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三百三十一章 红绸剑仙御剑而至(2 / 3)  江湖谪仙行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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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中原了。”

    魏颉疑问道:“前辈这是要回大禹王朝找女儿?”

    血衣杀手于血点了点头,“是啊,除了接着寻我女儿王敏以外,我还要去会一会那个号称‘轻功杀人双无敌’的天下第一刺客柯卿,来一场红衣杀白衣,看看究竟何人才是杀手界的老大!十年前我不敢去挑战‘白昼幽灵’,现在我敢了,反正大不了就是一死,我在北国天烛形销骨立了十年,还怕区区一死吗?”

    魏颉看着眼前这位绰号“幽寒玉龙”,站在天烛刺客顶点的男人,笑着鼓励道:“那晚辈就在这里祝前辈旗开得胜,马到成功!”

    于血同样瞧着红绸年轻人的眼睛,点明了魏颉的薄弱之处,“小子啊,你的轻功和内力都属实不错,能杀得掉杨歼,说明断非等闲之辈。只可惜欠缺点反应能力,刚才那一剑我若是不留手,这位貌若天仙的姑娘,恐怕已经是一具白衣尸体了。”

    魏颉低声肃然道:“前辈教训得是,晚辈还有许多做得不够好的欠缺之处。”

    “咱们做男人的,一定要保护好女人,我就是你的前车之鉴,千万不要学我!”

    于血语气严肃,“既然经验不足,那就多多实战,我当年就是缺乏以一敌多的战斗经验,才会让月儿遭了歹人毒手的。有个大好的实战机会就摆在眼前,你要不要跟我一块儿?”

    魏颉好奇的问道:“前辈是说,当下有个能增加实战经验的机会?”

    “你就说敢不敢与我一同作战?”

    “上天入地,只不违背道义,晚辈无有不敢?”魏颉豪迈直言。

    于血咧开嘴巴,大笑几声,道:“这眉山脚下,有约莫一千两百人的军队,悉数是镔铁战骑和披甲重兵,乃杨二郎自己养着的私兵。这等杀蛮子的活计,不知对你小颉而言,算不上有违道义?”

    魏颉哈哈一笑,挺起胸膛,大声应道:“愿意与前辈同战!”

    这日晌午,眉山脚下一千两百余骑兵重甲全员战死。

    人马暴亡,尸堆如山。

    战事结束后,于血孤身南下归国。

    魏颉重返山间和苏羽白碰头,然后两人再度北上而行。

    ————

    灌口郡当阳城作为天烛北庭名声煊赫的雄城,城内百姓不止二十万,而其中能单凭拳脚功夫出众,凌驾于寻常百姓之上的。

    就只有城主杨歼麾下的武夫杨天险一人了。

    但今日黄昏时分,当阳城里,来了一位大言不惭,号称“镔铁府头号武夫”的巨汉男子。

    他摆出了一座比武擂台,说凡是能战胜得了他的,就以家传宝物“梵音宝玉”相赠。

    据男子口中所说,那块从天而降的仙家玉石不仅能很好的呵护体魄,还能增强本命元神的稳固程度,实乃上品佳物,珍贵无伦,想要就尽管上来挑战,赢了就能取走。

    由于此男子声名并不显赫,台下观众议论纷纷,竟无一名百姓认得这人。

    台上那名体格魁梧雄壮的汉子以太岁战神之姿站立,他自报家门,冲着擂台下方大声喊道:“老子名叫华元罡,出身镔铁府,至今习武三十年,拳脚功夫横行天下。此生唯有一败,那就是败给了英雄折腰山的林老九!”

    众人虽未听过华元罡的名字,但对于林清林老九之鼎鼎大号,那可完全能称得上是耳熟能详,家喻户晓。

    一听此人居然与那“人间真武”林老九打过一架,且能战而不死,那无疑是位武艺修为顶尖的绝世大能,武道界里的巅峰传奇。

    自称仅败于林清的华元罡嗓门愈加雄大,他放声豪言:“别说战胜我,太欺负人了。这样,谁能上来跟我打足一百个回合,就算他赢,便可拿走我这块‘梵音宝玉’!”

    说着把那块泛着玲珑光泽的上品玉石拿出来晃了几晃。

    台下众高手皆跃跃欲试,天烛境内最不缺的就是悍勇强能之辈,既然有重赏在前,岂有不去试试的道理?

    输了不亏,赢了血赚!

    接二连三的有人上去与那华元罡比武,可结果却是,不管多么强壮勇猛的蛮族汉子上了擂台,不出五十个回合,都被那姓华的三下五除二就给击败,然后像扔死狗似的给抛下了擂台。

    很快战绩就已足足堆至了四十人之多,可这么多的败北之人,其中莫说百个回合了,连熬过五十回合后才打输的人都不存在。

    这足可充分证明那胖大汉子的实力有多么高强,先前自封的“镔铁府第一武夫”的名号,貌似根本不是在吹牛,并非夜郎自大,而是有真才实学,拥有足够的资本和底气来摆的这一方擂台!

    又在陆陆续续打败了好几个武者之后,有个在当阳城里可谓臭名昭著的小混混走上了擂台。

    那混混名叫刘周,父母早亡,靠着吃百家饭长到了十四岁,奈何这小子秉性实在恶劣,手脚颇不干净,还没到十五岁,便干起了偷鸡摸狗的勾当,被人逮住后还死不承认,一口咬死自己就是没偷。

    由于这混混少年销赃的本事不小,动作又麻利,所以好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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