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459章、女娲明悟使命!(1 / 3)  洪荒:从巫兵到混元无极大罗仙首页

护眼 关灯     字体:

上一章目录 纯阅读 下一页

最新网址:wap.ibiquxs.info
    女娲娘娘在天南之地游走,她感悟山川大地,静心体会大道真意。

    在脱离了皇天的影响范围之后,女娲与自己的道愈发契合,她反而是觉得更加轻松了许多。

    在玄门六大弟子当中,这女娲本就和皇天走的最远,她也是一早就和太清一样,察觉到了皇天的一些心思。

    只可惜三清得罪了巫族,不敢再回不周山修行,只能投靠在玉京山中。

    女娲和伏羲有不死火山作为根基,他们倒是并不担心什么,所以在女娲有意远离的情况下,她最终还是慢慢摆脱了皇天的“控制”。

    这天南之地承平已久,这些年来战火很少波及到此处,因此这里万族兴盛,天地间一片生机勃勃。

    女娲娘娘在山川大地上走动,查看万族风情,她不禁心生感触,那鸿蒙紫气也和她产生了更多的联系。

    “自从三族大战开始,到巫妖量劫,再到如今的天地大劫,一切都在变迁,万族生灵不断更迭,天地主角却难以确定,无论是三族至尊,还是巫妖强者,都是这洪荒世界中的匆匆过客!”

    女娲娘娘似乎发现了什么,她心中忽然一动,那鸿蒙紫气更是神光大放,有种要彻底与女娲合而为一的迹象。

    契机!

    女娲娘娘清晰的感应到了这一点,她不禁继续参悟起来。

    “这一次的天地大劫,巫族深陷其中无法自拔,若是偌大的巫族被灭,他们盘踞的地方必然会空缺出来。”

    “那些混沌生灵不足与之谋,而现在的万族生灵当中,能够取代巫族如今地位的,恐怕一个也没有!”

    女娲心血来潮,她瞬间明悟了,自己未来的道路,就是要重新寻找一个族群,以此来代替巫族,成为新的天地主角。

    这一刻,女娲娘娘与鸿蒙紫气的契合程度更紧密了起来,她的修为也开始不断攀升。

    女娲不再四处走动,她盘膝而坐,在一棵梧桐树下悟道。

    这些年来女娲娘娘已经对自己的道有了很多的推测,如今一朝明悟,她立刻便有要证道之感。

    只见一股股法则气息弥漫开来,女娲心中不禁升起一股舒爽之感来。

    海量的灵气纷纷涌来,全部注入女娲肉身当中。

    她所座之地,大地上鲜花绽放,小草生长,那一棵身后的梧桐树,更是团团如同华盖一般,为女娲娘娘遮蔽阳光的照射。

    女娲在这里悟道八千年,无论是风霜雨雪,还是严寒酷暑,都无法影响到她一分一毫。

    在这八千年间,周围的灵花绽放无数,灵果挂满了枝头,一棵棵草木褪去凡俗之身,化为神圣之灵。

    女娲修行的便是造化之道,她此次在这里突破,自然是给无数生灵带来了机缘。

    草木之灵最难得道,这一次它们却得了女娲娘娘的帮助,一个个诞生灵智,从此化为精灵。

    就在女娲修行之时,她身上的气势已经积攒到了极点,一股股强悍的造化法则忽然爆发。

    “斩!”

    女娲站起身来,她娇叱一声,只见一个红绣球从她手中飞出来,正是当初在紫霄宫中被鸿钧道祖赐下的极品先天灵宝。

    那红绣球在半空中与造化法则结合在一起,紧跟着它便化为一道火红的身影,正是女娲的第二尸,恶尸。

    这恶尸人身蛇尾,眼眸含煞,虽与女娲娘娘就有九分相似,但她那美丽容颜给人的感觉,更多的是冰冷和阴森之感。

    “见过道友!”

    恶尸向女娲施礼,那巨大的蛇尾在地上慢慢摆动,将一处处杂草压在地上反复摩擦。

    女娲点头起身,笑道:

    “你我本是一体,你便是我,我便是你,以后咱们还要勠力同心,争取尽快证道!”。

    女娲这一番话,让恶尸点头,她与女娲交流一番后,便化作一道红光,再次融入到了女娲的身体当中。

    这一次女娲成功斩出第二尸,让她自身的修为大增,那鸿蒙紫气也已经与她高度融合,到了即将圆满的程度。

    “若是我与鸿蒙紫气完全融合为一,那时候应该就可以证道成圣了。”

    女娲娘娘心中期待无比,现在她的实力不断增加,与鸿蒙紫气的融合程度已经极高。

    下一步,便是彻底融合,而且差的也不多了。

    “鸿蒙紫气不愧是证道之基,那巫族若是有鸿蒙紫气,只怕他们早就证道混元了。”

    女娲感慨,她得了鸿蒙紫气的大好处,因此对这证道之基十分推崇。

    现在的女娲娘娘不但实力大增,而且还明确了自己的证道之路,她想要证道的话,已经再无阻碍。

    女娲娘娘继续在属下闭关修行,现在她的实力已经远超之前,只要她将自身境界稳定,便可以继续提升,直到成为天道圣人。

    “若是按照目前的情况看来,我是最有可能第一个证道成圣的!”

    女娲心中激动,她现在确实是走在了三清等人前面,要知道太清虽然斩出了第二
最新网址:wap.ibiquxs.info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章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