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二五零章:螳螂捕蝉(1 / 2)  六国纪首页

护眼 关灯     字体:

上一章目录 纯阅读 下一页

最新网址:wap.ibiquxs.info
    “吾乃天剑圣主,今日留天剑心法静待人族有缘人!”

    同样的事不断出现。

    凌心安每遇到一个便铭记于心而不至于忘记,但从之前的惊讶到现在的疑惑。

    静待人族有缘人?

    莫非在远古时候天界之人不是人族?难道真的有仙族?

    直至来到最后一处,凌心安发现,此处已经变得非常之宽阔,四周都是骸骨,无数骸骨凌乱散在各处,凌心安捡起地面的树枝,分不同方向扔去,没有机关。

    这才迈步走入,在尽头,是一座巨大的白玉石碑,石碑下一副骸骨坐在那,胸口碎裂的骨头早已不见,显然生前遭受了巨大的伤势才会有如此现象。

    来到近前,凌心安看着他的骸骨,无数年代飞逝,骸骨依然没有完全变成灰烬,可以清晰看到。

    “你不会是天庭之主吧?”凌心安喃喃自语。

    “人族后辈凌心安见过天庭之主!”

    随着他的话落,不可思议的一幕发生,只见骸骨居然随风变成灰烬,露出了石壁后的内容。

    “吾,乃天庭之主,崛起于人族,建天庭,抗天界,奈何人族叛徒,功亏一篑,今率部战死于此,留下天庭秘籍,供人族薪火相传。”

    凌心安道:“个个都要人族传承,远古时候发生的事,如今的人根本就没有任何记忆,再说了,现在的天地灵气早已枯竭,能破碎虚空就已经是亿万中无一的小概率事件,想要再抵抗天界,遥不可及!”

    鲜血滴在石碑上,石碑散发金色光芒,嗖的一声消失不见。

    而凌心安只感觉自己的芥子空间顿时感到膨胀,心念之下探查,赫然发现芥子空间正在急速扩大,而那块石碑仿若天地巨石一般,在撑开芥子空间,凌心安脑海剧痛,心神颤抖,不得已咬紧牙关,直到石碑停止下来才彻底回过神。

    查探之下,赫然发现自己的芥子空间已经大到比凌府还要大,凌心安目瞪口呆,正要惊叹,脚底下一松,整个人朝下方坠落,只见头上无数树须坠落,朝四周望去,整个空间正在坍塌。

    噗……

    坠入河水中,一股冲力将凌心安朝着出口喷去,凌心安没有反抗,顺着河流不断的攀升,很快便看到了一束亮光从水上传来,愈发靠近,耳边还传来了震耳欲聋的瀑布声音。

    凌心安钻出脑袋,就要飞身起来,却看到之前自己住的那棵树正在肉眼可见的枯竭死亡,不由得震惊,可人已经跟随瀑布一起坠入了下方的深潭之中。

    良久,凌心安露出河面,游到岸边,抬头看着上面的那棵树,此时只剩下了一棵树桩,河水从里面涌出,而四周的鸟儿也奇异的望着那棵消失不见的树,也好奇为什么会消失不见。

    凌心安看准了方向,大步离开森林,夜深之后,来到了海盗据点,望上那个蘑菇云,身形一跃来到了顶端。

    人踩在上面,一股热流传入身体,宛若电流,浑身细胞都在颤抖。

    “这是自带电子的山峰?”凌心安感到不可思议。

    在他所认知的范围内,电的储存不是如此简单的,但这个山峰,

    (本章未完,请翻页)

    当初不断被紫雷劈的时候就看出了不凡,原以为山峰蕴含着丰富的铁矿,想探查一番等以后来挖掘。

    而现在,这里居然可以直接存电,这一发现,不禁让人倍感新奇。

    凌心安也不多想,当即盘膝坐下,他要吸收这些游离的电能,因为当这些电流流过的时候,隐隐感觉到炼体境还在缓缓增加,似乎还能突破。

    又是新的一天,赛江龙的木屋门前,几个海盗各自带着一帮人站在门口,其中一个凶恶的男子怒道:

    “大当家,你说金主你在看管,为何至今不敢让大伙看看?”

    “蟒龙,你什么意思,怀疑我们大当家吗?”江翦冷冷回道。

    “黑水,谁不知道你和大当家一条裤子穿的,当初来了之后,是你的人接走了,至今未露出身影,是想独吞这笔赎金吗?”蟒龙冷道。

    “四当家,当着这么多兄弟,说话的时候注意你的态度,大当家这几年待你们如何?你们都眼瞎了吗?”黑水江翦道。

    “老四,你这火爆脾气要改改,不过,大当家,人家老四也说的对,那个金主,被你们的人带走就再也没有露过,如今家属追加到七千万,若是我们不交人,那么以后大海上就很难行走了!”一旁的一位中年男子说道,国字脸,斑白胡须,看着文静,名为三当家智多星。

    “老三,老大不让大家知道,就是不想节外生枝,你看看,一听说有七千万,多少人打起了歪心思,现在整片大海都在流传着这样的消息,我们的那些对头,整天盯着我们,稍有风吹草动,便被人下了黑手!”黑水道。

    “就算如此,我们出去的时候全部兄弟一起出去,就算大周水军全部来了,我们也不怕,做海盗的,老子就没想过活着回去,所以钱是一定要的。”老四蟒龙道。

    “老四,冷静点!”智多
最新网址:wap.ibiquxs.info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章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