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三百六十五章 银月武士(1 / 2)  地狱代言人首页

护眼 关灯     字体:

上一章目录 纯阅读 下一页

最新网址:wap.ibiquxs.info
    “投降吧,你们已经被包围了。”孙琪冷喝道。

    但是那于耀木没有任何被包围的觉悟,镇定的像是来度假的一般,也不理会孙琪,而是对那青玄道:“青玄,把你手里的最后一把钥匙交出来,我倒是可以饶你一命。”

    青玄脸色阴沉。

    孙琪以及几名武警则是不屑的看着这于耀木,已经被包围了还敢口出狂言,当真是不知死活。

    “你们似乎很有信心?”于耀木看着孙琪几人,冷笑道:“以为警方将这里包围的水泄不通,我们就已经是瓮中之鳖?那是不是让你身边的青玄告诉你真正的形式?”

    青玄脸色愈发的难看,几名白武士的实力不低,他最多能缠住两个,但是这里有六个,其余四个足够大杀四方,并且在这些警察的眼皮子底下离开,最可恨的是这几个人竟然是早就准备自己自投罗网了,目的是身上的最后一把钥匙。

    “他们很强。”青玄低声道:“一会儿尽可能的逃跑。”

    “什么?”孙琪一愣,随后就道:“不可能!”

    青玄皱了皱眉。

    “青玄,交出你手里的钥匙,我饶你不死。”于耀木起身,冷笑道:“至于你身边的这个女警,我必须要留下。”

    “你勾结极乐堂,就不怕我昆仑追杀吗?”青玄冷笑道。

    “勾结?哈哈。”于耀木耻笑道:“若不是当初你们昆仑欺骗我师傅,我又岂能与极乐堂合作?五行钥匙我已经得到了四把,现在就差你的最后一把了。”

    然而这时候忽然一阵脚步声在外面传来,一行人纷纷一愣转身看去,但见秦阳跑了上来,而后面则是跟着四五个警察,孙琪见此情况大吃一惊:“你怎么来了?”

    “废话,当然来救你了。”秦阳道:“让你的手下别追了,又打不过我,还偏要拦着我。”

    “副局,这个家伙来了就冲了上来,我们怎么拦也没拦住啊。”一名警察无奈的说道。

    “你们先退下去。”孙琪沉声道。

    那几个警察愤恨的瞪了眼秦阳,秦阳则是笑眯眯的摆了摆手,看着现场情况颇为紧张,笑眯眯的搬了张椅子坐了下来,笑道:“很热闹啊,哟,这不是昆仑的青玄吗,陷空山一别看样子没什么长进吗,还是愿意往人家网里钻。”

    青玄咬牙切齿,双目喷火的盯着秦阳。

    孙琪好奇的看了看两人,不明白二人有什么交集,但是看情况像是青玄在他手里吃过亏。

    “呵,白武士。”秦阳在看到于耀木后面的几人后,笑道:“极乐堂的高级武士,还是最高级别的银月武士,青玄你挺能惹仇人的。”

    “秦阳,我昆仑与你的恩怨还没有了解。”青玄冷声道。

    “随时来,随时恭候。”秦阳翘着二郎腿,道:“但是几门几个要打呢就别牵扯到孙琪,现在呢你们要打随便,我不拦着,也不看好戏,最多落井下石,您几位忙着,孙琪,咱们走。”

    “啊?”

    孙琪哭笑不得。

    那于耀木冷哼一声,身体忽然冲了过来,可是还没有冲上前,秦阳一记侧踢,那可怜家伙的惨叫一声,横飞出去五六米撞倒在一面墙上,秦阳啐了口唾沫,骂道:“你师傅韩启水来了也得叫我一声师叔,论辈分我是你爷爷辈的,敢动手,不知死活的东西。”

    于耀木喷出一口鲜血,趴在地下浑身颤抖。

    那几个银月武士更是如临大敌般的盯着秦阳,秦阳笑道:“我们走了。”

    说着搂着孙琪就要离开。

    孙琪可不同意了,瞪了他一眼,道:“他们是杀人犯。”

    “确切的说是于耀木,一会儿来抓就行了。”秦阳道:“六个银月武士对昆仑的人来说小意思了,我们等个半小时在回来就行了。这个于耀木已经被我揍的半身不遂,他们肯定不会带这个累赘的。”

    说着就要离开,孙琪气的推开了他,道:“青玄还是我朋友呢。”

    “喂,我说了,你们打不过他们的。”秦阳无奈的说道。

    面对秦阳如此的嘀咕,几个武警也有些不服气,手里拿着枪还对付不了几个拿着***的家伙?正在说着,一名银月武士忽然动了,身体宛如白色的幽灵,刹那间来到几名武警的身边,孙琪大喝一声小心,那几个武警就要开枪,但却发现自己双眼根本就捕捉不到他们的行动。

    “快救他们。”孙琪忙时喊道。

    秦阳无奈,伸手一挥,龙胆枪出手,擦着一名武警的脖子而过,只听到叮的一声,那武警身后退出一个银月武士,而他本人则是全身冷汗,看着脖子旁边的长枪,忍不住咽了口口水。

    “还不快走。”秦阳皱眉。

    那几个武警知道秦阳刚才说的的确不是轻视,拔腿就离开了,白武士想要追击但是秦阳的长枪已经挡住他们,

    “几个警察而已啦,有没有钥匙,钥匙在他手里,哟,他想逃。”秦阳忙是喊道。

    白武士见青玄要破窗而出,哪里肯给他机会,风一般的冲上前去,而
最新网址:wap.ibiquxs.info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章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