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143章大结局(2 / 4)  大魏霸主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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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事力量则掌握在总参谋长和各部长手中。皇帝和皇位一旦成为一个傀儡,一个空架子,自然就不会出现皇帝人人想做的局面,也可以从根源上消灭朝代更迭而造成的巨大战乱。”

    相对集中的民主制度虽然也会产生内斗,不过这种内斗都是在一个可控制范围之内。而且损失也会小得很多,比起改朝换代动则死伤数百上千万人,还在可接受范围之内。

    或许有人会说中国人擅长内斗,其实这都是屁话。哪个民族不内斗?哪一个国家不内斗?比如美国总统才四十五位,光总统遭到刺杀的就有九位,被刺杀率高达百分之二十。甚至比美国诺曼底登陆战役中一线部队的伤亡率还要高。美国被刺杀的议长、议员或州长、市长更加不计其数。美国就不好内斗吗?美国垮台了吗?

    冉明不仅制定了官员的职责范围,同样制定了百姓的基本权益。比如大魏联邦帝国《个人权益保护法》就已经正式在黄帝纪元四八零五年一月开始正式实施。在《大魏联邦帝国个人权益保护法》中明确规定,但凡拥有大魏联邦国籍的国民,个人财产和生命安全受到法律保护。任何个人或集体,侵犯他人利益必须受到严惩。在魏国这个法律正式实施之后,就意味着,魏国表面上没有了特权阶级。哪怕皇帝也不可以强制剥夺任何人的生命和财产。

    这个这个法律如果没有保障,永远都是一张白纸。法家思想核心理念是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可是到现在,这仍是一句空话,根本就没有落到实处。

    冉明规定,百姓在自己家中,可以有权力击杀任何试图强制闯入自己家中的外来人员。(包括衙役和税吏),同时魏国私人可以合法拥有武器,在魏国步枪正式取代换装之后,魏国库存和现役的弩机、甲胄、兵刃,除了外销之外,几乎都贱价处理给了魏国百姓。几乎每一个家庭都拥有弩机。可是在近距离作战过程,步枪不见得比弩机威力更大。如果真是在三十步距离内对射,谁杀死谁还不一定呢。在步枪大规模装备之后,冉明又规定,私人也可以拥有火器。像自卫手枪、猎枪、散弹枪。而在边境州郡魏国百姓可以合法持有步枪、(军队淘汰下来第一代九八式步枪)、手雷或燃烧弹,甚至可以拥有单兵发射式火箭弹。

    在这种环境下,在魏国贪腐或欺压百姓,成了一种非常高危险的职业。逼急了打你黑枪,逼急抱着炸弹跟你同归于尽。魏国官员死于任上的九品官员多达上百人,有的是因为徇私舞弊,有的则是因为贪腐,反正魏国官员推动一次一次民间禁枪法案,都被冉明以绝对不容商量的口吻给拒绝了。冉明的反腐法宝有三招,中枢有御史言官,地方有民主监督,下面还有百姓监督,想贪污腐败,难度不是一般的大。而且就算你后台够硬,官面上动不了你,老百姓敢拉着你一起去死。

    在这种政治环境下,魏国的发展是非常蓬勃的。

    “陛下,臣还想跟陛下一起开创一个旷古太平盛世!”王猛道:“去岁咱们大魏人均可支配收入就高达三百金了,家家户户有余粮,这可是三皇五帝以来,从来没有的功绩!”

    “太平盛世,呵呵太平盛世很稀奇吗?”冉明道:“景略你熟读经史,自然知道每一个朝代开国之初,很长一段时间内都是盛世,比如汉朝文景之治。《汉书·食货志》记载,汉初至武帝即位的七十年间,由于国内政治安定,只要不遇水旱之灾,百姓总是人给家足,郡国的仓廪堆满了粮食。太仓里的粮食由于陈陈相因,致腐烂而不可食,政府的库房有余财,京师的钱财有千百万,连串钱的绳子都朽断了。这是对文景之治十分形象的描述,那你告诉朕,文景之治和我们大魏相比,算得了什么?”

    王猛一阵无语,千百万串钱算得了什么?(汉代武帝铸五铢钱之前,官制铜钱为半两钱,既一两为二十四铢,十二铢钱为半两钱。这样一千枚铜钱为一串,重二十五公斤。)恐怕当时搜遍全国,也不过五六百万斤铜。王猛管理过户部,知道在魏国境内流通的金币就是四千七百万枚,银币三十亿枚,甚至铜钱,恐怕不会低于万亿枚。不算银或铜钱,仅仅魏国流通的金币重量,就比汉朝全国所有的铜都多十倍。

    关键是魏国人均可支配收入虽然多了,可是物价却没有涨太离谱。虽然粮食比以前略高,达到每千钱一石。但是魏国百姓如果拿人均可支配收入的钱买粮食,就可以买三千石,共重三十六万斤(天朝2015为20167,可买大米最便宜的那种,也就四千多斤)

    冉明道:“其实所谓的盛世,其实就是因为长时间战乱,我们从六千多万人口,死得不到两千万人了。死了三分之二的人,土地就足够剩下的人口了。照咱们这种发展速度,二十年后,魏国人口会到达汉朝鼎盛时期,达到六千万人口。到那个时候,咱们魏国一样可以高速发展,因为咱们比汉朝有更多土地,同时,也没有士族门阀兼并土地。最重要的是,魏国税收来源,根本就不是魏国那些从地里刨食的苦哈哈。冉昀即位之后,就会刻石立碑,宣布天下百姓皇粮全免。”

    王猛点点头,皇粮免了也就免了。虽然魏国每年有三百多万金的农粮税收入。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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