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二十五回 结案(2 / 9)  惊天奇案首页

护眼 关灯     字体:

上一页目录 纯阅读 下一页

自己的人,却很好的掩藏了起来,我说的对不对呢?”

    秦怡摇头道:“无稽之谈!你凭什么怀疑我?于成龙是个没有修养,为人处事很世俗的家伙,你们和他见过一面,因该知道,他是个很惹人讨厌的家伙。每一起案件,他都是最大的嫌疑人,你为什么不怀疑他呢?”

    韩峰道:“当孙向贤死的时候,我确实怀疑过于成龙,因为当时只有他有作案时间。而且,我从别人那里听说,他和孙向贤的关系很差,而两人的脾性又都很冲,两人在公司的分工,有明显的利益冲突,所以,他也有作案动机。而后,这个人的名字又一再出现在我的调查范围之内,虽然每次他都是最大的犯罪嫌疑人,可是——”韩峰顿了顿,道:“他的行为太冒失,也太明显了。好像他生恐别人不知道,他就是凶手似的。就拿启开华的案子来说,只要有人怀疑到房屋内的环境有问题,一查就能查出问题出致大理石桌。而于成龙并没有掩藏什么,反而是大事宣传,唯恐别人不知道石桌是他送的。这与我们调查的一系列案件中的那个幕后主使人的脾性一点都不符合,还有林政的案件,他非常明显的跟踪林政和卢芳,还故意向服务员小姐提起林政和卢芳是夫妻,还说,迟早要杀了那对狗男女。这等于是在告诉警方,如果林政死了,他于成龙绝对就是凶手,别作他人想了。以后的调查,于成龙出现的次数越多,他犯案的嫌疑越明显,我对他的怀疑就越小。可是有一点我始终没弄明白,他为什么每次都会出现在你们想利用他的时候,充当你们的替死鬼。直到今天,他死了,我才终于知道,你们所用的一系列手段,真可谓高明!”

    秦怡眼里闪着狡黠的目光,道:“哦,那是怎么回事呢?”

    韩峰道:“那就要从林政之死和他转移股权这件事说起了!”

    秦怡也不向前了,斜靠在石柱上,也学韩峰般双手环抱,如小女儿般轻咬住下唇,得意的笑道:“说说看。”

    韩峰道:“林政是因为汽车里加入了易燃易爆的低燃点油,并且路面上涂抹了一层聚热材料,终于汽车的油缸被路面的高温所点燃,汽车自爆而导致死亡。但是我们一直没有想明白,林政为什么就要把他的百分之五的股权转交到梁兴盛手中,他为什么就要走那条老国道。直到我来到天涯市,住进那家属于你们银行控股的五星级酒店,并接触到那服务员小姐,我才明白。林政与卢芳交往之后,可谓如鱼得水,深陷男欢女爱的激情生活而不能自拔。可是,林政自己知道,他的出头,他的地位与名誉,全凭他妻子以及他妻子家族的势力,而他现在做的那件事,是绝对见不得光的。一旦东窗事发,他失去的将不仅仅是名誉和地位,身份或工作,他将失去所有,他所拥有的一切。他会从巨富和商界名家,变得一贫如洗。林政为了不被他夫人发现,所以谎称每周要到天涯市开一次会议,其实只是幽会佳人。他觉得,两地相隔这样远,因该不会被发现了吧?可是,他只注意到了妻子,却没有注意到自己的其他同事,所以,他的行踪,终于被你发现了。而事实上是,从他认识卢芳一开始,他的行踪都在你们掌控之中吧,你让他往西,他就不曾往东走过。于是,你在适当的时机出现,揭穿他的家庭背景,并威胁要告发他,他不得不向你妥协,只得听你的吩咐。林政不甘心,他本不是受制于人的人,可是,一面是带给自己名誉金钱和地位,并为自己生育了两个子女的妻子;另一面是带给自己激情,快乐,满足自己欲望,已经和自己好的如胶似漆,自己再也不能离开的情人,林政陷入了两难的境地,难以作出抉择。在这种情况下,他的情人——卢芳,给他出了个主意,让他将股权转让到梁兴盛头上,并告诉他,梁兴盛早年夫妻不和,早已离异,但是只有一个儿子,现在梁前妻已死,那个孩子是个孤儿,如果她卢芳,已抚养的名义领养那个孤儿,她就成为梁小童唯一的监护人,一旦梁兴盛死亡,那百分之五的股权,还是在他们手上!这样做,只是以防万一,那时,他们就算一无所有,可手里还握有百分之五的股权,等到恒福银行进行了股权分置,那百分之五的股权就可以变成几十亿。”

    秦怡忍不住拍手道:“精彩!”

    韩峰一口气说下去,道:“但是,林政确万万没有想到,卢芳只是一个情欲工具,被你们利用来勾引那些自命风流的男人上当的蛇蝎美女,与她的交姌,常常伴随着致命的危险。被林政认为已经想绝了的办法,只是你们随意布下的一步棋子,不错,梁小童是在卢芳手中,可他并不是给林政储备金钱的工具,他是给你们用来储备金钱的。所以,梁兴盛一死,林政也得死,他根本就享受不到什么。”

    秦怡道:“你说的这个故事很精彩,可似乎和于成龙没有什么关系。”

    韩峰道:“你忘了?我前面说过,于成龙也曾在酒店里追踪到了林政和卢芳,并告诉服务员小姐说他们不是夫妻,还扬言要杀了那对狗男女。于成龙是怎么知道这件事的呢?那是因为,卢芳在接近林政之前,原本是于成龙的女友!”

    韩峰从怀里摸出了在于成龙家中找到的照片,说道:“这就不难解释,为什么于成龙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页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