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不太好吧,这哪行呢,这公司按正常都应该是交由李晨大哥接管才是,我只不过是一名弱女子,我头发长,见识短,可没有你说的那么厉害,倒是大哥,他能力比我突出,做事风格也颇有您的风范,他打理公司,肯定会比我更好,我这个做女儿的顶多在旁边辅助一下就行了的,再说了,你会舍得要把我累死吧,这董事长很累的。”李明珠拒绝,认为大哥李晨更适合,而且,她自己就没有兴趣也没想过将来有一天要接管李氏集团,她所做的一切不过是对李家负责罢了,毕竟身为李家的女儿。
人有多大的本事,就一定要担负起多大的责任,这是在李家必须要遵守的,李明珠身为李家的儿女,只能照做,尽管她很不情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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