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四百四十四章 楚立VS源兽(1 / 2)  午夜跑腿员首页

护眼 关灯     字体:

上一章目录 纯阅读 下一页

最新网址:wap.ibiquxs.info
    听到诡灵二字,此时的楚立才想起自己曾经答应过大狗要帮忙捕捉那头名为吞天鼠的诡灵,于是问道:“现在情况如何?”

    “这你算问对人了,”

    洛溪咧嘴得意一笑,那边已然乱成一团,他也是趁机逮住一头凶神恶煞的伪灵兽借助幻觉异能不费吹灰之力从其口中知道了大体情况。

    “当时跑散的一共四头诡灵,第二天的时候被火凤捕到一头,昨天那离魂鸦也突然出现并逮住一头,现在第三头已然被击成重伤,剩余的灵兽乱成一团在抢。”

    “那么乱?”

    楚立旋即问道:“那头吞天鼠还在不在?”

    洛溪摇头:“那个家伙太狡猾,一直没有被找到。”

    闻言楚立松口气,还有机会就好,他可是亲眼见过小白犬在吞噬诡蛇后直接横跨两个境界达到灵兽巅峰,既然这样的话小狼大狗他们能吞噬诡灵才对。

    这可是个大好机会。

    洛溪看到楚立意动的样子便说道:“去吧,这里我看着,我倒要看看谁敢来抢这生命之树。”

    楚立点点头,手握本源秘宝的洛溪已然等同于巅峰游生境,除非伪主宰层次的大能出手,不然他还真未必怕谁。

    “对了,将它带上。”

    就在楚立临走之际,洛溪想了想,而后将一个家伙丢到面前,正是那六臂怪猴。

    楚立也没有多想,沿途他还将大狗和小狼唤出来,在将事情大概叙述了一遍后说道:“这可关系到你们的实力能否提升,不用留手,有人敢来阻拦就揍他丫的。”

    “大狗你放心,那头吞天鼠就在附近,等此间事了便去解决这个家伙。”

    “汪汪,我还以为你忘了呢,包在本灵狗身上。”

    大狗忙不迭点头,小狼也是目光炽热,它们都是中期灵兽,但一个拥有天赋异技,一个更是掌握完整本源秘宝。

    至于一旁的六臂怪猴听到诡灵可以提升实力后也是露出渴望的神情,楚立瞥了它一眼,他知道洛溪让它出来的意思,当下说道:“只要你肯出力,到时也有你一份。”

    六臂怪猴连忙点头。

    不多时,他们便来到一处丘陵前,此时前方已是一片混乱不堪,众多灵兽捉对厮杀着,有万兽神殿这边的,也有离魂鸦那边的,甚至也有同一个阵营的。

    至于那些伪灵兽则是远远躲在边缘处,它们也渴望得到那诡灵,但也知道这纯粹是个臆想,连源兽都出手争夺,哪里轮得到它们。

    此时有不少伪灵兽也看到了楚立等人的身影,只是在察觉到六臂怪猴和小白犬那巅峰灵兽的气息后也是纷纷缩起了脖子。

    很快,楚立便来到战场边缘,正当他犹豫要不要直接杀进去之时,一个嚣张的声音从丘陵深处传来。

    “哈哈哈,它是我的,谁敢来抢?”

    说话的同时源兽的气息席卷四周,周围厮杀的灵兽纷纷停了下来,紧接着一头百米长的金色蜈蚣蜿蜒飞出,嘴里还叼着一头伤痕累累的血羊。

    原本以后者的实力即使面对源兽也不至于那么惨,奈何它对上的是数十头几欲疯狂的灵兽,在它们的攻击下,连身躯都没有的它只是凭借天赋神技硬撼了数波便扛不住。

    此时的蜈蚣脸上满是满是激动之情。

    只要吞噬掉这头诡灵,它不仅可以极大提升实力,就算突破到中期也不是没有可能。

    原本它还在老巢中恢复之前那一战的伤势,仅剩一个脑袋的它也是最重的那个,没想到这个时候接到手下来报,在听到诡灵之事后它也是欣喜若狂,紧接着花费不菲代价恢复肉身。

    不过它也知道凭自己实力根本无法和火凤及离魂鸦抗衡,于是便按捺住性子苦苦等候几天。

    果然,功夫不负有心人,今天它也是终于趁它们闭关吸收诡灵之际成功夺取到一头诡灵。

    “哼,便宜了那头老蛞蝓。”

    回想着一开始那蛞蝓在自己和火凤的眼皮底下夺走一头诡灵,它就恨得牙痒痒。

    就在这时,一个不和谐的声音传了过来。

    “那个,东西留下。”

    蜈蚣瞳孔一缩,接着便看到楚立飞了过来,身旁还跟着小白犬等四头灵兽。它下意识左顾右看,等确定那个拥有本源秘宝的家伙不在后方放缓神情。

    “哼,凭你也想染指这个?看在我今天心情不错的份上,赶紧滚。”在感受到眼前少年不过游生境气息,连后期都没达到后,它也没有什么好脸色,至于那几头灵兽更是不放在眼里,有没有掌握本源之力那可是两个截然不同的层次,即便它现在伤势仍未痊愈,只能发挥出七成左右的实力也无惧。

    “滚?”

    楚立咧嘴一笑,他还是第一次面对源兽,但没有退缩,眼中同时绽放强烈的战意,他看了看六臂怪猴,同时手一挥,分身跟着出现。

    此时的六臂怪猴看着蜈蚣,在血脉等级压制下,它的身躯本能从一开始就隐隐颤粟,不仅是它,大狗和小狼也是如此,只有一兽例外,便
最新网址:wap.ibiquxs.info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章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