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871 进度十分之一(1 / 2)  混元修真录[重生]首页

护眼 关灯     字体:

上一章目录 纯阅读 下一页

最新网址:wap.ibiquxs.info
    小型魔潮于许多筑基、金丹修士而言是不错的历练之地,尤其是一些攻势强大的法门,于此间能淬炼出不弱的杀气来,大增其威能。

    虽说阴魔本身无利可图,用作磨砺也不算是毫无用处了。

    在这一角落里,三三两两站在一处的大多都是槐水镇相邻城镇里的修士,有散修也有门派、家族中人,且都以金丹修士居多,亦做足了自魔潮中逃生的准备。

    不过魔潮一旦到来,阴魔无数,再充足的准备也未必保险,终究还是会有许多人陨落其中。

    叶殊和晏长澜走过来时,并无人识得他们,但毕竟都是来剿灭阴魔的修士,互相之间也打了招呼。有些面相和气些的,还会彼此介绍一番。

    因着叶殊气质疏冷,看起来不像是喜欢与人打交道的,又是如此生面孔,想来是远处而来、日后未必会有多少接触,故而也就没有主动过来的。

    晏长澜本是个意气风发的少城主,可他也经历许多大起大落、还走过了生死之路,即便有叶殊这般的爱侣、风凌奚与淳于有风这般的师长,终究还是不复年少模样——尤其此刻,因魔井将至,他姿态沉稳中又透出了许多冷酷肃杀之气,也瞧着不易相处。

    自然而然的,两人便独自来到一旁,都是静默无言。

    其他修士们稍作寒暄后,也寻了个地方镇外观望,寻找魔井的踪迹。

    ·

    日头高悬。

    一个时辰接着一个时辰过去,东边城墙的修士都不曾发现魔井。

    有几名本地修士拿出传讯之物,向其他三面城墙处的同门询问,但自他们的反应又可看出,那三处也没有反应。

    看来,还要再等一等。

    不知不觉间,又过去两个时辰。

    叶殊和晏长澜静立在城墙边缘,目光远眺,没有半点懈怠。

    可并不是所有修士都如他们一般,渐渐就有些修士低声与身边人闲谈抱怨起来,又有些修士收回了视线,不再时时观望周围的情形。

    突然间,数百道黑气直扑城墙!

    这一瞬,数十修士被那些黑气分别裹住,随后甚至来不及发出一声惨叫,脑袋就被咬了下来。

    “咔吱咔吱”的声音不绝于耳,那没了脑袋的尸体也被什么东西快速地啃食着,眨眼功夫,从头到脚都没了。

    被迅速吃干净的,正是那些因不耐烦而减轻了警惕的修士。

    而黑气里面那头大身小、动作极快的怪物,则是阴魔。

    ——此刻的城墙之下,不知何时倏然出现了一口井。

    外观看起来就如同再寻常不过的水井,却是以一种不知材质之物打造而成,浑然一体不见缝隙,通体漆黑,萦绕着不祥的黑雾。

    从井口中,不断地喷出一股股黑气,其速极快,冲力极大,故而每一股都能喷到城墙之上,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撕咬修士们。

    只一个照面,就有许多修士被吞吃了。

    余下的修士则有所防备,都与阴魔们厮杀起来。

    ·

    黑气扑来的刹那,叶殊和晏长澜正在城墙边缘,自都瞧见了那与黑气同来的阴魔。

    二人面对的阴魔虽都是通身黢黑,但形貌各不相同。攻击叶殊的这个兽头人身,头颅犹若水缸大小,双臂可以垂至膝下,利爪如钩;攻击晏长澜的那个则是人头兽身,不过人头的面貌很是可怖,五官有异样的扭曲,让人一见就打从心底里生出寒意。

    两种阴魔最大的相似之处除却肤色,便是那一口密密麻麻的獠牙,不论是兽头还是人头,其腥臭的大嘴都会足足占据头颅的一半以上!

    眨眼间,阴魔的巨口便咬向二人头颅,然而二人的反应更快。

    一声清吟间,身披火焰的金乌陡然而出,扇动羽翼穿过这阴魔,将之瞬时焚烧得一干二净。几乎同一时刻,雷鸣轻响,电光嗞嗞有声,一道缠绕着雷光的剑气迸发而出,将阴魔捅穿,而阴魔本身也在雷电中被殛,化为乌有。

    同样是一个照面,两头阴魔尽数被杀死。

    随即无须提出,叶殊和晏长澜很是默契地再度出手,分别又杀灭一头阴魔。

    余袁、石振都露出感激和惭愧之色——原来这两人同样被阴魔扑击,那阴魔也不过是筑基阴魔,但以他们的实力并不能瞬间杀死它们,故而在另外阴魔也袭杀过去时,就无法马上还击。

    扑上墙头的阴魔有金丹也有筑基,都会尽可能挑拣比自己弱的修士,但是叶晏二人都是金丹,上了墙头的阴魔也是堪比金丹,它们无法判断修士具体境界为何,便也只能嗅着气息而来,就近袭击两人……又迅速死在了两人手里。

    叶殊和晏长澜都在心中数了一数:一头了。

    他们的考验是各杀十头金丹阴魔或是合力杀死一头元婴阴魔,可对于他们而言,要么不做,要么就要做到最佳,哪怕只要他们任选其一,于他们而言,却是只要真的有元婴阴魔出现,他们就会两个考验一同完成。

    此刻二人也没闲着,立即穿梭
最新网址:wap.ibiquxs.info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章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