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34章 井底之灾(2)(2 / 3)  法医秦明系列(全集)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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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我们开始解剖?”大宝说。

    我摇摇头,说:“这个绳子的作用,不只是蒙头。”

    我用钢卷尺量了一下绳子的周长,又量了量死者的颈周长,说:“绳子的周长比死者的颈周长长了两厘米多。这个长度即便是塞了衬衫,依旧还是有些大了。”

    “大一点儿很正常。”大宝说,“死者已经死了,凶手没必要勒那么紧了。再说,衬衫一角脱开了绳子的捆扎,就是说明了绳子捆得不紧啊。”

    我看了眼大宝说:“既然捆得不紧,那为什么他的颈部有这么深的索沟?”

    “对呀。”大宝翻了翻眼睛,“人死了,是减不了肥的哦。”

    我白了大宝一眼,说:“综合这些情况,我分析,凶手在死者颈部捆扎绳索的主要原因有两个。一是凶手用现场的衬衫蒙住了死者的头部。二是凶手在这个绳结的一端,坠了一个坠尸物,防止尸体浮出水面。可是他用的这条草绳,根本架不住坠尸物的重量,所以,断了。”

    说完,我指了指草绳绳结一端的断裂痕迹。

    “断裂痕迹是毛糙的,说明是拽断的,而不是常见的用刀子割断。”我补充道。

    “也就是说,井里应该还有东西。”大宝说。

    我点点头。

    大宝笑了:“你真是乌鸦嘴,看来老百姓的井还得挖了。”

    尸体解剖后,发现死者的内脏瘀血,心尖有出血点,颞骨岩部出血。但是胃内没有溺液,肺脏也没有水性肺气肿的改变。所以死者死于窒息,但不是死于溺死。结合他口唇部的损伤,可以断定死者是被他人捂压口鼻腔导致机械性窒息死亡。

    死者胃内基本空虚,结合尸斑、尸僵的情况,我们判断死者是死于7月16日晚饭后六小时左右。死者的背部和双肩,都有很多纵横交错的死后拖擦损伤。有的方向是从腰部到项部,应该是凶手拽着死者的脚拖动尸体形成的;有的是从项部到腰部,应该是尸体入井的时候形成的。

    “一般捂压口鼻腔导致死亡,都会有比较明显的约束伤和抵抗伤。”我逐一解剖开死者的四肢关节,说,“可是这个死者没有约束伤和抵抗伤。”

    大宝摇摇头,说:“不,有的。”

    他切开死者的髂前上棘处皮肤,骨盆两侧的凸起处皮下有片状出血。

    大宝说:“凶手应该是骑跨在死者身上,捂压口鼻腔的。这个时候,死者四肢都没能力动弹了,说明凶手应该比死者还强壮。”

    我看了看又高又魁梧的尸体,摇了摇头,没说话。

    做完尸体检验,我们马不停蹄赶往专案组。

    到达专案组的时候,专案组首次碰头会正好刚刚开始。黄支队长让法医先介绍情况。

    我说:“死者应该是在睡眠的时候,被凶手骑跨在身上,捂压口鼻腔导致机械性窒息死亡。死亡时间应该是16日晚饭后六个小时左右。凶手杀人后,应该用死者的衬衫包裹了死者的头部,并用一根草绳固定了衬衫。这个行为,我们认为是熟人作案的特征。很多人杀死熟悉的人后,用物品包裹死者的头部,是对死者有畏惧心理。”

    黄支队长点点头说:“我说是乌鸦嘴吧。开始老秦就说我们最近邻居纠纷多,早晚要出人命案,你看,今天就发了。”

    “那个……乌鸦嘴的还在后面呢。”大宝笑着说,“我们认为死者颈部的草绳另一头,捆绑了一个坠尸物,但是这个坠尸物因为绳索的断裂而沉入井底。所以老百姓家里的井,我们还得去挖。”

    “这个乌鸦嘴我不怕。”黄支队长得意地笑了笑,示意侦查员介绍情况。

    主办侦查员打开笔记本,说:“死者解立军,61岁,独居。他终身未婚,有个收养的女儿,在外打工时候认识一个男子,现在已经结婚了,住在湖北省。据邻居反映,已经有一年没有回家了。另外,死者还有个哥哥,叫解立国,住在解立军家以北五百米。两个人交往不是很多,但是解立国的儿媳妇对解立军非常好,每天都会给解立军送饭。”

    “啊?侄媳妇?不会有什么关系吧?”大宝邪恶地打断了侦查员的话。

    侦查员摇摇头说:“没有,据我们调查,他的这个侄子和侄媳妇都很孝顺,但是村民反映可能是为了继承他的遗产。”

    “闲话真多,”我叹口气,“现在连一个孝子都不好做。”

    “黄支队长之所以说不怕秦科长的乌鸦嘴,是有原因的。”侦查员神秘地笑了笑。

    3

    “快说,快说。”我催促道。

    “是这样的,”侦查员说,“解立军的侄子解毛毛和侄媳妇刘翠花一直对解立军体贴有加,解立军的一日三餐都是刘翠花做好送去,解立军地里的活儿,也是解毛毛干。口粮由解立军保管,收入除了生活费以外,解毛毛都以解立军的名义存在信用社里。”

    “然后呢?”我对这些情节不是很感兴趣。

    侦查员说:“7月16日晚上,刘翠花还是六点左右把饭送到解立军家,六点半的时候,刘翠花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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