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四六二章 玄明遗府(1 / 3)  诸天玄元首页

护眼 关灯     字体:

上一章目录 纯阅读 下一页

最新网址:wap.ibiquxs.info
    原本的落魄冥刀,是通过损耗自身的神魂为代价,给予对方神魂之上的诅咒,最后好似一把刀一样,从对方的神魂之上,斩下一片来,使对方重创。

    只不过这种运用,最多也就是同阶修士斗法,拼命之时所用。

    若是用于比自己修为高的修士身上,基本上都不会起作用,反而被对方察觉之后,极容易引起自身的反噬。

    王中以自身的一丝神魂为代价,暗中给庄老鬼上了这个诅咒。

    但当时的庄老鬼因为要应对郑宏,情况危急之下,虽然有所感应,但并未仔细查明。

    这便给了王中可乘之机,落魄冥刀完全命中这老鬼的神魂。

    虽然受限于修为的高低,当时的落魄冥刀没有对其造成伤害,但王中求的也不是如此。

    等到庄老鬼不得不拼命,自爆金丹,以期与郑宏同归于尽之时,才终于发挥作用。

    这一刀趁着庄老鬼神魂根基尽散之时,于众多的碎片之中斩下一丝,这才有了如今王中手中的残魂。

    只不过郑景玥对王中的做法有些不懂,这庄老鬼既然都已经死了,要他的残魂又有何用?

    郑景玥不解的问道:“这一道残魂,有什么用处吗?”

    王中点了点头道:“虽然只是一丝残魂,但以搜魂手段,仍然能够从他的记忆之中获得一些信息。那博明上人郑宏只怕不会对我们善罢甘休,但我们却对他一点都不了解,如果能从这一丝残魂之中得到相关的消息,那就最好不过了。”

    郑景玥这才恍然,如今两人身处瀚海,可以说是人生地不熟,若是不了解郑宏的来历便四处乱窜,说不得就得一头栽到对方的手里去。

    郑景玥连忙道:“那不如现在开始,天母宫也有一门探幽诀,可查神魂意念,不如就由我来?”

    她是知道王中的法力特性的,若是他来施展,只怕这残魂撑不到几个呼吸,就要在玄元真解的法力特性下直接消失,想要慢慢搜寻有用的记忆,也就成了空谈。

    王中点了点头道:“正要你来施展,不过这残魂还是太过虚弱了些,而且体量太小,里面蕴含的记忆也不知道稳不稳定,所以需要先养一段时日。”

    这一道残魂终究是王中以上不得台面的手段取巧得来,因为实力环境等因素限制,神魂的体量并不大,里头蕴含的信息可能并不多。

    而且当日的大战太过剧烈,导致残魂收回之后,极不稳定。

    若是长久下去,残魂之内说不定会因为外来的力量压迫,导致魂念崩碎,引起本来就不多的记忆缺失,所以需要先将这残魂养护一段时间再说。

    “需要多久?”郑景玥连忙问道。

    王中思考了一下,道:“大概三日吧,你先将这道残魂以法力培育着,魂魄属阴,你的月华之力应该对它有很大的益处。”

    说着,王中将这道烟雾缭绕一般的古怪事物轻轻一抖,便落在了郑景玥摊开我手中。

    残魂入手,郑景玥默默催动月华漫天,皎洁的光芒忽然在她手上缓缓绽放。

    那如烟一样的残魂,被这光芒一照,顿时平静了许多,不再像之前那样随时都要散掉。

    过了片刻之后,这残魂安静下来之后,便不再升腾,只有一点点的蠕动,好似在慢慢凝聚。

    郑景玥顿时开怀笑道:“看来不需要三日了!”

    王中也跟着笑了起来,郑景玥的这月华之力,对阴魂的滋养,果然不同凡响,他竟还有些低估了,按照残魂凝聚的这个速度,看来只需要一天,这条残魂,就足够达到搜魂的韧度了。

    “现在来看,估计一天吧!这也正好,时间越短对咱们越有利。”王中点了点头道。

    当下两人便各自盘膝而坐,调息的调息,温养残魂的温养残魂。

    第二天天还未亮,一夜未眠的郑景玥忽然眼神一聚,王中立刻朝着她的手中望去,只见那之前在他手上还飘飘渺渺的残魂,此时已经凝聚成了一个人形。

    但随着郑景玥的法力一动,道道流光好似微型的光幕瀑布一般,便将此物笼罩,一点点微小的波纹,好似水波一般,在这残魂之外缓缓生出,将这残魂一次又一次的洗礼。

    而郑景玥则缓缓闭目,眉目眼皮不时抖动,嘴角更是时不时露出诧异之色,显然是从残魂之中获得了什么信息。

    一刻钟之后,随着郑景玥手中的波纹产生频率逐渐加快,那残魂似乎经受不住摧残,开始如同人类受到痛苦一般张牙舞爪的挣扎。

    而且挣扎越来越剧烈的同时,一点点微小的碎片,也从残魂之上剥离,即便是有着月华之力滋养,也无济于事,无可逆转。

    不多时,整个残魂便崩碎成了道道碎片,最后化作烟尘消散。

    自此,庄老鬼整个人便魂飞魄散,连一点真灵都未留下,从此在这个世界消失。

    郑景玥缓缓睁开眼,眸中似乎还有一点不敢置信的神色,看来是在这残魂的记忆之中得到了非常惊讶的讯息。

    王中连忙问道:“如
最新网址:wap.ibiquxs.info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章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