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550、“太极十三剑”(1 / 2)  人生流浪首页

护眼 关灯     字体:

上一章目录 纯阅读 下一页

最新网址:wap.ibiquxs.info
    550、“太极十三剑”

    一时失志不免怨叹,

    一时落魄不免胆寒。

    那怕失去希望,

    每日醉茫茫,

    无魂有体亲象稻草人。

    人生可比是海上的波浪,

    有时起有时落,

    好运命总吗要照起工来行。

    三分天注定,

    七分靠打拼;

    爱拼才会赢。

    ……

    从来不怨,

    命运之错,

    不怕旅途多坎坷。

    如没有分别、痛苦时刻,

    你就不会珍惜我。

    我不怕旅途孤单寂寞,

    只要你也想念我。

    ……

    红尘一笑,独上西楼,昨夜的梦中。

    几番往事,几番忧,无人懂。

    你说你将要远游,无需人相送。

    留下昨夜的梦中,一个我。

    细(戏)说人生,有苦有甜,到头一场空。

    没有分别,何来相遇,不必强求。

    寻寻和觅觅,冷冷又清清,但愿明天有我有你,不再流泪。

    “无言独上西楼,月如钩。寂寞梧桐,深院锁清秋。

    剪不断,理还乱,是离愁。别是一般滋味在心头。”

    大侠的孤独依旧,万般情思总还是那么令他魂梦绕!

    人生苦难、坎坷,人生幸福、寂寞,这对于人世间每一个人来说,都会有或多或少的体会。但是,对于这部《乱世英魂》化作《三猫流浪记》、《人生流浪》里的主人公来说,他所遭受的大起大落,尤其是他所遭受的磨难和不白之冤,以及他那内在的心灵深处的创伤与痛苦,想必是已达到空前绝后的地步。名为无害,实际上是千难万害。但是,这千难万害,一旦忍得过来,便是千载难逢的英雄好汉!

    “三分天注定,七分靠打拼;爱拼才会赢。”人生就是一场拼搏,只有百折不挠、勇往直前、不畏艰险地前进,才有希望到达胜利的彼岸。前进的道路,充满着荆棘和冷嘲热讽;但是,前进的人不能被这些乌七八糟的东西迷住了眼睛、绊住了脚根。要走自己的路,不必计较别人怎么说。谁若游戏人生,谁就一事无成。走自己的路,让别人去说;多保持沉默,沉默是金,沉默就是财富。万事以“忍”字当先,百忍则成金。实在忍无可忍之时,就必须“该出手时就出手,烽烽火火闯九州”,让别人知道你的存在,你的价值,让他们知道你并不是好欺负的。有人要把“巴掌”打在你的脸上,有人要挖空心思地坑骗你、害你,试问,你又当如何呢?“给你三分颜色,你就开染房!给你个鸡笼,你就下蛋!给你点阳光,你就灿烂!”对敌人,对坏分子,对心术不正之人,就不能心慈手软,一点、一分都不应该再让他!让了他(她、它),他(她、它)就会“得寸进尺”,贪得无厌,不知羞耻,得了便宜还耍了乖,甚至横行霸道!所以,我们就要给他来个“老太太抹口红!”——给他点颜色瞧瞧!

    然而,一切看透看穿,人匆匆来此一世,四处奔波流浪,又是为了什么?若问什么是人生,什么是现实,什么是爱情,都只不过是一场梦幻而已。对于失败以及所失去的东西,就要让它随风而去,切莫要过于执着地寻追。因为,过于执着地去追寻,它不仅会把你拖累得精疲力竭,而且是白废时间、精力、感情,结果只能是追悔莫及,徒劳无获。所以,看准目标,认清形势,还要该放手的就放手,切莫掉入万丈深渊,死了都不知道是怎么死的,到头来还认为“坏人”竟是自己心目中的“恩人”!就像这次,我们的男主人公耶无害已逐渐成为别人的剑底游魂,稍有不慎,便是被人一剑呜呼哀哉!但是,后事究竟如何发展,耶无害又是怎样从别人的剑下逃脱,让我们接着往下看。

    时间已是大梁开平二年(908年)季秋九月八日。黄巢有诗云:待到秋来九月八,我花开后百花杀。冲天香阵透长安,满城尽带黄金甲。

    这日清晨,“三猫”耶无害在大明宫“麟德殿”内突然接到一封“挑战书”。书信大致内容是“太行山太极十三剑”约他在明日正午时分在咸阳古道、荒郊野外决一最后了断,其来意势必是要追究他“血洗太行”一事。此事至今,“太极十三剑”仍然念念不忘,一直追杀他至京城长安。如此可见,他虽然为他的爱妻阮晓峰一雪仇恨,但他在太行山寨杀了这么多的人,那他也必定在一部分人的心目之中成为穷凶极恶之人,他们终究会有一天要寻找到他的头上来讨还血债。这正所谓“冤冤相报,无时无尽”,“三猫”耶无害他自己已感到他仿佛掉入无底的深渊,暗无天日,“黑洞”一般!

    然而,面对挑战,“三猫”耶无害已将生死置之度外,他不禁将挑战书狠狠地抛向空中,迅疾抽出“太极宇宙无敌剑”,将挑战书劈了个七零八落。刹那之间,屋内象飞撒着一阵雪花,直落到桌椅之上。他不禁愤怒地盯望着桌角,忍不住再次力劈一剑,决意明日单刀赴会、一决了断。
最新网址:wap.ibiquxs.info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章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