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五百零五章 版权(2 / 2)  文艺生活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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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牵扯到方方面面的关系,这是一张看不见摸不着,但真实存在的大网。

    好梦公司有自己的法务部门,林子轩让法务部门的员工弄清楚拍摄渴望的续集需不需要华国电视台的授权。

    法务部门经过研究得出了结论。

    林子轩写作渴望的时候是京城广播电台的员工,不是华国电视台的人,属于独立创作,拥有剧本的著作权,写续集问题不大。

    续集只是沿用了原剧中的人物形象,是一个完全不同的故事。

    不过如果续集仍然使用渴望,或者于此相关联的名字,并在宣传的时候和渴望这部电视剧联系起来,以此吸引观众,那就有问题了。

    毕竟这部电视剧的版权属于华国电视台所有。

    也就是说,林子轩需要和华国电视台协商版权的事宜,否则就会引起法律纠纷。

    这件事不难解决,只要到时候和华国电视台的电影频道合作,双方合拍这部电影,电影频道自然会进行内部沟通,解决版权的麻烦。

    还能借助华国电视台的宣传渠道进行宣传。

    林子轩相信利益共享才是合作的基础,前提是这个合作者不会太过贪婪。(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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