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二百四十四章 刀剑争,人互杀(2 / 3)  江湖谪仙行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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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毕竟那可是一个五阶一个四阶啊,总归会存在力有不逮的时候,而魏颉一旦作战计划失误,不幸死在刀修霍元窠的刀下,那么小丫头许灵霜毫无疑问就是自己的陪葬品,死得只会比自己更惨更加糟糕。

    故此那场位于塔内的刀剑之争,魏颉作为小霜儿的「大胆哥」,那是能赢要赢,不能赢,也必须要竭尽所能的去赢!

    一场败北,整整两条人命,岂有不拼足了性命的道理?

    魏颉今生今世敌战次数着实不少,和九阶尘仙境、八阶天罡境、七阶地煞境,以及五阶脱俗境的刀修都有打过交道,唯独没有见过六阶凝丹境的刀修。

    而此时他眼前所站着的那个,双手各握有一刀,满脸煞气的青皮汉子,有着五阶脱俗境大圆满、半步凝丹境的高超修为,且在脱俗境徘徊了许多年,经验老道丰富,勉为其难可以将之视作是一个六阶左右的男子刀修,算得上是弥补了魏颉的一个实战遗憾,也算是对上了一位凝丹境刀修。

    此番决战凝丹刀修的争锋相对到来之前,准确来说是尚未前来地下密室的时候,魏颉费了好多口水,苦口婆心,总算是劝得蓝袍剑客苍参听了话,同意不那么着急的跟过来。

    且让魏颉先好好会一会那个姓宁名彪的蛮子刀修,以剑对刀,一较高下,等到差不多快完事了,苍参这位「重量级人物」才有登场的必要,强者总是后来居上的嘛。

    毕竟接下去还要对付七星城里的那个「顶级战力」,那座由七个人联合组成的杀力绝强七星剑阵,那等盖世强敌,没有苍参这一记神仙手,那还真是不行,办不成事情的。

    姓苍的一向吃软不吃硬,最喜欢被人高抬一手,既然老魏有明确自己在这场刺杀中的重要性,那么自己这尊「大佛」也只好勉为其难的稍稍延后出场顺序,等你魏颉把最开始的风头都出够了,人也杀得差不多了,我再闪亮登场好了。

    别的不说,就两个字,牌面!

    于是这会儿的天仙楼地下密室内,只有魏颉一个不速之客擅自闯了进来,身后无人,并不见英俊机变蓝袍俏郎君苍参的人影。

    绝非姓苍的怯战不来,而是他故意把最先登场的大好机会,忍痛割爱的让给了自己的好兄弟魏颉。

    披穿一袭鲜艳红绸的年轻人魏颉左右手各有一柄精美长剑。

    左手血灵朝天阙,右手神剑青霜。

    而对面那个像门神一般挡在耶律望天身前的汉子,同样也有两柄华丽长刀作为武器。

    一柄名神屠,谐音神荼;一柄名御雷,谐音郁垒。

    红绸剑客魏颉,与门神丧彪川渟岳峙,如两头林中巨虎狭路相逢,百兽之王对峙彼此,必要分出个你死我活,较出个高下雌雄!

    魏颉紧紧攥着手里的双剑,挺胸而立,抬头望着那个比自己高了大概半个头的宁门神宁彪,试图战前乱其道心,不战而「唬」人之兵。

    他眯着那双标志性的瑞凤眼眸,笑嘻嘻说道:「宁彪啊,你身后挡着的那个玩意儿,想必就是这座天仙楼的大老板耶律望天了吧,你说你值得吗?为了这个如同瘦病鬼一般,没什么阳气,瞧着就不剩几年寿命可以活的家伙卖命,何必呢,何苦来哉?等再过几年,你主子死在了女人的身上,你又能去哪儿?还不是又要去报效他人,给别人当狗了?所谓良禽择木而栖,你也没必要在一棵树上吊死对吧,没必要的。反正今日我是必然要宰了那个耶律望天的,阻止我杀他的人呢,我也肯定不会留其性命就是了,你若不肯悬崖勒马,铁了心要挡在我的面前,我也就只能勉为其难的把你给弄死了,其实我这人是不太喜欢杀狗,容易溅一身狗血。」

    年轻人顿了顿,补充道:「忘了说了,鼓武知道吧,那位阳凤城头号高手,半步凝丹境的纯粹武夫,人人都称他为「鼓大高手」,折腰山老九林清也对自己的这个爱徒期待有加,觉得天烛国未来武道的扛鼎之人非他莫属了……不瞒你说,鼓武那厮已经被我给杀了,我一剑洞穿了他的小腹,轻轻松松取走了他的性命,至于他的主子嘛,就是阳凤城城主蓝关,也已经死了,被轻巧的割掉了项上头颅,死得不能再死。」

    不单单是号称丧门神的宁彪蓦然大吃一惊,就连堂堂天仙楼大老板耶律望天都被此言震惊得差点掉了下巴。

    宁彪武艺高强,身为七星城战力最高的刀修,一贯便将阳凤城头号武夫鼓武当成自己的假想敌,虽然平素十分嘴硬,不愿言语输人的他,并不会把心中所想说出口,死鸭子嘴硬。

    但实际上,他比谁都渴望能和鼓武倾力一战,想以刀问剑,看看究竟是自己厉害,还是那个被人间真武林清林老九寄予厚望的鼓武更加厉害,是手中刀更锋利,还是他的拳头更坚实一些……

    然而姓鼓的就这么死了,一个正儿八经的脱俗境巅峰武夫,就这么死在了那个混蛋小子的剑下?

    阳凤城小武神的名号响彻南院,人尽皆知,居然会死得这般无聊和草率?

    那个小子到底是什么来头?!

    耶律望天大感震惊的理由则是那位被义父称赞相马技术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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