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二百一十一章 混入马帮队的盗匪(2 / 2)  寻墓东白人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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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状上估计应该是护身符一般的东西,而且从物事内部的行气来判断,这玩意儿,应该是件雕琢精美的银器之类的饰品。

    想到这里,我的心中不由得猛地一颤。说起来,那东西我白天过溜索桥时好像还见到过,要说是哪里,不正是那何姓小哥上溜索前,下意识地稳了稳从褂子口袋里滑出一部分那个据他说是祖传护身符的银质腰牌。

    话说回来,似乎,听他之前讲起过,我们行的这一段路,就是他家兴起前发迹的地方。而他家的一个支系,还曾在那丽江城里开了一家很有名的银器铺子。

    若这一切还不能确定何姓小哥的异心的话,那顶上山头上无尽的黑暗里,从三个不同地方同时回应一般亮起的三道银光,已经揭示了他的身份。

    盗匪!这家伙竟然是混入马帮队的盗匪。

    我在出发以前,早就听藏区老乡和马店的老油条们说起过茶马古道上盗匪的凶残和歹毒,潜意识里只把他们先入为主地想象成了那些电视剧电影里出现的那种人高马大、凶神恶煞的主儿。万万没想到,那近日来对我客客气气,热情友善的何姓小哥,竟然也是盗匪的一份子。

    虽然猝不及防,但好处是,我这边,还真是靠着这夜猫子一般的奇葩天赋,意外发现了他们的计划,当然,还有攻过来的方向。

    从刚才白光闪耀的地方上来看,匪徒们应该分成了三拨,分别隐藏在我们营地的前方,顶上,以及侧面,根据那光线传来的强度推断,估计离我们的距离,不过几百米而已。

    想到这里,我已经一个激灵坐了起来,一边摇醒睡梦中的莎伦,一边摸索着找到自己放在脚边的摇铃。

    这摇铃是马锅头格桑大叔在出发前给我的。大的马帮队伍一般都很长,从头至尾甚至有三、四百米长短,作为联系众人,首尾呼应的道具,随便一摇就能把信号传出老远的铃铛自然就成了普通马脚子的首选。

    而此时,不用这大家约定的东西示警,跟待何时?

    果然,随着我一抖手腕,从铃铛里发出一阵清脆而穿透力十足的“叮铛”声,冲出帐篷,穿过寂静的营地,传到每一名警觉的马脚子耳朵里,马队周围,还真响起了一阵阵此起彼伏的清脆警示声。

    “人人为我,我为人人”就是马帮赖以生存和立足的人生信条。而这一理念,自然也在大家遇到危险时,能够凝聚起众人的斗志,同仇敌忾,一致对外。

    “杀!”

    意识到计划败露,马帮起了戒心后,千百点火把的辉光顿时从顶上,侧面乃至山路前头骤然亮了起来。从这瞬息间步调统一地点亮火器的利索劲来看,这群盗匪,还真是一批训练有素的惯犯。

    和莎伦冲出帐篷,外面已经乱成了一锅粥。杀人不眨眼的土匪们还在源源不断地从三个方向上张牙舞爪地冲将过来,而他们的先头部队已经和两个马帮队的人手们交起了手。顷刻间,就有几名经验不足的马脚子,在睡眼朦胧中被土匪们乱刀砍翻,死于非命。

    意识到来着不善后,反应过来的赶马人们才在锅头和老油条们的呐喊声中惊醒,从货框里,背包侧边,抑或是枕头地下,抽出了随身携带的马刀,勇猛非常地迎着居高临下,如同潮水般冲将过来的悍匪们,挥舞了过去。

    我和莎伦见状,自然不甘落后,也各自操起分配给自己的武器,面对穷凶极恶抢将过来的歹徒们,抡舞起来。寻墓东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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