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三百九十五章:一地风俗人情(1 / 2)  重回1986小山村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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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了中秋这天,仿佛整个村子都弥漫着一股节日的气息。

    牛尾岭这边比较偏僻,离老村较远,但都能够听到孩子们肆意奔跑和欢笑的声音。

    靠近老村的几座小山丘,更是有人影攒动,原来是进山摘果子。

    这个时节,还有部分捻子挂在树枝上,紫黑色的小酒杯藏于树叶之中,很是诱人,不过人们的重点采摘对象却不是它,而是毛栗。

    毛栗就是野生板栗,个头较小,但吃起来照样很香甜,漫山遍野都能够找到,是秋季孩子们最重要的零食来源。

    除了毛栗,还有部分野山楂树,他们这边野山楂不多,高明程知道的地方,也就十来棵吧,他小时候也和这些嘴馋的孩子们一样,每天都在山里折腾一些吃的。

    他印象最深的还是吃糖罐,学名金樱子的果子,这玩意也是一种药,不过因为它带着甜味,是孩子们最爱的零食。

    几乎每个孩子都对它又爱又恨,爱它的甜味,又恨它的毛刺!

    高明程相信,只要摘过糖罐吃的人,肯定被糖罐扎过手!

    除了这些,这会儿山里还可以摘野柿子。野柿子个头较小,又属于后熟型水果,如果你没有用对法子,那么即使野柿子软了,味道也涩口的很。

    高明程小时候哪怕再馋,也不愿意去摘野柿子吃,但他们村有些人善于制作柿饼,那些没人要的野柿子,都被他制成香甜软糯的柿饼,就极受欢迎了。

    上回去许多美大姐许多金家拜年时,许多金就做了不少的柿饼待客。

    回到高家村后,高明程就习惯性一大早的进山,先是练拳,再是顺便寻找猎物。

    最容易找到的猎物,自然是野兔。

    这玩意现在没什么天敌,繁衍又快,只要进山,就能够看到它们的踪迹,当然了,能不能逮住野兔,就看个人的手段了。

    对于普通人来说,有点难,但对于高明程来说,一点都不难,有手就行!

    有时候,他甚至不必动手,直接指挥黑虎和精灵两条狗去狩猎野兔,再有自己在旁边盯着,那么野兔就是在劫难逃了。

    这不,下山时,他手里就拎着好几只野兔了。

    回到家后,先处理一只野兔,将兔肉一分为二的丢给两狗去吃。

    他不经常在家,也连累的两狗伙食档次下降了。

    上午时,高明程在自家忙活到十一点,然后才准备出发去爸妈家。

    他是开着拖拉机去的,因为还要带很多东西去,他给爸妈家要送一盒月饼、两瓶酒和两只野兔。

    另外细奶奶家和张成远家也是如此。

    至于那些堂叔家,则是送一盒月饼就行,再随身带一条烟,遇到抽烟的亲朋,就给一包。

    路过许多美二姐家时,高明程下车,把给张成远的礼物送了上去。

    许多玉是许多美的二姐,入赘的哥哥又是高明程的员工了,这大过节的,肯定得准备厚些的礼,所以除了这些礼物,张成远还额外有个员工红包。

    把东西放下后,高明程没有久留,直接顺着小坡下去了。

    张成远倒是到外面来送他,目送他离开后,这才回到屋子里去。

    “你看看那红包里有多少钱?啧啧,他们家的日子是越过越好了。”许多玉的语气酸溜溜的。

    张成远看了眼手里的红包,这是高明程直接给到他手里的,不过他看都没有看,直接给了许多玉。

    家里的钱是许多玉在管的。

    一般情况下,张成远也没有用钱的时候。

    把红包上交后,张成远又沉默的开始制作扁担了。

    家里的扁担坏了一根,所以他得赶紧再做一根出来,扁担的材质有两种,一种是木质,一种是竹制。

    竹制的轻便,取材也容易,但有个缺点,那就是不能挑重物,适合女性挑一百斤以内的东西。

    至于粮食、化肥、砖头、水泥等重物,最好是用木质的扁担来挑。

    张成远现在做的,就是木质的扁担,取的木材是桑树,桑树是山里常见的树种,其重量合适、硬度适中、强度高、弹性好,且不容易变形,不容易虫蛀,非常适合用来做扁担。

    高家村的人们,几乎家家都有几根桑木扁担。

    在他做扁担时,他的儿子就在旁边的地上玩,而许多玉把红包收好后,就系上围裙进了厨房。

    今天是中秋,自然得吃好点,他们之前就买了两斤猪肉,现在高明程又送了两只野兔,那么菜色就更加丰富了。

    日子平平静静,但有吃有喝,就是一种幸福。

    拖拉机一路来到老村,在村口的池塘停下。

    高明程没让许多美拿东西,只说道:“你自己慢慢走,东西我来拿!”

    他早就把东西拿大袋子装着了,现在一手提着一个大袋子,倒也方便。

    他快步如风的走着,很快就到了爸妈家的门口。

    还没有进去,就听到里头有说有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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