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403章:最可怖震慑(1 / 2)  最强客卿首页

护眼 关灯     字体:

上一章目录 纯阅读 下一页

最新网址:wap.ibiquxs.info
    “有些人就是蠢死的,都这么明显了,还猜不出怎么回事,还做着白日梦,其他书友正在看:

    “周英年是要断臂保身了。但是对惕隐宗的伤害太过份,而这臂断得太小,是以只能白白断掉,身还是难以保得住。藏羽门想要逃过此劫,已经不可能。”

    两人叹息地评点着。

    旁侧的方蓝蓝此刻隐隐猜出怎么原因,满脸欣喜:“师尊,林……林亘……没死?”

    只有知悉林亘没死,周英年才可能一反常态,放弃置惕隐宗于死地的计划,当众惩责起自己的爱徒。林亘是汉国最强的震慑,林亘出现,周英年才会这般一副痛改前非的正义嘴脸!

    雕玉仙子见她满是期待与压抑着惊喜的眼神,雪白嘴角浮起一丝微笑。

    轻轻点道:“恩,不仅没死,好看的:

    “啊!”方蓝蓝一向也算沉敛稳重,然等到这个肯定的答案,几乎欢喜地跳起来。

    而旁侧的颜如烟、李洪荒先是怔然,然随即同样脸露狂喜。

    林亘不仅是他们的朋友,更加是一种精神的支柱,寿境山脉的支柱,汉国的支柱。消失了十余年,他们几乎已然消失了这缕的侥幸,认为他不会再出现,但是这一刻奇迹重生,震撼可想而知。

    十年来,惕隐宗一次次遭受到藏羽门的攻击,不断地走入下坡路,他们心里为之焦急。但是却非常明白,凭着他们的能力,根本无法相助惕隐宗止住颓势。

    整个汉国唯一有这个能力,就是林亘。

    眼前,林亘真的回归,难以置信地回归!这意味着汉国宗门重新有了主心骨,惕隐宗将稳若泰山,无人能撼动,重新崛起。

    风雨沧桑后,涅磐重生。

    当然,对于方蓝蓝和颜如烟来说,最感触最多的,莫过于林亘和她们结下的交情。

    俩人和林亘在熔炉地狱,以后后面一连串生死关头之中,相扶相携,同生共死。这份深彻的情感,比任何利益都让她们刻骨铭心。

    方蓝蓝和颜如烟禁不住巡首四顾,但是如雕玉仙子都没法发现林亘的踪影,何况修为更加不如的他们。

    方蓝蓝转首看向那忽然正义凛然,满腔仁义地对着应少锋,厉声喝斥的周英年,只觉一阵快意。

    此人此前以为林亘身死,不顾曾经林亘的数次相救,反脸无情,迫不及待地把手伸向惕隐宗,

    藏羽门正因为此,名声高涨,并且一口口地将原本属于惕隐宗的地盘肆无忌惮地掠夺。藏羽门弟子趾高气昂,风光几乎敌得上墨汐禁宗。藏羽门要擢取的利益,已经足够多,现今还赶尽杀绝,想一举灭掉惕隐宗。

    这样的狼子野心,让人所不齿。

    惕隐宗已经让他欺负得够伧,林亘在这个时候回归,让这头贪婪的老虎终于怕了。

    终于不得不委若虚蛇,开始地拉拢起昔日和林亘的交情。

    “你这个逆徒,因为你对林亘的仇恨,将我藏羽门和惕隐宗的关系闹得如此恶劣,还重伤谭长老,实在当诛。你现今是在自尽于谭长老,还是由我出手!”

    应少锋缓悠悠地爬起来,惊疑不定地看着周英年:“师……师尊……,这是怎么回事?”

    对付惕隐宗虽然以他为主锋,但是从过往的摸索之中,周英年是暗中大力支持。他实在想不通,周英年为何一反常态,不仅接二连三地阻止自己下杀手,而且在完全不必要的状态下,厉声谴责,仿佛自己对付惕隐宗所作所为是罪大恶极的模样。

    眼下,竟然还要自己自尽于此。

    他弄不懂周英年是在说笑,还是真的。

    看着周英年那不容置疑的肃容,他脸色渐渐发白,心底涌出一股浓烈寒意。

    “师尊不是在说笑,而是要真的在此地取自己性命!”

    数千惕隐宗弟子看着这峰回路转,几近相反方向的形势逆转,只觉得满是不可思议,好看的:

    “姓周的转性了?怎么会这样大义凛凛地主持起公道?难道过去藏羽门对付我们,真是应少锋独自瞒着他而为,他什么都不知晓?”

    “有什么可能?没有他的旨意,应少锋敢擅自行动?肯定是又再耍弄什么诡计!”

    “或许他是见到我们士气上来,是以临时改变策略……”

    弟子间议论纷纷,而谭钟寿和朱宝泉几个和林亘相处过不少日子的议事长老,心知肚明是怎么回事。

    看到这个堂堂的藏羽门宗主,往昔的威风荡然无存,卑躬屈膝在自己面前认软。心底对他的人品鄙夷之余,也是顿觉无比的爽快,积压于数年的郁闷一扫而空。

    “林亘长老回归,我惕隐宗沉寂足足十年,被人凌辱和不屑十年,这次终于又要崛起。再次回复那个繁荣兴盛,万人敬仰的惕隐宗。”

    “虽然失踪十年,然林亘长老的威名依然无人敢敌。仅是一道气息,像藏羽门这样强者便乖乖俯首称臣,恭首低语,周英年啊,你不是厉害吗,不是举手投足间就能将我惕隐宗灭掉吗?怎么如此恭恭敬敬起来,有本事就摆起
最新网址:wap.ibiquxs.info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章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