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四十五章 奇遇(2 / 3)  鬼吹灯Ⅱ之四·巫峡棺山首页

护眼 关灯     字体:

上一页目录 纯阅读 下一页

的放着。我们被观山太保蒙骗了多时,不抄他几件真东西如何说得过去?

    想到这,我伸手拎起那柄宝剑,按绷簧拔剑出鞘,只见锋刃寒芒闪动,端的是口利器。我对孙九爷说:“观山太保的东西都是倒斗所得,也不知本主都是哪座坟里的古人。现在这管制刀具我就先没收了,我虽然不会剑术,但素闻宝剑可以镇宅辟邪,我回家挂着也总好过放在此地生锈。”

    孙九爷没好气的说:“你小子是贼吃贼,越吃越肥啊!不过,只要你帮我找到地仙藏身之处,他的东西你尽管拿去就是。”

    我心想这话亏你也说得出口,正要对他说出两句戳人腰眼儿的话来,却见Shirley 杨已从那几本书卷中找到一本《观山掘藏录》,是地仙封师古亲笔所书,记载着封师古平生之事,并且把历代观山太保所盗发之古冢一一详述。孙九爷如获至宝:“找的就是它,棺材山里的秘密肯定都写在其中了。”当下便借着灯光,匆匆忙忙的翻阅起来。

    我说您别光顾着自己看啊,观山太保的事我和Shirley 杨也挺关心,他这书里怎么写的,孙九爷只好边看边给我们粗略的讲解。

    原来观山太保自封王礼开始,便世受皇恩,随驾听用。但世间万物,都有个兴衰起落的定数,到了万历皇帝当朝之时,已是内忧外患,关外有后金起兵攻明,各地贪官污吏们搜刮民财,使得民变不断;朝内又有党争,一时之间内忧外患全都来了,自太祖成祖传下来的基业,至此已出现了大厦将倾的迹象。

    偏偏当朝的皇上心昏神庸,还特别喜欢服药炼丹,招募了许多方外之士,专门给他调配各种养生秘药,也常以长生不死之事询问封师古。

    当时封师古是观山太保的家主,对皇上也是忠心不二,但那时候封师古并不怎么相信炉火之道,他认为自古从无不死之人,世间也无不发之冢,是人就有生老病死,是陵墓就早晚有被人挖开盗掘的一天。既然没有不发之冢,那么古墓里的东西谁挖不是挖?所以他一面主持修造皇陵,一面在暗地里派人到各地盗墓,主要是为了寻求古墓里的经卷典籍,尤其喜欢收集奇门古术之类的骨甲、竹简,对此物求之不厌,这也是从他祖上继承下来的光荣传统。

    对于万历皇帝吞丹服药的爱好,封师古不以为然,炉火之术历来害人不浅,都说古时仙人留下度炼脱化之道,是为广济世间的,但试看从古到今,谁人亲眼得见?服食求神仙,多为药所误,不说旁的,单是各个朝代的真龙天子,在此事上送命的也不算少数了,怎奈人心最易痴迷,不明白天遣造化之机。

    为此他多次奏明万历皇帝,不死仙药之事终究虚幻渺茫,绝难强求,并劝皇上迁动安徽的祖陵。结果惹得龙颜不悦,认为观山封家没什么真本事,从此便将他看得轻了。

    此外还有件事,是由于封师古命人在京城附近,盗掘了一个刘氏贵族的墓穴,墓主是个女子。这刘氏的来头也不小,乃是数术奇人刘秉忠之后,墓中布置有许多机括销器,还有一些数术典籍,所以就被观山太保盯上了,偷着将这处墓葬挖了一空。

    但是天子脚下帝王之都,乃是五方杂聚的所在,观山太保行事虽然周密,也有走漏风声之时。刘家的后人同样在朝中为官,听闻此事后大为恼火,但是苦于没有找到封师古盗墓的证据,只好暗中给观山太保栽赃陷害。

    封师古是个极精明的人,又兼通晓玄学,自然洞悉保身之道,便萌生退意,择个日子,将同宗同族的弟兄们前来商议。他对众人说,自古常道是伴君如伴虎,如今眼看大明朝的气数就要尽了,世乱时危,田园将芜胡不归?我等不如趁着还能全身而退,一同回归故里,经营祖宗留下的盐矿产业,从此闭门清静度日,岂不强似整日陪王伴驾担惊受怕。

    由于封师古怀有异术,封家诸人历来对他仰若神明,无有不依,当即商量定了退路。封师古便告病还乡,举家离开京城回到祖籍青溪镇。

    回了老家,封师古在家中闭门不出,专门研究各种奇诡无方的异术,这些本事大都得自于棺材峡中的悬棺,虽然其中有许多内容残缺不全,但是剩下的总价也足够他琢磨三五世了,越研究越觉得那些古老的方术深不可测,奥妙似乎无穷无尽。

    封氏是家大业大,又得过御口亲封,虽然行事诡秘,在世上名声不扬,但在当地则是一呼百应,收罗了无数门人弟子,专做些画符吞水送平安的勾当,俨然是巴山蜀水间的一大巫门。

    封师古有几个兄弟野心不小,眼见自家势力越来越大,官府也拿他们无可奈何,就劝封师古聚众造反,可以效仿当年黄巾军的做法,自称“大德天师”,登高一呼,必定从者如云,即便不能做大,咱们割据了一方,裂土分疆也是好的。

    封师古不为所动,观山封家之所以有今天的气象,多是仗着擅使幻化之术——说好听了是幻化之术,其实就是妖术,全是歪门邪道的东西,你们仔细琢磨琢磨,史书上的兴衰成败颇多,却有几个是凭着撒豆成兵、剪纸为马的障眼法得了天下?自古凡是以妖法蛊惑民众图谋造反的,从来没有一个能有好收场,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页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