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二百零一章银色子弹VS少年侦探团(1 / 2)  柯南之酒厂过家家首页

护眼 关灯     字体:

上一章目录 纯阅读 下一页

最新网址:wap.ibiquxs.info
    听了江户川柯南的一席话,目暮警官若有所思的摸着下巴点点头道:“原来是这样,就是在这栋大楼的天台上面啊。”

    他的姿态还是有些不以为然的敷衍。

    “这位警官,我觉得那个狙击的人,可能是被逼着狙击的,因为我看到有两个人拿枪指着他。”江户川柯南也感受到了目暮警官的不以为然,于是再次郑重的说道。

    可他现在只是一个一年级的小学生,而不是那个高中生侦探工藤新一,在目暮警官面前没有丝毫可信度。

    “拿枪指着人狙击?绑着气球的遥控船,有可能是在排练模拟狙击现场。”诸星秀树倒是没有不以为然的模样,他一手抱着足球,一边思考着。

    虽然少年侦探团的几个人是一年级小学生,但是银色子弹也只是五六年级的小学生而已,他们自己也是小学生,当然不会因为年龄而忽视少年侦探团说的话。

    “不过会用来复枪的人本来也不多吧?培养一名狙击手可不是那么简单的事情,而且还会被人用枪威胁对方狙击,这代表那些威胁的人肯定知道对方的狙击水平很优秀,所以才会盯上那个狙击手,这样一来,范围就减少了,普通人肯定不可能,能够光明正大使用狙击枪的人,是哪位警察吗?”抱着玩偶熊的白发少年开口说道,声音柔和,条理清晰。

    因为普通人是不会用狙击枪的。

    所以他也不能让别人知道他会用。

    而在日本能够光明正大使用枪的人,只有警察和特殊保镖,至于狙击枪,那就更是只有警方的狙击手能光明正大使用了。

    “会用来复枪,并且起码在狙击这块领域小有名气,所以才会被人盯上,想要利用他的狙击能力……暗地里应该不太可能……”泷泽进也眼神思考着。

    即使是他这种不了解的人也知道,隐藏在暗中的狙击手是很难被发现的,狙击手可是被称为阴影中的死神的存在。

    并且一击致命之后,狙击手通常会迅速离开现场。

    所以暗中的狙击手水平哪怕再好,也很难被人找到真实身份。

    泷泽进也跟在身为执政党的父亲身边,亲眼目睹过其他政客被不知何处而来的子弹带走生命的场面。

    给了他极大的震撼。

    “所以是明面上的名气,比如专门的有关来复枪的比赛之类的?警察也会参加的那种比赛,有这样的比赛吗?”菊川清一郎好奇的问。

    他并没有关注过这些比赛。

    “有,奥林匹克来复枪射击大赛。”诸星秀树回答道。

    比起其他人,他对这些比赛就清楚的多了。

    “有不少警方培养的狙击手都参加过这场比赛,大多都能取得不错的成绩,我记得最近的一届比赛,冠军就是一名警察……”诸星秀树挑了挑眉。

    “名气很够啊,该不会被威胁狙击的就是他吧?”江守晃和泷泽进也对视一眼,看向诸星秀树。

    明面上十分优秀的狙击手,这个条件对方好像很满足啊。

    “警方最近都在休假,对方应该也在度假中……”诸星秀树皱起了眉。

    “奥林匹克来复枪射击大赛的冠军是谁?目暮警官,打电话联系他。”他看向一旁的目暮警官,姿态理所当然的发号施令。

    他听说过警方有人得到了比赛冠军,但是对方具体叫什么名字他就不知道了,他之前也没想过要认识对方。

    但是同为警察的目暮警官肯定是知道的。

    “冠军的话,是叫山部浩一,我马上派人联系他。”目暮警官擦了擦汗,连忙说道。

    诸星副总监的孙子……派头真的很足啊。

    而且这几个小学生,银色子弹侦探团,推理起来逻辑十分清晰啊,怪不得之前能连破三起桉子。

    小小年纪,还真是了不得啊。

    少年侦探团的几个一年级也瞪大了眼睛,看着比他们大一些的银色子弹们,模样十分惊奇。

    “好……好厉害……”步美眼睛充满惊讶。

    “这么快就确认了被绑架人吗?”光彦语气有些不可置信。

    “可恶,这样我们少年侦探团的风头岂不是都被抢光了!”元太紧张又气愤的说道。

    “绑着气球的遥控船,他们既然选择在这里练习,应该代表这里的地形和他们真正的狙击现场地形很相似吧?”诸星秀树等人来到了之前那些人练习狙击的废弃大楼的天台,站在天台边缘看着周围的地形。

    “弯曲的河道……遥控船是在这条河上面行驶的,所以狙击现场的地形大概也是弯曲的路段?”泷泽进也趴在天台边缘打量了一番说道。

    这里唯一的不寻常就是弯曲的河流了。

    其他地方都是草地。

    “你们还有发现什么线索吗?”诸星秀树看向江户川柯南问道。

    江户川柯南皱眉,不知道该不该把线索告诉对方。

    这群小学生好像真的很厉害。

    居然这么快就锁定了被绑架的目标,虽然还不知道
最新网址:wap.ibiquxs.info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章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