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七章 银狼(2 / 3)  虚实人生首页

护眼 关灯     字体:

上一页目录 纯阅读 下一页

力,努力稳住,在水流的带动下连飞过两个漩涡。落下时,他眼疾手快把竹篙朝一旁的礁石上点去。这时一只信鸽飞到他眼前,唰唰地扇动着翅膀。他一个分神,长篙的落点未能掌握好,重心顿失,筏子一下被掀到空中,落下时已经倒扣在水里!身体一悬空,他第一反应就是将篙丢了,跟着一把抱住翻过来的筏子,无奈地被奔涌地水流带出恶狼滩,而那只该死的鸽子正在他的头顶上飞舞。

    打开一看,是肥龙(也就是张亚)在呼叫他,问他的位置。李默没好气地回了一封,告诉他地方。肥龙现在还在襄阳城外七宝山矿洞里做他的买卖,一时间脱不得身,道了半天歉,客气得让人有些奇怪!

    李默懒得多说什么,转身瞅着面前的恶狼滩。这里古怪得很,落水后抱着木筏就是被冲出来,潜到水底暗流,则能进到蛇窟后山。他现在暂时不敢再进蛇窟,毕竟一个人面对那条金色蛇王还是需要点勇气的!看看操舟的经验,估计现在只要再冲个十几、二十次,这个技能就可以练满,那时候看看能不能进入火鲤所在的那条溪谷。

    李默这个人越挫越勇,再接再厉。当第二十一次被冲出滩口时,系统终于提示操舟技能练成,四个属性各加一点。这点得多了,再怎么加也就是略微高兴一下,没有了原来那种欣喜若狂的感觉。只知道又搞清了一个基本常识,与普通单一技能相比,综合技能练满则各个属性都加,低级是1点,那么中级大概就2点,高级那就不用细说。

    李默很高兴,借着技能升级的余威,又冲了一次恶狼滩,可仍只是过一半多就再次被恶浪赶将出来,很有些丧气!不过他已经意识到问题所在,现在已经不是技术不行,而是力量不够的问题!粗略估计升个十几、二十级就应该没问题。筏子这次已经是支离破碎,他被迫游到岸边,奇怪地发现到处是狼的尸体,似乎有人刚刚杀进狼谷。

    小心翼翼地来到狼谷口,探头打量半天,一地狼尸。李默略微犹豫几秒,打开腰带。武器是一把石的弓,商人包裹里有一格也就是整一百支箭,决心进去看。一边走,一边环顾四周。这狼谷可以算是峡谷的典型。两边是娄十米高的、光滑陡峭的、花岗岩石形成的悬崖峭壁,而且是越往里就越高,感觉也越坚硬。很快就将过百米,一条十米左右宽的石子路在悬崖峭壁中来来回回,弯曲前行。

    一路都是狼的尸体,告诉李默进去的人数一定不少,等级也不低。他把弓拿到手上,分出一部分箭支在包裹里,随时准备自卫。带着心中的疑惑,小心翼翼地往里面摸去。走了大约一公里多路,转过一个弯,里面豁然开阔。

    李默赶忙躲在石壁后,悄悄探头朝里面看。这是一个四面被百米多高的、光滑的悬崖峭壁包围着的盆地,大约可能有十来个足球场那么大。五名高级玩家正在盆地里冲来跳去,肆意地屠杀着青狼。盆地最中间有个高台,一名高级列家带着两新手站在上面。

    李默脑子一转,明白了对方的玩法。新手村的银狼boss必须由十级以下新手来打才会掉基础秘籍,这些高级玩家护送着新手进来,高手负责清场,由新手专门去对付银狼,这样可以偷机打出秘籍。看来就是所谓的职业玩家,很会用脑子!游戏里每天有两次一个多钟头时间的夜晚,而银狼只有天黑才会出来。这样算每天他们将收获两本书,一本现在市价要三到四千,按最低算也起码要六千到手。一个月下来,乖乖!每人有两万多,比不少白领拿得还多,真是有钱途!

    后面开始有新的青狼刷出来,李默现在零级,没杀过狼,不知道能不能应付得来。突然想起包裹里有矿镐,忙把弓收起,换成镐,走进盆地。那群人神色有些不善,离他最近的一个家伙挥舞着兵刃上前,后面几个人迅速凑到一起,开始交头接耳地商量着什么。

    李默赶忙大声声明:“各位,我来做个任务,挖点东西就走。”说完,举起手里矿镐。眼前这家伙却是不信,目露凶光。对方有人会鉴定术,看出他等级低,没什么威胁,跟着转念一想,“小四,别忙着动手!”说着,那人走到他面前,仔细打量了一会,才冷冷地说道:“哦!原来是村里的万年新手。你赶紧干!挖好就走。”

    还好,这些职业玩家认出了他,知道他零级受系统保护。另外以赚钱为主,不想轻易惹事。李默急忙点头,来到高台附近,做出一个朝手心吐口吐沫的样子,装模作样躲开新刷出的狼。四处挖来挖去,尽是些花岗石,丢到一边。侧眼偷窥,那人一直在附近监视着,随时有可能杀过来,不免有些着慌!想想自己这是干什么?难道想在这群人手里拣便宜不成?怕是做梦。

    就在李默暗暗后悔之际,天色渐暗,谷内突然开始大规模地刷出青狼。一人抬头看看天色,大喊道:“注意好!天快黑了,银狼马上就要出现。”这家伙估计是队伍的领头者,其他人听令后马上就动起来。那个负责监视李默的家伙当即就有动手赶人的打算,朝他靠过来。

    李默一见周围全是狼,早一个箭步躲到高台的下面,背靠着石壁。这时高台上开始闪动着七彩的流光,他突然感觉身后的石壁上流出一股清凉的感觉,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页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