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二百零四章 被抛弃的妖界公主(1 / 4)  仙妻来袭,魔尊要淡定首页

护眼 关灯     字体:

上一章目录 纯阅读 下一页

最新网址:wap.ibiquxs.info
    刁蛮跋扈的仙仙公主早就已经等得不耐烦了,是以脸色非常的不善,破口大骂,对着身边的奴才们大吼大叫,就好像进不去魔界,是这些奴才们的错误一般。

    终于,在她折磨死了第五个从妖界带来的奴才之后,魔界的大门终于向她敞开了。

    只是,那一袭清冷的白色身影出现的时候,待看清仙仙公主的德行,忍不住皱起了眉头,显然对她是分外的不喜的。

    仙仙公主见有人出现,并且将那厚厚的黑雾撩开了一道口子,明显是准备让她进去之后,反而不急不燥了。

    但见她皱着眉头吊着脸,仿佛谁欠了她几百万一般冷哼道:“你是怎么个意思?”

    那接待的人并不说话,转身没入黑雾之中,留给仙仙公主一个决然的背影。

    仙仙公主当即就气闷的不像样子,那种卯足了劲儿,一拳头却砸向了棉花糖上的感觉,真真是憋闷的不像样子。

    “魔界这是什么待客的礼数?我乃是来你们魔界做魔后的,竟然胆敢如此怠慢?这么一个荒蛮无礼的地方,真是你恶心,姑奶奶还就偏不嫁了,姑奶奶回去!”

    说完,仙仙公主自己钻进了她那顶火红的轿子里。

    那些个跪在地上,早已经惊出了一身冷汗的奴才们待自家的公主上了轿子之后,开始犯难了。

    他们究竟是抬回去还是不抬回去?

    这个仙仙公主实在是难伺候,抬回去吧,怕在半路上她又反悔了,到时候吃不了兜着走的还是他们这些下人。

    可若是抬进魔界去吧,又怕仙仙公主说他们是魔界的歼细,到时候也是个死无全尸。

    就在这些奴才们犯难的当口,那一团浓重的厚雾里发出一道龙钟之音:“凡入我魔界者,皆不得开杀戮,否则必然会严厉惩治!”

    这话音格外的厚重深远,使得这些个奴才们莫名的安心。

    有个妖精奴才早已经被汗打湿了浑身的衣物,在多番做了心理准备之后,才硬着头皮道:“我等妖族入了魔界,会不会受到保护?”

    本以为那雾内的魔物不会搭理这等问题,这个说话的妖族奴才,也未曾报多大的希望,然而不曾想,方才那道深沉的声音再一次想了起来。

    “魔界不允许莫名的杀戮,纵不论任何种族,进了魔界就应该遵循魔界的律法,否则将会受到严厉的打击!”

    在听到这一句话之后,众妖族都放下心来。

    然而,轿子内的仙仙公主可沉不住气了。

    “你们这些废物,相似不成?”

    仙仙公主直接从轿子里蹦了出来。

    “既然这么想死,不如直接死了算了!”喝骂着,仙仙公主就准备出手要方才问话的奴才的命。

    “啊……”

    眼见着仙仙公主那一张狰狞的脸,那个奴才也是吓得失去了理智。

    仙仙公主双手成爪,她一个狐狸精,偏偏学的是鹰爪的姿势,看上去没有什么杀伤力,可那一双白嫩的手爪子,最起码抓掉过几百个妖精的头皮。

    面对如此恐怖的公主,那个妖精奴才的求生**瞬间上升到了极点,鬼使神差的在仙仙公主的爪子接近之后,他举起手,以自己尚不深厚的妖力与之对抗。

    “轰!”

    不算多大的声音,却成功的将恐怖渗人的仙仙公主给打飞了出去。

    与此同时,一阵骨头碎裂的声音响了起来。

    那些个奴才们全数愣住,自然是不敢相信,竟然有奴才跟公主动手。

    待那个奴才反应过来,也是吓得不轻,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手,蠕动着嘴唇,硬生生发不出声音来。

    倒是仙仙公主一声声哀嚎,叫的很有韵律。

    “你个贱东西,你以为到了魔界就可以脱离了本公主的控制是不是?你个叛徒,无情无义的家伙,你以为魔界会庇护你们,所以一个个都反了是不是?我告诉你们,你们死定了,我入了魔界就是魔后,也就是魔界的当家主母,整个魔界都是我的,回头我定人会吩咐小魔们将你们一个个给凌迟处死!”

    仙仙公主大声叫嚷着,却怎么都不觉得解气。

    倒是那个打了她的奴才开窍了。

    “跟在公主身边,左右也是被她折磨死,倒不如为自己拼上一把,身后就是魔界,入了魔界,她便不能动手杀我们,我们兴许还有一条活路!”

    那些个没有对公主动手的奴才们本来还有些犹豫,可一想到仙仙公主平素里的所作所为,多少妖精是冤死在她的手里的?

    这个公主素来是大本事没有,迁怒的能耐倒是炉火纯青。

    不论是谁惹了她不高兴,伺候在她身边的奴才们必然都要再换一批,因为先前那一批,定然会被她的怒火波及,来个死无全尸。

    万物皆贪生,这些个妖精们再魔界之外选择造反,完全是走投无路。

    仙仙公主被打了那一掌,伤的也不轻。

    以前从来不曾有人跟她对打过,是以仙仙公主自以为本事还不小,
最新网址:wap.ibiquxs.info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章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