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人发现,也庆幸没有人发现他的兽行。
如果有,发现者阻止不了他,还被他强逼、蛊惑着一起进行他变@#%态的兴趣,将人带进深渊。
当然,作为一个第一次杀母就被抓@#%住的神经病。
居鲁士对于逃避追捕的能力,已经是欧洲第一,也自信敢称世界第一。
犯罪能力,也觉得自己数一数二。
嗯,毕竟还有某些大集团,大财阀、军火商和恐怖分子在上面,他一个人比不上。
终于,经过一路的狂欢和追捕,居鲁士到了芝加哥。
正是美妙的圣诞夜。
他到城郊找到一户人家,不是什么偏僻的地方,因为他不怕所做恶事被发现,反而希望他做得事情全世界都知道。
他一直是个恶魔。
在别人开心快乐的节日,给别人带去苦难与折磨。
杀人,有很多花样。
居鲁士还有很多想法没尝试呢。
正好在这个拥有对手的城市,将那些折磨人的方法用出来,去试试这个对手的能耐。
听远东的华夏古代有些酷刑挺有趣,叫什么?好像是梳洗?抽肠?骑木驴?
名字够奇怪,方法也够奇怪,而且还有点麻烦。
不过能折磨人就行好。
嗯,对了,那个传闻中的家伙的名号是什么?
夜龙?(Nigh dragn shad)影龙?(Shadn)
不得不,这些名号真土气。
哪有他居鲁士大人的名号响亮?
在欧洲,居鲁士大人是所有人都闻风丧胆的存在!
现在来了美利坚,当然也要继续这个传奇。
嘻嘻,打击黑帮的义警,应该不会放过我这样的罪犯吧?
啊~真想见见这个将芝加哥大半黑手党的老板捉进监狱的家伙。
如果让这个家伙也加入自己,那该多好?
嗯!
就这么愉快的决定了!
让这所谓的义警,芝加哥暗夜的英雄,堕落与黑暗为伴,成为我的走狗!
啊哈哈哈~
未完待续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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