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二百二十六章 “狗官”的可恶嘴脸(1 / 2)  杂家宗师首页

护眼 关灯     字体:

上一章目录 纯阅读 下一页

最新网址:wap.ibiquxs.info
    既然结了死仇,那就先下手为强,被动接招可不是马晋的风格。

    这段审案的时间,马晋也没闲着,趁着靳凤伦忙着捞靳波,先是上折子弹劾靳凤伦教孙不严,家风不正,以致闯下大祸。

    后来借助黑衣卫的力量,在兖州、东昌两府收集靳家横行乡里的罪证,然后直接揭露出去,引得都察院众御史群起攻之,弄的靳凤伦焦头烂额。

    只可惜这些事大多都是靳波和靳家刁仆干的,靳凤伦没有牵连其中,不过就是这样,管教不严,纵奴行恶,欺压乡里和包庇家人的罪名是逃不掉的。

    都察院的御史们这段时间可算是找到活干,逮住靳凤伦是一顿狂喷,但靳凤伦这么多年工部尚书也不是白干的。

    明面上立刻上折子请罪,态度极为诚恳,私下里壮士断腕,将罪责全部推到了靳波和那些家仆身上。

    之后也不知道他付出什么代价,将都察院的一部分御史摆平,还有戴农那里,也受到了黑衣卫上层的压力。

    靳凤伦连番动作之后,虽然还处于不利局面,但情势已经慢慢挽回过来。

    ………

    只不过他孙子靳波就惨了,靳波虽然被发配边疆,但边疆环境也有好有坏。

    本来经过靳凤伦的暗地操作,靳波会被发配到宁夏,那里有他一个老部下照看,靳波虽然不可能和兖州的好日子相比,但也不会吃苦。

    但将所有罪名都推到靳波身上后,他就插不了手了,官场有官场的规矩,你既然推出了弃子,那就不能继续再看着护着,最起码明面上不行。

    所以,靳波发配的地方,由宁夏改到了关外,并且是最北面的苦寒之地,以靳波的那个小身板,别说做苦役,天天躺着不动也未必能撑下来。

    眼下正是风口,靳凤伦也不敢顶风冒险,只能派几个心腹跟着过去看护,而且,这些人跟去也不能打着靳家的名头。

    ……

    亲孙子被害的这么惨,靳凤伦可以说对马晋恨之入骨,至于这里面还有他的原因,自然被靳凤伦忽略不计了。

    工部尚书,六部尚书之一,朝廷最顶级的大佬之一,靳凤伦发怒爆发出来的能量是不可想象的。

    三天的功夫,两家鼎香楼出现中毒事件,被官府关停,掌柜孙友福以及厨子包宝,和全福这些伙计,全部被打上投毒的罪名,全部打入大牢。

    新华书店涉嫌印刷反书,全部书册被查抄,焚烧一空,负责人安逸和徐许打入大牢,店铺查封。

    而正当靳凤伦要动周福海和祥云楼时,被颜易及时出手护住。

    靳凤伦没有和颜易硬杠,这些只是开胃小菜,他搞马晋这几个店铺也是想撒撒气,他真正的目标一直是马晋,安逸他们只是他收的一点利息。

    避开颜易后,靳凤伦开始正式对付马晋,他一声令下,各种弹劾马晋的奏折不断的往内阁里送,民间也开始出现各种马晋的不堪传闻,捕风捉影。

    短短几天,前几日因为兖州案名声鹊起的马晋,立刻变成了过街老鼠,人人喊打。

    而且这只是舆论攻势,私下里靳凤伦更是命人仔细调查马晋的底细,准备找到他的把柄一击致命。

    ……

    眼看靳凤伦灼灼逼人,要致马晋于死地时,景康帝出手了。

    在例行的朝会上,当着文武百官的面,景康帝劈头盖脸的将靳凤伦训了一顿。

    先是列举靳波和靳家在兖州的恶行,而后又怒斥他因为马晋审案就公报私仇,没有丝毫容人之量,知错不改,枉为朝廷重臣。

    景康帝指着靳凤伦,在朝会上足足骂了了小半个时辰,让靳凤伦颜面尽失,看着周围官员异样的眼光,脸上青白交换。

    这还不算完,景康帝越骂越气,到最后更是发出诛心之言,指着靳凤伦问他眼里还有自己这个皇帝吗。

    这话一出,吓得靳凤伦冷汗直冒,连忙跪伏在地上,面如死灰,不停磕头请罪。

    ……

    景康帝是很少在大庭广众之下,训斥朝廷重臣的,一般都会给这些大佬留些面子,平时就是生气,也会将人叫到御书房单独训骂,外人不会知晓。

    今天这么做,是因为靳凤伦做的太过分了,马晋尊圣旨查案,刚在兖州立了大功,靳凤伦就在京城携私报复,掀人家摊子,这不是打景康帝的脸吗。

    还有,之前靳波的账他还没和靳凤伦清算,这家伙不但不知收敛,夹起尾巴做人,反而开始大张旗鼓的报复马晋。

    而且其私下还有联系黑衣卫和都察院的动作,这两个衙门可是景康帝直统,靳凤伦这么做是大忌,景康帝还不惊怒吗。

    其实之前景康帝就对靳凤伦很不爽了,工部这几年贪污成风,银子要越要越多,工程质量却越来越差,几年中,已经出了好几个大的纰漏,主责全归工部。

    要不是景康帝看在靳凤伦是两朝老臣,而且当初他继位时也出了力,对自己也挺忠心,恐怕就把其拿下了。

    不过就这样,景康帝也心中对靳凤伦
最新网址:wap.ibiquxs.info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章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