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十章 器型召唤卡的对决——妖刀VS兽血!(1 / 3)  全球卡牌:我打造神话天庭首页

护眼 关灯     字体:

上一章目录 纯阅读 下一页

最新网址:wap.ibiquxs.info
    刚才双方的这一次碰撞,毫无疑问,是凌海言的流浪刀客占了上风,初一交手就在兽王的身上留下了深可见骨的伤。

    这时众人也都看出来了,别看这刀客表面看上去普普通通,实际上的刀法造诣极高,而且速度极快身如鬼魅,攻杀能力绝强!

    不过众人紧接着便发现,在听见凌海言的嘲讽后,楚狂并未如他们所想地被激怒,相反,他却是咧嘴一笑。

    “富哥,我说……你是不是高兴得太早了?要不,你再仔细看一下?”

    “嗯?”

    凌海言眉头一皱,立刻便看向了面前的兽王,随即瞳孔一震。

    只见,这狂血兽王身上的伤并没有愈合,反而喷涌出更多的鲜血,形成一蓬血雾、包裹住自身。

    不仅如此,随着鲜血的喷涌,所有人都能感觉到,狂血兽王的气息再度拔高,而且还是暴涨!

    他们瞬间明白,楚狂很可能不是躲不过刚才那招,而是……

    故意接下!

    “嘿嘿……”

    下一秒,楚狂的咧起嘴角,然后立刻下令,狂血兽王的身影也瞬间消失了……

    顷刻间,它便裹挟着浓浓的血气出现在凌海言身后,猩红闪烁的双爪高举,就要重重拍下!

    这是楚狂的计策!

    众人这才反应过来,如果这一爪拍下,这场切磋也便结束了。

    原来,楚狂并没有表面看上去的那么冲动,或者说,他在冲动的同时,心里却是依然能保持冷静、仔细盘算的!

    “不愧是大城市的市状元……”看见这一幕,夏尘忍不住在心里称赞道。

    在他看来,楚狂的战斗风格和杨天还真有些像,都是粗中有细、极具有迷惑性,在战斗中往往能出奇制胜。

    只是,凌海言真就这么容易被击败吗?

    自然是不可能的。

    当狂血兽王的双爪即将触碰到他之际,一柄流水般的直刀后发先至、直接拦在了它的双爪之下,并且拦腰就是一刀,无比的锋锐就要划过兽王的身体!

    这一刀要是斩实了,毫无疑问,狂血兽王将会被一刀两断,楚狂也将会损失大量的精神力,局面立刻便会向凌海言倾斜。

    楚狂也深知这一情况,便只好放弃,控制着狂血兽王暴退,径直将这一刀给躲了过去。

    此刻众人也都看出来了,两人的实力其实就是在伯仲之间,两只卡灵真正对碰,估计谁也奈何不得谁。

    而眼下的胜负,便只能看他们各自的战术如何,从此刻起,便是真正考验他们对战能力的时候!

    “呵……”

    这时候,凌海言突然咧嘴笑了,又从卡夹里抽出了一张紫卡,同时也意念一动。

    唰——

    下一瞬,流浪刀客身形连动,却并不是朝楚狂进攻,而是直朝凌海言身后的狂血兽王而去!

    乒乒乒乒乒!

    转眼间,刀刃与兽爪碰撞在一处,两者的速度都是极快,瞬息便已经交手了数百回合。

    而实际情况也正如众人判断的那样,两者谁也奈何对方不得,但很显然凌海言也并没想要快速击杀兽王,而是……

    想让流浪刀客将其拖住!

    下一刻,一道紫色光柱闪现,随即凝聚,一柄闪烁着妖异紫光的直刀凝聚而出,随即被凌海言握在了手中。

    “那是……器型召唤卡?!”

    在这妖刀出现的一瞬,所有人都认出了其真面目,不禁惊讶于凌海言竟还有这么一手。

    所谓的“器型召唤卡”,便是卡灵是以器具为外形的召唤卡,和“装备卡”不同,其本质依然还是卡灵。

    因此,“器型召唤卡”本身是可以被卡师当做装备使用的、也无需“融灵体质”,比如此时的凌海言,就直接将其当成了武器。

    当然了,虽然“器型召唤卡”的制作并不算困难,但却很少有卡师会去制作,原因很简单,以卡师这孱弱的身躯,亲自下场是相当危险的。

    但很显然,凌海言并不是一般人,从他拿刀的姿势便能看出他肯定有着长时间的刀术训练,众人也相信,他的手段还不止这点!

    果然,在妖刀入手的下一刻,又是一道紫色光柱闪烁,一身与流浪刀客相似的长袍出现在凌海言的身上,竟然又是一张“器型召唤卡”!

    “不,不对,那应该不是召唤卡,而是载具!”夏尘眼神一凝,顿时看出了这长袍的真面目!

    没错,正如他判断的那样,这长袍实际上是一张“器型载具卡”,不同于寻常载具卡的交通工具、动物的外形,而是直接穿在了凌海言的身上。

    而载具卡的特点,那便是速度、辅助、防御、守护,有了这样一件载具卡上身,凌海言的速度与防御力无疑便能直接拉满了!

    “嗯……”

    看见这一幕,对面的楚狂也不禁动容,从凌海言此刻展现出的气势看,他的战斗力恐怕不比那流浪刀客弱多少。

    “原来如此,居然还
最新网址:wap.ibiquxs.info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章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