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二百四七章 论策(2 / 2)  凤舞隋末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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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府掌握的公田为基础,根据实际的情况规定普通农民实际持有的土地被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是每户两丁,每丁可免税四十亩的免税田,另外一部分是需要交租的公有田。

    在实施方面,天凤军规定免税田必须拿来种主粮就是为了保证农民自己的生活,承包的土地任由农民自己支配,爱种什么就种什么,目的就是为了让农民增收致富。

    至于说如果大家都去种植桑麻等经济作物了,没人种粮食了又该怎么办,房乔理所当然的认为,百姓逐利是必然的事情,如果允许百姓自由安排农事,就无法保证整个国家的粮食安全。

    实际上这就属于杞人忧天了!

    当即黄小刚也就把均田免税法好好从头到尾的拿来给房氏兄弟讲解了一遍,实际上他看到的问题,后世自然有解决的办法,目前天凤军将要施行的不过是过度方案而已。

    未来,在天凤军的控制区内将推行土地流转承包制,也即是允许农户在耕作好个人免税田的同时,承包更大面积的公田进行种植经营,农户可以采用个人或集体的名义对土地承包进行竞标,可以用较低的价格获得土地来耕作政府指定的经济或粮食作物,也可以用较高的价格拿下土地爱种啥就种啥。

    此外,允许农户将自己的承包地灵活流转,这样可以使得农地使用在可控范围内更为集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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