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卷十六 城池志(5 / 5)  《台湾通史》上册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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绪十二年设于新嘉坡,以办南洋华侨来台经营之事。

    铸钱局在台南府治东安坊,康熙二十四年设,后裁。

    官银号同治二年设于沪尾,以收解关税,其后旗后、安平、鸡笼以次开办。

    官银局在台北府治,光绪十六年设。

    台南官票局在台南府治,光绪二十一年设。

    法审局在台北抚署内,光绪十二年设。

    官医局在台北考棚内,光绪十二年设,十七年裁。

    军器局在台北大稻埕,光绪十一年八月设、翌年十月竣工,费款十二万余圆,以记名提督刘朝幹为总办,聘德国工师以制军器。

    电报总局在台北府治,光绪十二年设,各地多设分局。

    厘金总局在台北府治,由布政使督办。先是,通商之后奏设厘金局于沪尾、安平,以征各货厘金,其后各处添设,计有三十八分局。

    烙号局同治五年设于沪尾、安平,以烙阿片之号,而征其厘,归道督办,其后改由商人揽办。

    金沙局在基隆厅辖瑞芳,光绪十七年设,而暖暖、六堵、七堵、四脚亭、顶双溪各设分局。

    脑磺总局在台北府治,光绪十三年设,由巡抚督办,而大嵙崁、彰化、恒春、宜兰各设分局,其外又设支局,十七年改归招垦局兼办。

    煤务总局在基隆,光绪五年设,聘用西人以机器开采煤炭。

    磺油局在苗栗县治,光绪十三年设,十七年裁。

    铁路总局在台北府治,光绪十三年设。

    军装局在台北府治,光绪十一年设,而台南设分局。

    火药局在台北大隆同庄,光绪十二年设,而台南在小北门外。

    水雷局一在沪尾,一在基隆,均光绪十二年设。

    硝药局在台北大稻埕,光绪十二年设,归军器局兼办,以自制火药。

    伐木局在台北大稻埕,光绪十二年设,归军器局兼办,以机器切锯材木,配售上海,并为铁路枕木之用。

    蚕桑局在台北大稻埕,光绪十六年设。

    台北通商局在台北东门外,光绪十三年设,以办建筑城内铺屋之事。

    清道局光绪十三年设,凡台北及通商口岸各设一局,以清街道,十七年裁。

    邮政总局在台北府治,光绪十四年设,各地多设分局。

    通志局在台北登瀛书院内,光绪十七年设,各厅县皆设采访局,以编纂《台湾通志》。

    台南乐局在台南府治奎楼内,由绅士办之,以司文庙祀典,岁收租谷数千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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