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求谏第四(2 / 2)  贞观政要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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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贞观十六年,太宗谓房玄龄等曰 :“自知者明,信为难矣。

    如属文之士,伎巧之徒,皆自谓己长,他人不及。若名工文匠,商略诋诃,芜词拙迹,于是乃见。由是言之,人君须得匡谏之臣,举其愆过。一日万机,一人听断,虽复忧劳,安能尽善?

    常念魏征随事谏正,多中朕失,如明镜鉴形,美恶必见。” 因举觞赐玄龄等数人勖之。

    贞观十七年,太宗问谏议大夫褚遂良曰 :“昔舜造漆器,禹雕其俎,当时谏者十有余人。食器之间,何须苦谏?”遂良对曰 :“雕琢害农事,纂组伤女工。首创奢淫,危亡之渐。漆器不已,必金为之;金器不已,必玉为之。所以诤臣必谏其渐,及其满盈,无所复谏。” 太宗曰 :“卿言是矣。朕所为事,若有不当,或在其渐,或已将终,皆宜进谏。比见前史,或有人臣谏事, 遂答云‘业已为之’,或道‘业已许之’,  竟不为停改。此则危亡之祸,可反手而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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