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九百五十章 幸存者(2 / 2)  国民法医首页

护眼 关灯     字体:

上一页目录 纯阅读 下一章

遗漏哪会如此简单。

    郎亨却是笑两声,道:「这方面,我们其实是有经验的,也有前辈们留下的经验。」

    「哦?是能说的吗?」

    「说说没问题。说穿了其实不值钱。」郎亨顿了顿,收足了江远的关注度以后,才道:「方案就是修路,我们今年要把这些偏僻乡镇的路都给修了,特别是一些自然村,距离行政村比较远的,都要修柏油路。」

    江远讶然:「这是什么道理?」

    「种这些致幻蘑菇的,人均月收入大概就是三四千元吧。」郎亨看看旁边的黄强民,再道:「把路修好了,把山里的交通问题解决了,能种的东西就多了,山里值钱的也不光是蘑菇。」

    江远似懂非懂的点头。

    郎亨咳咳两声:「总不能把人都给抓光了。」

    这就是社会治理的部分了。黄强民倒是饶有兴趣的问:「修路的开支,你们警局要出吗?」

    「不出,路修好之前,我们的任务更重了。」郎亨说着抓住黄强民的手,认真道:「所以才更需要兄弟单位的帮忙。」

    黄强民用力的将手从郎亨的魔爪中抽出,道:「说案子吧,再这样,我们以后要搞咨询费了。」

    「已经有了。」郎亨淡定的道。

    「咦,已经有咨询费了?」黄强民语气一转:「我回头看看换个什么名字。」

    郎亨失笑,知道黄强民虽然咬口颇重,实际上还是讲道理的,否则,他早带着江远去京城了,没必要长时间留在山南省内。

    念头一转而过,郎亨转头让人递给江远一个PAD,再道:「430案,我们其实已经重启过一次了,是10年前的旧案。死者为母女两人,于家中死亡,法医判定死亡原因是勒死。没有被***的痕迹。家中有贵重物品失窃,门锁有破坏的痕迹。比较特别的地方在于,现场另有一名受害者,时年8岁,是家中幼子,当时被母亲藏在了衣柜中,幸免于难。」

    江远一边听,一边扫着PAD里的现场照片,眉头紧皱:「也就是说,幸存者18岁了?」

    「是啊,当年的小孩子,如今已经成年了,找上门来,我内心有愧。」郎亨说着喝了口茶,摇摇头,继续道:「此案最初的嫌疑人,其实是受害者的老公,此人有家暴的前科,案发当日的不在场证据也不太完整,不过,现场遗留的痕迹,不支持此判断。另外,幸存的这个孩子说

    ,当日的案犯有两人。种种迹象表明,案犯另有其人……」

    免费阅读.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页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