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83章 夺面老屋(4)(1 / 3)  法医秦明系列(全集)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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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躺在宾馆的床上,现场在我脑海里一一浮现:门外的火堆、菜刀、砖头、死者的衣着……我试着将这些碎片组合在一起,想把整个案件现场还原。

    时钟还在“嘀嘀嗒嗒”地走着,我脑海里的碎片慢慢地拼接了起来。

    第二天一早,我带着自信的微笑,精神抖擞地走进了专案组会议室。

    可能是审讯经历了一夜毫无收获,侦查员们的脸上都是沮丧的表情。

    我开门见山:“昨晚整理了一下思路,现在主要有两种意见。一种是熟人敲门入室,杀人后,取财。第二种是熟人敲门入室,因仇杀人。这两种可能性的共同点是敲门入室,因为大家认为那个时间点不可能溜门入室,对吧?”

    大家纷纷点头。

    我说:“但是大家忽略了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这两种可能性都不能解释。”

    大家又都露出好奇的眼神。

    我说:“两名老人都是在中心现场就寝,对吧?凶手不管怎么进入中心现场,杀人都要有先后顺序,对吧?狭小的空间里,不可能进来两个凶手,对吧?”

    大家又纷纷点头。

    我接着说:“根据法医检验,两名死者的头部都处于固定位置,被连续打击。这样打击,是需要一定时间的。那么凶手在杀甲的时候,乙在做什么?”

    大家开始议论纷纷。

    我说:“郑金氏死于锐器砍击,郑庆华死于钝器打击,但是郑庆华身上也有锐器伤。为什么凶手把郑庆华砍倒后,换了并不顺手的砖头呢?为什么不用锐器直接砍击呢?只有一种可能,他的锐器出现了问题,卷刃了,或者刀刃和刀把儿脱离了。既然工具出现了问题,他就不方便再用锐器杀人,所以我们推断凶手是先杀女,再杀男。刃柄分离的可能性还是很大的,因为我们判断郑庆华并没有和凶手进行正面冲突,也就是说,没有搏斗,只有逃避。在追逐砍击的过程中,因为有大力的挥舞动作,菜刀的刃柄是很容易分离的。而且,我们在尸体上,也没有发现卷刃刀形成的砍痕。”

    大家点头认可,赵局长拿起电话,走出门去。

    我清了清嗓子,等赵局长重新返回会议室后,接着说:“既然在门口砍击了郑金氏,而且是连续砍击,几十刀啊,那么长时间,郑庆华在做什么呢?从郑庆华的衣着情况看,郑庆华应该是正在洗脚的时候,穿了外衣、外裤。那么,难道他看到自己的妻子在被砍击的时候,还能从容地穿衣服吗?你们调查不是说两人感情极好吗?这种危难时候,郑庆华会坐视不管?”

    “有道理啊!”赵局长恍然大悟,“我们确实没有考虑到这个问题。”

    “不管凶手是为了什么杀人。”我说,“开始我们都先入为主地认为凶手敲门入室,进了门帘后杀人。现在怕是要推翻这个推断了。”

    “那么,你是什么意见呢?”赵局长问。

    我说:“开始我也是百思不得其解,但是我联想到了屋外的火堆,客厅的灯光,现在总算是想通了。”

    我喝了口水,接着说:“根据我们发现的各种痕迹、情况,综合起来,只有如下一种可能,能解释现场的所有现象。凶手在七点半的时候,点燃了屋后的秸秆堆。点燃后,火堆应该有火光、有烟味。或者凶手也可以喊叫着火了。那么,两名老人会是什么反应?”

    “起床灭火。”大宝说。

    我说:“两名老人都是处于已经上床了的衣着状态,郑金氏披了件外衣,郑庆华正在洗脚,穿了外衣外裤。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

    大家都摇头。

    我说:“女人可能是披了外衣出门确认着火的情况,而男人正在洗脚,因为火在屋外,也不至于十万火急,所以他有时间穿好外衣外裤,去灭火。那么,去灭火需要工具吧?灶台旁边有水桶,当然,水桶肯定不够,还需要扫帚之类的东西。大家忘了客厅里的工具吗?那里面的扫帚就有被移动的痕迹,而且有少量被烧灼的痕迹。”

    “你是说郑庆华去客厅拿了扫帚去灭火?”赵局长说。

    我点头说:“两名老人感情很好,肯定会互相帮助。郑庆华拿着扫帚在屋后灭火,而郑金氏拎水灭火。郑金氏泼完水后,肯定要回到中心现场取水,那么这个时候,大门肯定是开着的。凶手就是这个时候进入了现场,在中心现场直接砍击郑金氏,郑金氏倒在小方桌上后,凶手连续砍击她的面部,导致她死亡。”

    “对啊。”大宝说,“解释不了同时杀害,就应该用逐个击破来解释。”

    “那一小堆秸秆烧不了多少时间。”我接着说,“郑庆华扑灭火焰后,肯定还在纳闷郑金氏为何没再拎一桶水出来。他回到家,把扫帚放到原处。这个时候,他可能听见了异响。所以,他连灯也没关,就来到了中心现场。凶手可能此时还在砍击郑金氏,也可能潜伏在中心现场。所以郑庆华进入中心现场后,凶手继续追砍郑庆华,直到郑庆华被砍倒在灶台附近,而此时郑庆华并没有死,凶手的刀刃可能脱离了刀柄。所以凶手操起灶台旁边的一块砖头,打击郑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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