他们离去。

    这时,泾陵公子也不坐在前面了,他施施然地下塌,来到众人当中,一边与众人谈笑,一边饮酒。此时笙乐已起,编钟悠扬,舞姬们已翩然舞来。

    泾陵公子与众贵人一一饮酒嘻笑会,慢慢来到了第八排,来到他的府中食客剑师队伍中。

    一看到他走来,卫洛连忙低着头向后缩了缩。

    在第七排处找了一个空塌,泾陵公子施施然坐好,又与一贵人饮起酒来。

    这时,十三公主也扭着腰,从贵女丛中抽身而出,向泾陵走近。

    然后,在十三公主的身边,跟上了一个青年官员,这脸白稍长,五官端正的青年身后,又站着二个昂扬剑客。

    卫洛眼一抬,便双眼睁大,差点抽了一口气!

    那两剑客中,站在右侧的,身量高长,肤黑脸瘦,双眼炯亮如狼的,可不正是成奚?

    成奚!没有想到二年半后又能见到他!

    是了,那青年与十三公主态度亲密,应该是她的丈夫文适了。没有想到成奚成了十三公主门下之客。

    卫洛盯着成奚寻思,她虽然只看了一眼,那一眼也立刻引起了成奚的注意。只见他头一转,双眼炯亮的向她盯来。卫
最新网址:wap.ibiquxs.info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章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