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591章 又见李熙(1 / 2)  天机之神局首页

护眼 关灯     字体:

上一章目录 纯阅读 下一页

最新网址:wap.ibiquxs.info
    在阿不力孜老爷子的带领下,我们继续向东北方向行进。

    路上,我问顾新为什么对行军蚁有那么大的反应,他便给我解释了一番。

    在猎人学校,因为教官安排了一次突袭行动,需要穿越一片杳无人烟的原始丛林。包括顾新在内,突袭小队由十三个人组成。

    虽然行进极为艰难,但倒也一直没出什么意外,直到他们夜晚在林中宿营。

    和平常概念的宿营不同,顾新他们不能携带帐篷,所以只能随便找个地方或靠或躺就地休息。

    按照领队的要求,众人是分散了休息的,突袭对手的同时也需要防止被反突袭,这么做当然是考虑到了一锅端的危险性。

    同时,也布了几个警戒哨,主要还是为了防止林中猛兽的偷袭。他们分成三组,每两小时更替一次。

    顾新被分在了后半夜,也就是凌晨一点到三点。

    而变故就发生在快要交班的时候。

    零点四十六分,睡得迷迷糊糊的顾新忽然被几声惨叫给惊醒了,他立刻就跳了起来,连忙朝惊呼的方向冲了过去。

    与此同时,另外几个被惊醒的队友也赶了过来。

    在众人手电的照射下,一名队员正发疯般地到处乱窜,同时还在不停地跳动。众人连忙上前将他控制了起来,仔细一看,这才发现他全身上下都爬满了筷子般粗细黄褐色的大蚂蚁!

    领队反应很快,立刻就认出来那就是行军蚁,并命令另外两名队员将他迅速护送到了离得最近的一个沼泽,通过浸泡来溺死那些蚂蚁!

    接着,大家就发现还有两名队员一直都没有出现,这么大的动静,按道理他们早就应该到了。就在领队有些疑惑的时候,顾新忽然记起被蚂蚁袭击的那名队员本来就和没出现的那两人是一起的,他们都是在一棵巨大的树下休息。

    于是,众人便连忙朝那棵大树赶了过去。

    离大树还有十几米的时候,一名眼尖的队员便发现了不对劲,并立刻止住了大家。

    众人将手电往地上一照,头皮立刻就炸开了:不知道什么时候,地面竟然被蚂蚁给完全遮蔽了,密密麻麻地,连一丝缝隙都不曾留下。此刻,它们正从周围的巢穴源源不断地,如潮水一般朝树下涌去!

    众人何曾见过这种情景,全被震呆在了原地。

    再看那大树之下原本休息的位置,除了令人头皮发麻攒动拥挤的蚂蚁大军,就只能看到两个人形的蚂蚁堆!

    很显然,那下面就是他们的队友!

    此刻,他们早就没了任何的动静!

    也许领队对这种行军蚁极为了解,于是立刻命令大家后退,去准备引火之物,准备驱走这些恐怖的生物,抢回队友的遗体。

    然而,那时林中刚下完雨,一切东西都是湿的,一时间根本就引不燃,无奈之下,领队只能使用照明弹。

    但照明弹数量有限,几颗落入蚁群堆,也只能在极小的一片范围内起作用,等它熄灭,蚁群立刻又覆盖了上去。

    待众人好不容易将火引燃,时间已经过去了差不多一个小时。

    于是,大家连忙又将火一路朝大树下引了过去。

    等驱走那些蚂蚁,又烧死无数只之后,总算看到了遇难的两名队友。令大家震惊的是,他们竟然已经变成了白骨,而且,白骨之上还带着猩红刺目的丝丝血迹!

    众人面面相觑,只好又就着火堆将二人的遗骸烧了。

    后来,那个被架进沼泽的队友被带回来了,虽然被沼泽里的蚂蟥又肆虐了一次,但他总算是捡回了一条命。

    根据他的描述,要不是被尿憋醒,还与遇难的两人离得比较远的话,绝对会和那二人一样被蚂蚁啃个精光!——从被偷袭到被啃光,顶多不会超过三小时!

    因为这种蚂蚁能分泌一种能麻醉神经的毒素来使猎物失去行动的能力,所以无论是什么生物,个体有多大,只要蚂蚁的数量足够,同样会成为它们的口中之食!

    人若是在睡梦中被它们袭击而又未能及时清醒的话,那二人便是最好的例子!

    这个结果惊呆了所有人,想不到,看似弱小的蚂蚁,其集体力量竟然能消灭比它大了几百甚至上千倍的人类!

    也正是这个结果,差点让顾新落下了心理阴影。

    听完顾新的叙述,我也终于明白了阿不力孜老爷子的话并未是虚言,只是他本人不知道其中的原因而已。

    而死在废墟里面的那些人,包括那个异形(魅族人),也绝对都是行军蚁的杰作!可以相见,他们当时应该也是在睡梦中遭到了袭击,因而无人生还!

    按照计划,阿不力孜领着我们又慢慢地靠向了235省道。又因为他经验老到,我们在沙漠里并未吃太多的苦,两天后便出了沙丘地带,到了罗布泊的北岸。

    接下来迎接我们的是壮观瑰丽的雅丹地貌,满眼都是或红,或黄,或红棕色的土台,大大小小,星罗棋布,宛如身处在一个外星的世界。在罗布泊,这种地貌被称之为龙
最新网址:wap.ibiquxs.info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章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