些百姓罚二甲!
理由是未经法律允许而擅自祈祷,虽然是爱戴他,但他如果按照同样的心去爱他们,甚至为此改变法令,这样法就立不起来了,就成了乱国亡身之道。
归其原因,在于秦国的法家,讲究‘法自然’三字。
不过和老子的‘道法自然’略有不同,法家的‘法自然’三字含有两层意思。
第一层意思的‘法自然’,是因为自然是冷酷的,没有丝毫感情,所以就像上面说的,法家最戒释法而认情;
第二层意思的‘法自然’,则是必然的,没有忒差(误差)的,所以要信赏必罚。
然而在扶苏看来,这就是秦国的灭亡之道。
儒至必腐,法至必亡。
始皇帝所奉行的法,便是不知道国家和社会的区别。
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因此国家和社会的利益,只是在一定程度上是一致的,超过了一定的界限,就会产生冲突。
但这不是始皇帝个人的问题,而是秦国所奉行的法,走到了今天这个地步,已经不合时宜了。
当年商君说过,治世不一道,变国不法古。
所以扶苏觉得,自西周以来的沿用了数百年的封建制度可以丢了……
而他现在手中掌握的,是这颗星球有史以来最大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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