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290章 刘靖的联姻计划(求各位道友订阅啊)(1 / 2)  凡人世界里的大师兄首页

护眼 关灯     字体:

上一章目录 纯阅读 下一页

最新网址:wap.ibiquxs.info
    世间之事的确太过无常了。

    不久之前,他们幕兰法士还众志成城,准备进攻天南修仙界。

    然而在短短几个时辰之后,情况却发生天翻覆地的变化。

    他们在面对生死存亡的巨大威胁时,竟然主动投降并臣服了。

    “仲神师……”慕兰圣女有些难以置信地望了对方一眼,喃喃而道,似乎不愿意相信这话是出自他之口。

    仲神师深吸一口气,缓缓而道:“无论如何总比我们灭族来得好吧。突兀人那边……已经长驱直入了。我们用来防御他们的法士们已经被全灭了,包括所有大上师。”

    今日,慕兰人所有的力量被一分为二。

    三大神师联合慕兰圣女以及为数不少的大上师,共同出手想赢得和天南修仙界之间的决战。

    剩余的那一分力量则有由一些大上师带领,负责防御突兀人的攻击。

    如今形势陡然直下,一方力量已经覆灭,而另一方力量如果继续和天南修仙界纠缠下去,也是大概率被消灭殆尽。

    仲神师万般无奈之下,只能答应刘靖的这个条件。

    慕兰圣女气恼之下,不甘心地将圣灯、灯油,以及使用口诀,通通一股脑儿地交给了刘靖。

    不过此女看向刘靖的眼神,那种不甘之色溢于言表,恨不得将其生托活剥。

    刘靖当着众人的面,大大方方收下了这些东西。

    这一次大会战,他几乎是以一己之力击杀了阴罗宗宗主,以及让魔道六宗忌讳不已的温夫人,并逼退了阴罗宗宗主的道侣和一干弟子。

    加上不少对敌方案,也是他一手策划的。

    毫无疑问,刘靖是居功至伟的。

    这圣灯和灯油便理所当然是他的战利品。

    “刘道友,这些都是我们慕兰一族的圣物,希望你能妥善保管。”仲神师稍微沉吟了一会儿,不得不开口提醒一下。

    虽然他也没指望刘靖将他们慕兰人的圣物供奉起来,但还是希望他能悠着点用。

    “刘靖,你既然拿了我们圣物,理应当庇护我们慕兰一族,直到你寿元耗尽。这个要求,想必不过分吧。”慕兰圣女也恰到时机地补了一句,“小女子希望你今天能给予承诺。”

    刘靖哪有闲情逸致去庇护慕兰人,但此时此刻,似乎不太适合再火上浇油了。

    “乐道友,刘某居无定所,早已经习惯了浪迹天涯,可无法时时刻刻守在你们身边。”

    刘靖看着慕兰圣女几乎要抓狂的表情,又澹澹补了一句:“不过我可以在此承诺,刘某一旦有朝一日能够晋级化神期,这慕兰圣物就会还给你们。”

    这种通过祭祀召唤的圣禽分身顶多也就比普通的元婴后期修士厉害几分。

    刘靖一旦晋级化神期,这圣灯就形同鸡肋,没什么用处了。

    “此话当真?”幕兰圣女有些难以置信地又问了一遍。

    可她随即又想到要晋级化神期实在太过困难,这是否会是对方的缓兵之计。

    “你万一晋级不了化神呢?”幕兰圣女又问道。

    “那我自然会在坐化前将圣灯还给你们幕兰人!”刘靖平静地说道。

    幕兰一族的圣物,的确太容易招人眼红了。

    如果刘靖的运气真糟糕到无法突破化神期的瓶颈,他也没考虑过将幕兰圣物留给自己的女儿。

    “这样也还行,希望刘道友可以言而有信。”幕兰圣女听后松了一口气。

    这意味着有朝一日,圣灯还是能回到他们慕兰人的手里。

    其实刘靖很清楚,如果只计算概率的话,他晋级化神的概率可是远远大于停滞在元婴后期。

    只是这一点实在有些太过骇人听闻,他自然不会当众点破。

    “天南这边是不可能割让土地的,我的要求很简单,慕兰人进入天南地区后和我们混居,通婚,以后不分彼此,你们以后也不用再过游牧的生活。

    从今往后,我们一同抵抗突兀人的入侵。具体操作,我也会和天南的几位大修士共同商量后告知几位神师。”

    刘靖语气平静又强硬。

    他的意思很简单,这只是收留,作为战胜者是绝不可能割让土地的。

    慕兰人的加入来壮大天南修仙界的实力,同时他们也有了安居之所。

    仲神师也没有表示异议,之前他们还幻想着打下九国盟的土地,到如今却只能接受这个结果,但至少他们这个族群的延续得以保存。

    “还有一点,刘某必须说明。”刘靖又补充了一句。

    他的语气变得慎重无比,却让慕兰一干人隐约有一种不好的预感。

    “刘道友,你还有什么事情要交代,一起说了吧。”仲神师默然回道。

    “此事其实也不难,既然以后你们慕兰人要在天南生活,可我们两族之间打了上万年,彼此之间的仇恨哪有这么容易化解的,我也担心以后两族之间大小争斗不断。”刘靖澹澹而道。

    “此事
最新网址:wap.ibiquxs.info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章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