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一四三 后土重生(上)(1 / 2)  洪荒玄松道首页

护眼 关灯     字体:

上一章目录 纯阅读 下一页

最新网址:wap.ibiquxs.info
    这一刻。李松全明白了!

    原来,自巫十三成圣,冥河老祖便算得自己与幽冥血海大劫难逃。冥河眼前只有两条路可走:一是投降于巫十三。二是寻求玄木岛李松地庇佑。

    巫十三根本就是在侵略幽冥血海。若冥河真投降了。那冥河以后再也别想在天地三界抬起头来了。冥河虽然避死延生。但冥河的身份地位,如何能行得这事?

    寻求玄木岛地庇佑本是不错的选择,毕竟幽冥血海与玄木岛乃是同盟地关系,可在这关键的时候,冥河出了自己亿万年来真正的声音。

    冥河本是天地间第一道戾气化形,为何性子会这般的低调?因为在冥河一直在压抑着自己,在冥河地心头,有一句“不为圣人。便为蝼蚁”的话。

    在圣人横行地年代。要想活命,便要向蝼蚁一般的过着日子。

    成圣契机鸿蒙紫气只有那么几道。天地间地圣人只有那么几尊,以前冥河对于自己不能成圣。更多地是无奈。

    李松虽修为通天。那也是机缘巧合。李松得道而又舍弃了鸿蒙紫气。其后果便是到如今都还没有成圣。

    可住在冥河隔壁地巫十三居然在毫无征兆地情况下便成圣了。冥河终于爆了。

    巫十三是什么人。不过是十一位祖巫各取一滴精血造,用来作为那后土祖巫的替代品罢了,巫十三连那人族地人皇轩辕都争不过。在李松地帮助下,才能占得轮回地狱一席之地,人家孔宣成圣也是因为开创了儒教,教化了万千生灵。

    更重要地是。蚩尤成圣之时,并没有那成圣契机鸿蒙紫气,冥河觉得自己受了道祖鸿钧地欺骗。你说没鸿蒙紫气不得成圣,我冥河信了,可如今出了个巫十三,你怎么解释?

    而且巫十三成圣后,第一个要对付地就是冥河。

    冥河知道自己对付不了道祖鸿钧天道。但冥河就是不甘心。冥河要报仇巫十三带给自己幽冥血海的屈辱,要对道祖鸿钧天道来进行最后的控诉。

    冥河不明白李松的来龙去脉,但李松地种种往事告诉了冥河,若要对付巫十三。对付天道。或许这天地三界中,只有李松才能够做到。

    毕竟,李松曾经屠杀过天道之下地准提圣人。

    玄木岛与巫族的关系世人尽知,冥河也不敢确定李松能不能下得狠心。与巫族决裂,冥河更不敢确定李松是否能鼓起勇气对上道祖鸿钧天道。

    冥河搭上了自己的幽冥血海……冥河将幽冥血海之位传与了同出玄木岛地红孩儿,也就是说。以后的幽冥血海已经隶属于玄木岛一脉,将不再是同盟关系。

    冥河也搭上了自己的性命,乃是在临死之前将李松一军。要让李松表明一个清晰地态度,要从根本上断了玄木岛地退路。

    若是李松不相助幽冥血海,必定为三界众人所瞧不起。

    冥河自知算计了李松。倒也想到了李松万一不从后。也不为难李松,才在最后说了那句“若人不从我愿。则我冥河死不瞑目。”这与前面两句地诅咒天地完全不同,这一句是诅咒自己。并不与李松相关。

    这更像是冥河疯狂报复下头脑中地最后一丝清明……李松既然能逆道祖鸿钧天道。那么冥河在天道之内的血誓也许丁点也不能制约到李松。

    李松站起身来。望着那幽冥血海方向,良久不语。

    李松并不责怪冥河对自己的算计。不是因为所谓的人死为大。而是李松对冥河地做法更多地有一种自内心的敬佩与同情。

    若是换了自己,怕是也会如冥河一般的动作。

    冥河守护的是幽冥血海。是生养了自己亿万年的家园。家园既不可守,那活着还有什么意义?

    在另一个时空,当南宋最后的十几万军民被大异族大元蒙古铁骑赶到南海崖山(今广东江门市)时,面对茫茫大海,无路可去。于是十几万军民在尽皆跳海身亡。

    中华民族所有的血性,都在那一跳之中!那一跳,跳出了真正中华民族的魂!

    冥河所算计地,不过在自己无力阻挡入侵家园的敌人后。借手报仇而已!

    道祖鸿钧紫霄宫中听道之人!这样衣个称呼对旁人来说,那是一个多么大地荣耀,可对冥河、镇元子,甚至包括那已经死去地帝俊、太一、十二祖巫等人而言,在他们的心中。这句话更多是一种耻辱。

    因为,这句话更是像在提醒着他们……不过是更高级一点的蝼蚁罢了。

    李松向这幽冥血海方向拱手行了一礼!

    冥河老祖啊!你何须以死明志,巫十三将行之事,我李松身为人族地守护者。知道历史上那从此开启的几百年人族黑幕。我和你,便是同一条战线上的最tt。

    北俱芦洲,祖巫大殿。

    自从巫十三来访后。刑天九凤两位大巫这些天来也是倍受煎熬。一直在为出山的事情争论不休。

    两人生平最痛恨那些背信弃义之人,如今要两人自己去做,那要如何扮演?

    就在两人茫然无措之际。那幽冥地狱的天空中杀气凛冽。直冲天穹。与此同时
最新网址:wap.ibiquxs.info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章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