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可连一根草都长不了,我聚集了一批下地狱的科学家,弄了好久才让他们试验出改造地狱的方案。”
阿布鲁点点头“挺不错的,一路飞来,可以明显看到地狱脱离了茹毛饮血时代。”
“那当然!”
提起自己的政绩,弗利萨有些高兴,他甩了甩尾巴道“以前我攻占星球,然后把它们卖给宇宙商人,现在想想,那种来钱的方式真是低效。”
“哦!”阿布鲁饶有兴趣的看着弗利萨“你又想到什么赚钱的好方法?”
弗利萨来了兴趣“这世上所有的钱都是印出来的,所以最赚钱的方式就是印钱。”
“而我在地狱建立了我的弗利萨王国,间接控制了近百亿的生命,我整合这些生产单位,不停的开发地狱,地狱其实并不贫瘠,地下蕴藏的资源很丰富。”
“在源源不断的生产资源,以及百亿奴隶的生产力之下,我可以无限印钱,直到达到饱和的那一天。”
阿布鲁点点头,在阳间,弗利萨的统治很粗暴,又或者直接没有统治,他底下控制的区域一直都是野蛮生长。
在监狱蹲了几年,弗利萨也渐渐洞察了经济与国家之间的关系。
当一个人控制了整个国家,那钱这种东西就显得无足轻重。
和弗利萨聊了十几分钟后,阿布鲁就站起身来,伸了一个懒腰,拍了拍阿米莎的小屁股。
“走了,该回去了!”
阿米莎揉了揉惺忪的睡眼,打了一声哈欠,继而又像小树袋熊一样挂在阿布鲁的脖子上。
阿米莎终于清醒过来,手指头指着弗利萨“爸爸!爸爸!你还没答应我的要求呢!”
他的要求,自然是要把弗利萨收做宠物。
阿布鲁眼睛扫过弗利萨,弗利萨心头一紧。
阿布鲁拍了拍阿米莎的背,劝说道“他可是爸爸的朋友,怎么能当你的宠物?”
“哦!”阿米莎头垂了下来,似乎有些失望,在抬头时,脸上布满了笑容。
“爸爸的朋友,那就是我的叔叔了。”
阿布鲁心中一乐,小孩子是最天真的,烦恼来得快也去得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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