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十章 突然一击(4 / 5)  七界传说首页

护眼 关灯     字体:

上一页目录 纯阅读 下一页

眼就消失了。

    林中,人去影散,自该安静无比。可这时,那妖域的参谋寒鹰却无声无息的出现,目光子着五人离去的方向,口中发出阴森的笑语。随即,寒鹰身体一转,变幻成一个中年剑客,朝着五人消失的方向追去。

    回到雅园,乾元真人等五人听说戒禅、云华与展玉来了,心里微微有些惊讶。来到大厅,见众人都在,乾元真人将探听到的情况说了一遍,这让众高手都十分意外,一时间陷入了沉思之中。

    沉默了一阵,叶心仪道:“这事变化太快,使得我们的计划还没有来得及实施究竟化为尘烟,想来多少有些令人失望,但不管怎么说,战场就是如此,不可能什么事情都顺由我们的心意,目前妖域高手前往梁山,这对于我们而言极为不利的,为了扭转局面,发家有什么好的建议,都可以提出来,我们务必要在对方赶到梁山前,发动袭击。”

    “盟主之意我们都明白,但以先前的四次交手情况而言,我们不宜与他们硬拼。目前的时间紧急,以他们的速度要赶到梁山最多天黑,如此半天的时间,我们已经来不及详细部署,如果仓促发动攻击,恐怕后果并不理想,这一点盟主要三思。”看着叶心仪,菩提学院的法果大师有些登的说起。

    看真众人一脸的登,叶心仪轻叹道:“既然大家认为这样下去不妥,那么此事就暂时放下,等明天剑盟主回来后,大家再从长计议≈在,我们还是谈点其他事情,说一说这段时间人间其他地方都发生了些什么事。据我得到最新消息,修真界在这两天发生了两件大事。第一,一个叫着除魔联盟的组织正式在修真界屈起,其盟主有两人,成员目前超过五十人,全部都是些小门小派,或者是游散的修真者。就消息所传,这个组织活动在两河流域一带,此次我们对付妖域高手之事他们也知道,只是没有参与罢了。”

    “除魔联盟?这名字听上去很正派啊。不知道他们的盟主是谁,为什么这一次对付妖域高手,他们不从旁协助呢?”儒园浩云居士看着叶心仪,疑惑的问道。

    略一沉思,叶心仪轻声道:“这事正是我要提醒大家的,除魔联盟虽然打着除魔卫道的口号,但他们由于领导人的缘故,有意与我们对着干,所以大家以后对他们也要有所提防。他们的盟主一个是来自千山之颠浩天府文不名,另一个是云雾峰传人归无道长,这两人都与陆云相交甚密,所以妒恨上一次的事情,故而只在一旁观战,也不出手帮忙。”此言一出,六院一片安静,大家显然都还记得那场激烈的战争,谁也不好说什么。

    法果大师看了易园之人一眼,见他们神情古怪,知道此事说到了他们的痛处,忙岔开话题道:“这也没有什么,自古以来邪不胜正,只要大家站得正立得直,行事光明磊落,岂用怕那些妖魔鬼怪。他们既然不愿意出手,那就随他们,反正只要我们按着自己的思路去走,尽了全力,相信会战胜邪恶弘扬正道≈在叶盟主还是说一下第二个消息吧,兴许这是个好消息,也说定哦?”

    古怪的看了他一眼,叶心仪迟疑了一下,并开口道:“这第二个消锨关于陆云的消息,并非什么好消息。”微微一顿,只见易园五人都是身体一震,神情显得很关注,而其他几院高手脸色也各不相同,显然陆云两个字不仅仅是对易园,即使其他几院也是一个敏感的词语。

    将众人的神情看在眼中,叶心仪继续道:“消息上说,两天前鬼蜮黑河鬼王率领大批高手前往苍山血河,为了寻找那传说中的神物——乾坤玉壁。后来陆云不知道怎么得到消息,也悄悄赶到苍山,在鬼王与魔域黑暗界魔神炎血抢夺乾坤玉壁时突然现身,一举夺得那传说中的神物,并救活了被厉血诅咒千世的扬天。当时在场的据说还有一位神秘人物,是来自炼魂洞天的金炼,可惜他也没有夺得那神物,被陆云抢走。”

    沉默不言,易园五位高手各自对望了一眼,脸色显得很平静,似乎这一切与他们无关,反到是其他几院高手脸色微变,神色间有些登。只见柳星魂开口道:“请教一下叶盟主,你口中说的这苍山血河是什么地方,怎么我们没有听说过,另外,那乾坤玉壁又是什么东西,金炼又是谁呢?”

    目光扫了三派高手一眼,见金刚圣佛等人都不开口,叶心仪缓缓道:“这苍山血河是古地名,现在知道的确实不多,但它其实就在巫山之中。这血河据说有一个很凄美的爱情传说,在这我就不多说了。至于那乾坤玉壁相传乃是五大洞天中,排名第三位的神魔洞天的镇山之宝,究竟有些什么神奇功效,由于太过神秘,所以我也不是很清楚。事那金炼是出自炼魂洞天,乃五洞中排名最后一位的杰出高手≈在的人间,域之散界已经齐现人间,五大洞天也开始出现,情势已经越来越严重,摆在我们面前前的路也越来越艰辛,所以大家都要拿出勇气,拿出信心全力的去应付它,那样我们才有机会战胜邪恶,弘扬正道。”

    大厅再次陷入沉默,所有人都考虑着目前的人间形势,显然这分析后的结果怎么样,大家心里都有数。一声轻叹从七玄真人口中传出,只见他默默的看了众人一眼,起身离开了。他一走,其他人也都纷纷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页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