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29章 线上合同、线下补充(1 / 2)  这个网红太有钱了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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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小杨哥兄弟俩与三木传媒正式签约。

    李川也是第一次知道了他们的真实姓名。

    原来,小杨哥兄弟俩根本就不姓“杨”,而姓“张”。之所以叫“小杨哥”、“大杨哥”,是因为他们的名字里都有一个“杨”字。

    大杨哥叫“张开杨”,小杨哥叫“张庆杨”。

    名字倒是很好记,只不过不如“大杨、小杨”叫着顺口。

    小杨哥兄弟俩的合同,李川没有套用之前的模板,而是专门聘请律师重新起草的。

    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他们的合同跟其他人的差别太大了。

    刘欣彤等人,跟三木传媒签的都是线下全约。

    所谓的线下全约,就是所有的经纪业务都包含在内,短视频、直播、线下活动、商演、演戏、唱歌、参加综艺等等,只要是跟艺人经纪相关的,统统都归三木传媒管理。

    线下全约不受平台限制,无论是抖音、快手,还是虎牙、斗鱼,即便是腾讯、优酷、爱奇艺,也统统都要经过三木传媒,该管的一定会管,该抽的成也一分都不会少。

    疯狂小杨哥作为已经成熟且小有名气的网红,当然不会跟李川签什么线下全约。

    他们属于线上签约、线下补充。

    所谓的线上签约,就是走抖音官方的线上签约渠道,包含的经纪业务通常只有两类:短视频和直播,其他的诸如线下活动、商演、演戏、唱歌、参加综艺等等,三木传媒统统都管不到。

    而且线上签约的平台,只限于抖音。

    疯狂小杨哥在抖音,是三木传媒旗下的达人,受三木传媒管理,而在其他平台,疯狂小杨哥跟三木传媒没有半毛钱关系,小杨哥兄弟俩无论干什么,三木传媒都管不到。

    至于线下补充,则是将他们之前商量好的一些条件,补充到协议中去。

    比如“三木传媒要拿出5%的广告分成,对疯狂小杨哥的视频进行流量扶持”这一点,没办法在线上合同中体现出来,所以只能补充到线下合同中去。

    线下合同的内容,跟之前商量好的差不多,只在某些细微处有改动。

    其中有一个改动的点比较关键,那就是关于签约费的问题。

    签约费,三百万。

    这是之前就商量好的,没法改,但在具体的支付方式上,李川耍了个心眼。

    三百万签约费该如何支付,线下合同是这样规定的:

    【甲方:三木传媒】

    【乙方:疯狂小杨哥(张开杨、张庆杨)】

    签约费总金额:300万元。

    分三期支付,每期金额为:100万元。

    1.从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需在七天内,将第一期款项(扣除相应税费后)转入乙方银行账户。

    2.从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内,乙方需在抖音平台更新视频数量超过10条(包括10条)。

    乙方若达标,则甲方需在七天内,将第二期款项(扣除相应税费后)转入乙方银行账户;乙方若不达标,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第二期款项。

    3.从合同签订之日起,180天内,乙方需在抖音平台更新视频数量超过20条(包括20条)。

    乙方若达标,则甲方需在七天内,将第三期款项(扣除相应税费后)转入乙方银行账户;乙方若不达标,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第二期款项。

    李川要求这样做,在外人看来,是为了规避风险。

    这从客观角度上是可以理解的,毕竟现在“网红坑签约费”的例子不在少数。

    尤其是主播这一块。

    但凡是比较成熟且有一定知名度的主播,在签约直播工会的时候,基本上都能拿到一笔签约费。

    而有些主播在拿到签约费之后,就开始耍混了。

    有的十天半个月直播一场,偶然冒个头,应付一下。

    这都还算好的。

    更有甚者,在拿完签约费之后,就直接消失了。

    电话打不通,人也找不到,他(她)可能在酒吧泡妞,也可能在游山玩水,但不管怎么样,就是不直播,把直播工会坑的直吐血。

    而等到合同快要到期的时候,这些人可能又冒出来了,美其名曰“回归首秀”,集中直播一段时间,等到人气、流量逐渐到位了,紧接着又去坑下一个直播工会了……

    正是因为有这些“网红坑签约费”的例子存在,李川这种规避风险的做法,并没有引发争议。

    在小杨哥兄弟俩看来,李川就是怕他们拿到签约费之后,不在抖音更新视频了。

    这样的担心很合理,毕竟谁的钱都不是大风刮来的,不能说扔就扔。

    小杨哥兄弟俩是这样想的,所以很干脆的同意了。

    但实际上,这只不过是李川在故布迷阵。

    开玩笑,他怀疑谁,也不可能怀疑小杨哥兄弟俩。

    他们可是未来的抖音天花板之一,怎么可能是混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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