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十八章:邪恶是华丽残酷的乐章(1 / 2)  第九艺术之书重启首页

护眼 关灯     字体:

上一章目录 纯阅读 下一页

最新网址:wap.ibiquxs.info
    孟浩然敏锐的从那一段纷繁复杂的召唤仪式中听出了一个至关重要的词。

    这是一把寄生之剑,也就是说眼前自己的敌人本体是这把剑。

    梦.克劳馥已经没有了独立的思想意识,自身已经变成了这把剑的傀儡。

    这种情况于陷入月神梦境中的人类是何其相似,妄想探询上未知的奥秘追求上位者的力量,到头来在上位者的眼中也不过是人家的一具傀儡罢了。

    梦.克劳馥手持米斯特汀开始发起了进攻,明明上一秒还在原地在下一刻就直接出现在了孟浩然的背后。

    这种堪比闪现的技能着实吓了孟浩然一跳,搞什么飞机心灵传输者吗?

    不过当孟浩然挥剑相迎时,又立刻不见了踪影。

    这突如其来的变故,让孟浩然意识到这并不是闪现。

    因为不管是闪现或者是心灵传输,传送过来的都属于实体,那样的话必然会和孟浩然刀剑相向。

    那么眼前的景象肯定属于虚像,不过虽然属于虚像孟浩然也不敢大意。

    因为能够标榜弑神的武器从来都具有一击必杀的性质,或者具有一招造成巨大伤害的能力。

    想到这里孟浩然故意开始向外逃窜,并且逃跑的道路异常明显就是月傍湖,而且用意也非常明显你来追我呀。

    梦.克劳馥现在已经丧失了自己的主体意识,身体开始在空气中不断的波动距离孟浩然越来越近。

    在逃跑的路上孟浩然将自己的后背直接暴露在了梦.克劳馥的视线之内,这种绝佳的进攻机会梦.克劳馥肯定是不会放过。

    于是在下一秒出现了一个诡异的情况,孟浩然忽然拔出了紫薇天火枪然后向着自己的正前方开了一枪。

    更加奇怪的是梦.克劳馥居然直接出现在了这一枪的正前方,用自己的身体硬接了这一枪。

    孟浩然这一次赌对了,面对一个人将后背暴露出来只要是一个有智商的人或者神器,都会下意识的知道贸然进攻后背会招致回马枪的攻击。

    并且结合之前梦.克劳馥频繁的使用虚实结合的进攻手段,那么这种进攻手段就具有了一定的欺骗性。

    这种时候肯定会趁着孟浩然回头开枪的瞬间,出现在孟浩然的前方进行攻击。

    所以孟浩然直接将冷却时间长达一小时的紫薇天火枪对着前方来了一枪,紫薇天火枪攻击特效极其绚烂。

    射出的子弹仿佛璀璨的星辰一般,在行进的过程中闪耀着无比耀眼的光泽与空中的繁星产生辉映,并且在最后融合生一束仿佛要湮灭一切的光。

    这一枪直接命中了米斯特汀,没有错这一枪打的就是米斯特汀,毕竟现在是由它来进行主导!

    米斯特汀骤然遭受攻击,并且这一击就对剑中的灵魂造成了重创,要知道这是一柄寄生之剑,这是有植物的枝叶所幻化而成。

    所以这把有生命的剑遭受到了另一把神器的打击,顿时爆发出了来自灵魂上的惨叫。

    这种攻击仿佛也影响到了梦.克劳馥,这个女人第一次感到了灵魂上的痛苦,发了疯的举起手中的长剑想要将孟浩然劈成两半。

    孟浩然举起手中的长剑和梦.克劳馥打做一团,双方看起来都使用了自己并不擅长的武器。

    此刻如同两个流氓在街上拿着西瓜刀对砍,双方每一次兵器对撞的一起都会产生令人发疯的低频振荡声音。

    一时间周围的天地星空,山川日月,花草树木仿佛都受到了影响似乎在哭泣。

    这个时候青莲剑忽然爆发了一声长鸣,更奇怪的是孟浩然似乎瞬间就懂了这声长鸣的意思。

    你这种泼皮式的打法使用我是对我的侮辱,现在给我吟诵一首将进酒,让我好好教教你什么叫做青莲剑歌。

    孟浩然并不是诗人,也更不可能吟诵出李白《将进酒》的那种韵味儿。

    不过此刻这把青莲剑却自己接管了战斗,用这柄剑的长明来解释说:现在放松自己的大脑,用身体来感悟战斗。

    于是在月傍湖边孟浩然右手持剑,背靠着皎洁的月光将身上穿的猎人套装回收到了第九艺术之书当中。

    这些剑以外的装备对于青莲剑来说都是一种负担,因为青莲剑讲究的是一种与日月山川花草树木之间和谐统一的美感。

    青莲剑接管了这场战斗之后,梦.克劳馥使用出的虚实结合的进攻手段再也不管用了。

    无论出现在任何方位,青莲剑都能准确的攻击她的本体。

    青莲剑或是挑、抹、刺,甚至可以使用弹琵琶的手法撵,一时间孟浩然使用青莲剑如同一位真正的琵琶行的演奏者,在犹抱琵琶半遮面中每一招都极其致命。

    青莲剑的攻击目的极为明显,并且攻击手段极为刁钻,每一招都准确的告诉你我要攻击你的哪几个部位,你猜呀,你猜我攻击哪里?

    这便是阳谋是剑法上的绝对碾压产生的效果,不过这其中也有一部分是紫薇天火枪刚刚对米斯特汀发出了致命的重创有关。

  
最新网址:wap.ibiquxs.info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章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