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四卷 临江仙 第六十二章 孽徒(2 / 4)  江湖谪仙行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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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本就对那个名叫许灵霜的俏姑娘留有好感,便提议与众人结伴而行,整个滇戏班子都对魏颉心存巨大感激,岂还有推辞拒绝之理?

    一路上,青衫年轻人跟随着滇戏班子在各地街头搭台演出挣钱。

    魏颉可从来没有唱过戏练过曲儿,自然不可能与他们一同登台表演,所谓“台上一刻钟,台下十年功”,这东西啊,决计速成不得,否则丢的不仅仅是戏班子的颜面,还会影响到滇戏这一著名戏种的口碑。

    台上虽然没办法亮相,台下总归还是能学点什么东西的。

    唱滇戏最关键的就是“嗓音”这一环,班主许秋山不止一次称赞魏颉的嗓子好,天生的温润如玉,是个十足的唱戏材料。

    魏颉从未觉得自己的声音都多么好听,从小到大头一回被人这样夸,情不自禁的有些飘飘然忘乎所以,被老班主连哄带骗着开始努力练习一些简单的曲子了。

    一颗三尺玲珑心足有百多个机窍,所以魏颉学任何东西都远比常人来得迅速,他和滇戏班子一同赶路的这十来天里,靠着极强的领悟能力,将唱戏的一些基本功以及最经典的几首曲子都练得滚瓜烂熟了。

    一众“同门”弟子悉对其崇拜万分,毕竟光是那点东西,他们当年练的时候就不知吃了多少苦头,下了多少苦功才算勉强学会,说得难听点,有些练了好几年的人在基本功这一块儿,都没有魏颉这个“新手”来得扎实熟练。用老班主的话来形容,魏颉实乃天生天赐的“戏骨”,绝对是属于那种老天爷赏饭吃的类型。

    魏颉没有透露自己身负神物“三尺玲珑心”这件事情,他向来脸皮并不薄,心安理得地将众人对自己的那些夸张赞誉通通消受了下来。

    一路上,班主的宝贝女儿许灵霜每天都想着各种稀奇古怪的法子和魏颉聊天,有时候实在黔驴技穷,不知道该聊些什么了,便傻兮兮的没话找话,比如“今天的天气真好,大胆哥你觉得呢”,再比如“大胆哥你身上的这件衣裳真好看,是自己买的吗”之类的废话,魏颉还算挺喜欢这个生就了一对水灵大眼睛的小丫头,也乐得与她天天没话找话聊。

    每日中午饭点,许灵霜必拉着魏颉坐在自己的身边,还特别殷勤主动地往其碗里夹一些好的肉菜伙食,每当有嘴欠的弟子发出“啧啧啧”的声音时,这个嗓音软软的小丫头总会梗着脖子大声辩解:“你好好吃饭行不行啊?啧什么啧,口水都飞出来了!这些肉本来就是大胆哥花钱买的,我夹给他点儿怎么了?”

    这时候,当惯了“老好人”的班主许秋山就会深埋着头,用力往嘴巴里扒拉大白米饭,只字不言。

    大家伙儿在一起的日子其乐融融、和和美美,不多几天,已快走出贡章郡了。

    这一天傍晚,滇戏班子演出完今日的戏剧曲目,准备收工回摊的时候。

    变故发生了。

    有五十余匹铁骑从远处匆匆行来,马蹄阵阵,气势汹汹。

    为首之人身穿华贵织锦绣袍,胯-下骑乘一匹毛色纯正的神骏黑马,可谓派头十足。

    几十名雄赳赳气昂昂的霸气骑兵跟在那位一看就身份不俗的锦衣男子后头,将所有围观看戏的百姓都喝退散开了。

    此间除了滇戏班子的众人外,就只有几十匹壮实大马,以及骑于马背上的朝廷士兵。

    那些士兵个顶个儿都是精强马壮,腰际佩有官刀,背上搭挂着强弓劲弩,着实威势不凡。

    为首的骑黑马之人冲着舞台上面厉声喝问道:“你们哪个是魏大胆?!”

    原来数日之前,那个公然闹事最终被狠狠教训了一顿的纨绔小霸王胡绾,身上早就披穿了件品质十分上乘的护体宝衣,虽吃了魏颉一脚,摔得七荤八素,却也并没有因此而死,靠着装死瞒天过海的他,暗中偷听到了魏颉的假名“魏大胆”,清楚的得知了滇戏班子未来的行进路线。

    他费了好一番功夫回到家后,哭着将自己受人殴打、侮辱之事告知了父亲胡桢夏,贡章郡太守见儿子竟被人如此践踏折辱,气得胡子差点没掉下来,先是请了当地最好的郎中给儿子治伤看病,各种十全大补药当饭似的喂了下去。

    待宝贝儿子的身子近乎无恙后,有着“胡阎王”之称的太守胡桢夏即刻调遣骑兵,前去追杀仇人,誓要将那个名叫魏大胆的狗贼以及那伙儿该死的贼戏子尽皆千刀万剐,以平心头之大恨!

    魏颉听到有人呼喊自己的那个惯用假名,知道必然是仇人找上门来了,于是主动从遮幕帘子后来走了出来。来到舞台之上,站在戏班子众人的面前,居高临下地扫了一眼台下的几十名披甲骑兵,语气平静如水的问道:“寻我魏某何事?”

    贡章郡太守胡桢夏用力“哼”了一声,咬牙叫道:“何事?自然是要取你的狗命为我儿报仇!”

    魏颉岿然不动,语气更是没有半分的波澜,他淡然道:“那就要看你们有没有这个本事了。”

    “搭弓!”

    随着胡太守一声令下,众骑兵取下了挂在后背上的劲弓,从箭筒里取下了一支装着金属箭头的羽箭,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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