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九百零一章:鱼龙混杂(1 / 2)  民国诡闻实录首页

护眼 关灯     字体:

上一章目录 纯阅读 下一页

最新网址:wap.ibiquxs.info
    在这种情况下,官府想要疏浚城镇丁口,要么扩大城镇规模,要么就遣散人口,这些难民本就是来讨生活,想要遣散他们几乎不可能,那唯一还可行的,就扩充建城了。

    当时,汉阳、汉口、武昌已然合并,汉口分为洋埠和华埠,由于洋埠界的划定带来经贸发展,这里地价尤其高昂,豪绅富户的寓所别业,多安置在华埠界,完全没法在汉口买地。

    至于武昌,这里是官府驻地,集中的多是教育和文化设施,想要往这里买地尚且可行,只是,汉阳本地多有华商建立的新式工厂,隔着江水是个大问题,百姓未必愿意迁走。

    官府思来想去,只好把新地皮扩充到汉阳以南的旧汉水县城!

    早在朱明前朝时,汉水从汉水县一穿而过,将县城分为两部分,中间亨通漕运,两岸全是漕运百业、宅邸民居。

    数百年间,旧县城已经完全废弃,只是满是残墙颓壁的死城,想要建造新县城并不困难,只是,涉及旧汉水河道,就完全不一样了。

    汉水旧河道里,始终都有难民生活,若有些庄户没了田地铺产成了流民,也多会迁居河道,这里既无官府也无胥吏,连收税的都不来,只要能搞到吃的喝的,就能在这里活下去,靠着从墨水湖引来的水渠,河道聚集了不少破落户,逐渐也在这里形成了村寨。

    数百年来,村寨里有发迹离开的,也有家道中落迁来的,百姓走走停停,倒是这些村寨始终都住满了人。

    不管是前朝还是民国,官府都认为这些村寨就好似泔水桶,只是个藏污纳垢的去处,里面都是穷得连草席都买不起的破落户,来来走走没个定籍,说到底也没什么油水可捞,也就继续放任这些村寨活着。

    如果不提县城扩张,那旧河道里的村寨必定能相安无事继续存在,涉及县城南扩,这些村寨也就成了眼中钉肉中刺,旧河道穿过汉水县城也意味着这些河道里的村寨,也恰好横在县城中,他们的地理位置如此特殊,想不处理都难啊。

    尤其是这种破落户聚集的村寨,处理起来难上加难。

    想把这些人迁走,就得准备好票子、房子,得在其他地界另外给他们建新宅,还得给够钱,这些人才肯迁走。

    这么多丁口,且要耗费官府不少钱,哪怕花了那么大力气,也有人不肯搬走。

    对这些难民户来说,这些地方连收税的都不来,当然也没人来给他们纳籍,天然就是个官府不管的自由地,他们乐得赚吃赚花,只要胥吏官府离他们远一点,眼不见为净。

    一听说迁居,就意味着要把他们纳入户籍,这以后但凡是征税纳捐的,按照户籍按图索骥,他们连跑都跑不掉,有这个顾虑,给多少钱都不愿意走,免得招惹上官府不得脱身。

    多种因素作怪,这些破落户怎么都不肯搬走,官府也曾想过动用武力给迁走,这样一来就得动刀子动枪杆,汉阳扩城已经闹得满城风雨,这时候别说是动刀子,就是派打手打了这些破落户,那也得在新闻纸上被大做文章。

    再说回破落户本身,他们知道这地儿很是特殊,也不愿意搬走,谁要跟他们来硬的,他们肯定破罐子破摔,非得让人溅点血不可。

    到了这个地步,这里已经是块烫手山芋,打不得摔不得,官府为顾及江汉扩城的影响,决定放弃这片地,再重新规划。

    在原有的规划中,只要这些破落户全迁出了旧河道,这里就会被直接填平,和两岸的县城一起修成新县区。

    如今,官府放弃了这些地方,旧河道就依旧是保持原样,只在两岸修建新的城镇,这样的话,两岸绕行就得耗费不少时间,为了两岸行走方便,官府直接在两岸架起两座拱桥,将县城给连成了整体。

    有了这两座拱桥,汉水县城也就不用再多绕路就能贯通全城,同时,也能依据地理优势,将铁路引入县城。

    等汉水城建好以后,汉阳几十万百姓这才分流到汉水县,让汉阳的城镇压力纾解了不少。

    一人得道鸡犬升天,汉水县城从断垣颓壁再次变为新县城,改头换面后,迎来了大量的工厂和民宅,吸引来不少百姓居住,原本苍凉荒芜的县城,逐渐变得丁口兴旺,若行车时,从两座钢拱桥面朝下俯瞰,还能见到十几米深的断流河道中,如积木杂草似的杂乱宅邸。

    有道是近水楼台先得月,汉水旧河道固然是钉子地,随着汉水县城的发展,没吃到肉至少也能沾上一点荤腥儿,有些破落户将水渠拓宽,牵连出密集水网,连接起墨水湖和江水滩涂,乌篷渔船来往频繁,做起江水之间的鱼货买卖,河市正式出现。

    这些鱼货算不上好货,都是些渔船大户不要的死鱼蟹丁,他们买来收拾收拾当成死鱼死虾,卖给附近工厂的百姓,既便宜还解馋,不至于让穷苦人连个肉腥都吃不着,更有的聪明人,看来寻租的流民越来越多,开始建起连间棚屋,出租给外地人。

    这,确实是个有赚头的大生意!

    汉水县城的宅邸民居,也不是什么人都买得起,大洋充裕的庄户,多买套里分院子定居,有不充裕的,也
最新网址:wap.ibiquxs.info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章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