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上部 风云际会 一〇六 大西军粮尽食绝 张献忠江口沉银(2 / 3)  大明孤忠李定国首页

护眼 关灯     字体:

上一页目录 纯阅读 下一页

的变化,不禁一声叹息道:“老子只知城中百姓私通明朝当杀,不想居然杀了这么多人!这些大臣吃着老子的俸禄,竟无一人谏阻,着实可恨!都该剥皮填草!”

    汪兆龄猛地一个激灵,慌忙跪倒在张献忠面前,连连叩首,颤栗请罪。

    谁知张献忠却是看也不看汪兆龄一眼,自言自语地呢喃道:“老子干下如此人神共愤之事,如何面对天下人?倒不如自杀谢罪吧!”

    说罢,张献忠突然抽出佩刀,径直就往脖子上抹去。在场诸人皆是一惊,连忙一拥上前,硬生生将刀夺了下来。

    经这一番闹腾,再没有人去顾及汪兆龄,他就这么又幸运地逃过了一劫。

    见张献忠切齿怒目,依旧自恨不已,定国赶忙劝慰道:“父皇,亡羊补牢,为时未晚!只要咱们从此施以仁政,善待天下百姓,必然能够重新获得百姓的拥戴!”

    张献忠深以为然,立即颁布谕令,停止征剿百姓,安抚良民。然而此时,天下大势已经悄然改变,在虚耗了一年多后,张献忠再没有多少时间来巩固他的大西政权了。

    大顺三年正月,清廷改派肃亲王豪格为靖远大将军,同多罗衍禧郡王罗洛宏、多罗贝勒尼堪、固山贝子吞齐喀、满达海和吴三桂等统率满汉大军十万,前往陕西。

    至五月,豪格已先后击败盘踞在陕的孙守法、贺珍、刘体纯等大顺军余部,兵锋直抵汉中阳平关,与大西政权形成对峙。

    与此同时,大明督师王应熊又派曾英、王祥二人联师向大西军发起了进攻,杨展亦由南面逼向成都。一时间,外有清军步步紧逼,内有明军大举来犯,大西政权顿时陷入了四面楚歌的危险境地。

    想当年张献忠采取“以走致敌”的策略,把杨嗣昌耍得是焦头烂额,可如今在四川做了皇帝,形势反倒变了样,到处都得派兵据守,然而一旦将兵力分散,却又容易被明军各个击破。为此,张献忠不得不主动放弃了许多地盘,将兵力全部集中到了成都附近驻扎。

    趁着大西军收缩兵力,各路明军接连收复了大量失地,其中:李占春、余大海占据了夔州、万县;熊有瑞、冯有庆占据了顺庆;杨展占据了嘉定、叙州、邛州;曹勋占据了黎州、雅州;陈铁脚占据了眉州;马乾占据了合州,樊一蘅也将行辕迁至纳溪,居中调度,督师王应熊亦在遵义传檄诸将,刻期并进。

    祸不单行,就在此危急时刻,大西军又遭遇了严重的粮荒。府库中虽有许多的金银珠宝,可粮食却早已空虚,偌大的粮仓内仅存大米石余,小麦三四石。

    万不得已,张献忠只得下令三奇、兴隆、八卦、永定、三才、定远、金戈、决胜、治平、志正、七星、果勇、虎略、英勇、太平、果毅、定威、南厂、北厂、中厂、双胜等三十余营出城就粮,仅留下神策、虎贲、射声、羽林、天威、天讨、宣威、志义、豹韬、鹰扬十营仍驻成都城内,并派出打粮队,设法四处筹集粮食。

    饥饿使大西军的战斗力大打折扣,张献忠对此心急如焚,突然灵机一动,连忙唤来文秀,对其吩咐道:“打粮队已经走了数日,想必很快就能回来,全城空宅之中定有很多老鼠,你且命全军搜杀老鼠来食,再捱个三两日,或许就会有转机!”

    文秀领命出宫,旋即下令全城搜杀老鼠,大西军将士饥不择食,纷纷行动起来,在城中四处翻箱倒柜,毁屋凿壁,烟熏墙洞,很快就将全城空宅尽数翻找了一遍,捕获数百万只老鼠,另外还打死了几百条蛇,就着山里采集的野菜一齐煮食,这才又维持了好几天的口粮。

    然而长此以往终究不是办法,张献忠认为再继续困守成都已经没有多少意义了,遂决定放弃成都,取道长江,返回湖广休养兵马,伺机再从湖广进兵陕西。

    拿定了主意,张献忠于是整顿兵马,集结大军三十余万,乘坐数千艘战船,于七月一日从成都出发,顺江东下。

    一时间,密密麻麻的战船遮蔽了整个江面,绵延数十里,每艘船上几乎都装满了大量的金银珠宝,还有许多装不下的银锭,则被塞进了木头的夹槽缝中,随船顺流漂浮,准备等到三峡水流狭窄之处,再重新打捞上来。

    由于船只超重,吃水过深,因此行进十分缓慢,走了数日方才抵达距离成都一百多里的彭山江口镇水域。

    这里是进出成都的唯一水路要冲,自古便是兵家必争之地。

    大西军将士食不果腹,皆有气无力地靠坐在一箱箱无法当饭吃的金银珠宝旁边,懒洋洋地晒着太阳。

    就在这时,突然只听两岸山头战鼓声隆隆响起,瞬间杀声震天。原来大西军尚未出发,潜伏在成都城内的细作,便已将大西军的动向报知了杨展,杨展早就在此严阵以待,埋伏多日了。

    听到喊杀声,张献忠赶忙跑出船舱观望,但见两岸明军火铳齐鸣,箭矢更如疾风骤雨般向着大西军船队倾泻而来,大西军将士猝不及防,顿时就死伤了一片。

    张可旺和定国虽指挥众将士搭箭还击,奈何明军居高临下,又有岩壁掩护,因此基本没能起到多少效果。

    就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页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