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一千四百二十八章 没人比我更了解北京城(2 / 2)  漫游在影视世界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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咀嚼几一阵后眼睛亮起:“唔,不错,好吃。”

    林跃说道:“你是上海人,本帮菜比较清淡,还以为你吃不惯这个呢。”

    萧穗子说道:“口味再清淡的上海人,在四川呆了整整十年,也早该适应重油重辣的饭菜了,别说,这炒肝看着不怎么好看,吃起来味道真挺好的。”

    要说为什么有这样的认识,很简单,因为掌勺的厨师面前放着一口大盆,里面不仅有切成小块的猪肝,还有一段段的小肠,这对于万事追求精致的上海人而言,有些不讲究,得亏林跃在炊事班当班长的那几年,变着花样地给他们做一些市面上少见的饭菜,什么烤鸭肠,卤鸭脖,泡椒鸡爪,羊杂汤,酱猪蹄……总之经过近十年的洗礼,对于那些看起来不怎么好看的食材,吃喝的时候并不排斥。

    林跃说道:“如果你不用勺子会更好。”

    这话把萧穗子说懵了,看看碗里的食物,很奇怪他为什么这样讲,要知道勺子可是服务员给放在碗里的。

    “炒肝呢,要这样喝。”

    他把碗端起来,手拖着底部,放到唇边嗦了一口。

    萧穗子说道:“是跟喝面茶一样吗?”

    她记得林跃带她喝面茶时,讲过食用要领,后来吃炸酱面,又跟她说了一段关于炸酱的心得,他说炸酱面的酱讲究小碗干炸,就是酱炸好后放置三天,不能坨,不能干,上面要飘着一层浮油。而北城的酱和南城的酱也不一样,南城人喜欢用六必居的,实惠,北城人喜欢用天源的,地道……

    总而言之,言而总之,这已经不是会做饭更会吃饭的范畴了,而是升华到民生风俗、饮食文化这个层次。

    林跃说道:“对,炒肝呢,制作过程需要勾芡,这样做出来的汤汁会比较粘稠,锁住热量的同时更能保持它的风味,如果用勺子不断地擓,汤汁就澥了,味道会变。”

    她把碗放下,皱着眉头沉吟片刻,盯着他的眼睛问了一个问题:“我记得……你不是滇南人吗?怎么对北京的饮食文化这么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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