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03章 将其他村子按在地上摩擦【为盟主玉蝉鸣加更4】(1 / 3)  从火影开始梦境投影首页

护眼 关灯     字体:

上一章目录 纯阅读 下一页

最新网址:wap.ibiquxs.info
    “木叶的忍者,这样做未免有些过分了吧?”

    此时,第48演习场的据点之中,一名雾隐的忍者突然出声道。

    空旷的房间之中,北面的墙壁之上挂着一块巨大的屏幕。

    屏幕分成了三十几个区块,每一块都显示着森林中不同区域的景象。

    巨大屏幕的下方延伸出一根小臂粗的数据线,而数据线的末端则是连接着一个头盔。

    情报部部长山中俊辅正盘膝坐在电子屏幕的下方,头戴着头盔,通过将查克拉与第48演习场的结界结合在一起,将‘看’到的画面投屏。

    刚才出声的忍者身形极为高大,身高为场中众人之最,将近两米五,几乎是常人两倍的身高。

    他的长相凶恶,橙色长发一直到腰部,有着尖锐的牙齿,脖子处包裹着蓬松的绷带,脸颊上涂有绿色的条纹状油彩。

    背后背着一把被绷带紧紧缠绕着的忍刀,裸露出来的一小部分刀身呈现漆黑色,上面满布倒刺,正是大刀鲛肌,一把活的忍刀。

    此人忍刀七人众之一,雾隐的精英上忍西瓜山河豚鬼。

    虽说忍刀七人众排名不分先后,但是这一代忍刀七人众中,他的实力最强。

    西瓜山河豚鬼看到信彦、卡卡西、宇智波真希三个单人一组的下忍迅速集合,认为木叶在中间使诈。

    虽然鬼灯满月、林檎雨由利和桃地再不斩的实力都很强。

    他对三人很有信心,但是从信彦三人的表现来看,有些棘手。

    “呵呵。”此时,一旁观战的叶仓突然开口道:

    “既然规则没有禁止,那么他们的行为就不算违规。

    如果你对你们雾隐的下忍没有信心的话。

    为什么只派一个小队参加中忍考试呢?

    不如趁早弃权吧!”

    之前的忍界大战中,雾隐的忍者曾经从海上绕后偷袭过砂忍村。

    两个村子可谓是积怨已久。

    砂忍村认为,要不是雾隐在关键时刻偷袭他们,致使他们分兵对抗,不能将主力全部压上前线,忍界大战结果可能就会改写。

    如果砂忍村没有因此而惨败在木叶手中,风之国大名也不会削减拨付给村子的经费,从而导致他们资金紧张,只能缩减忍者规模。

    比起正面战败给木叶,砂忍村更恨从背后捅刀的雾隐。

    虽然一般的火遁克制水遁,但是叶仓的灼遁却是根本不怕雾隐忍者的水遁。

    反倒是灼遁一过,水分便会被瞬间蒸干,同等级的水遁,根本不是灼遁的对手。

    忍刀七人众的名头虽然响亮,但是叶仓却丝毫不惧。

    第二次忍界大战末期,刚刚成年不久的叶仓,便让雾隐吃到了苦头。

    听到叶仓的嘲讽,西瓜山河豚鬼还没回应,一旁的黑锄雷牙便冷笑道:

    “听说砂忍村经费紧张,你们村子的罗砂都开始用磁遁在沙漠里淘金了。

    难怪你们这次能派出这么多杂鱼来参加中忍考试。”

    同为忍刀七人众之一,黑锄雷牙的实力仅次于西瓜山河豚鬼。

    他有着一头黑色长发,浓浓的眉毛,尖锐的牙齿,上半身包裹着绷带,外部配以黑色马甲,背后背着的双刀正是雷刀·牙,一把攻防皆备,能够吸引和制造雷电的忍刀,同时能增幅雷遁的威力。

    “哼!”碰了个软钉子,叶仓不再说话,注意力回到了屏幕之上,开始寻找砂忍村参加考试的七个小队成员。

    西瓜山河豚鬼之所以担心,是因为他们这一次只有一个小队参加中忍考试,而其他村子起码都有三四个小队。

    岩隐更是有十个小队之多,虽然大部分人实力不行,但是为首一人名为黄石,是三代土影大野木之子黄土的弟子,虽然只有十二岁,但是实力不错。

    关键是岩隐人多,一旦聚集起来,同时在森林中使用土遁,威力肯定十分惊人。

    另外砂忍村也有七个小队,并且现在已经有四个小队集中到了一起。

    木叶的忍者虽然也有‘非法组队’的,但是却没有像岩隐和砂忍村这么过分的。

    “啊凯!小心!”此时,一旁正在观战的迈特戴突然叫道。

    他从屏幕中找到了儿子迈特凯所在的小队。

    迈特凯小队遇到了一支实力强劲的雨隐村小队。

    看着陷入了苦战的儿子,迈特戴不自觉的来到众人面前隔空打气,“阿凯!加油!释放你热血的青春吧!”

    迈特戴双目紧盯着屏幕,由于太过激动,在加油过程中,身体碰到了黑锄雷牙。

    他赶忙回头,露出了歉意的笑容,“不好意思。”

    黑锄雷牙看着迈特戴一身土的要死的绿色紧身衣,身上连中忍的马甲都没有,查克拉也并不强大,不禁撇了撇嘴,不屑的道:

    “下忍怎么也能进来这里观战?”

    面对黑锄雷牙的嘲讽,一旁的木叶上忍出口道:

    “戴前辈刚
最新网址:wap.ibiquxs.info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章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