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抗战时期GMD各军事部门简介(2 / 4)  抗战雄心首页

护眼 关灯     字体:

上一页目录 纯阅读 下一页

    gmd军事委员会及所属:

    一、军事委员会

    1937年7月抗日战争爆发。8月12日,国民政府国防最高会议和党政联席会议决定以军事委员会为抗战最高统帅部,并授

    权军事委员会对党政军实行统一指挥.8月20日,《大本营国军作战指导计划训令》曾拟议成立大本营,统率陆海空军及指导全民抗战.以下成立第一至第六部及后方勤务、管理、卫生勤务等各部,作为办事机构。8月30日蒋介石决定,以军事委员会为抗战最高统帅部,不另设大本营,原大本营所属第一至第六部及管理部归军事委员会统辖。9月8日为整肃军队又成立军法执行总监部。设立国家总动员设计委员会,蒋介石兼主任。9月17日gmd中央常务委员会议决定,由军事委员会委员长行使陆海空军最高统率之权,并授权军事委员会对于党政实行统一指挥。在其之下,又相继设立农产调整委员会,以周作民为主任委员;工矿调整委员会,以翁文灏为主任委员;贸易调整委员会,以卢作孚为主任委员。11月又在3个委员会之下设立水陆运输联合办事处。是年11月26日gmd中央常务委员会会议通过《非常时期党政机构调整及人员疏散办法》,其中关于军事委员会的有:中央党部之组织、宣传、训练3个部暂归军事委员会指挥,其职掌与总动员委员会有关系者,归并国家总动员设计委员会办理.贸易调整委员会改隶行政院财政部,禁烟委员会改隶行政院内政部。所建6个部有的合并,有的取消,并由参谋总长拟订军事委员会其他单位机构调整办法。

    1937年12月13日南京沦陷后.国民政府迁至武汉;1938年1月17日军事委员会又进行改组,将党政军分开。《修正军事

    委员会组织大纲》规定,军事委员会为战时统辖全国军民作战,直隶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委员长统率全国陆海空军,并指挥全民,负国防之全责。军事委员会设委员7—9人,由中央政治委员会选定,由国民政府特任之。此外,参谋总长、副参谋总长,军令部、军政部、军训部、政治部4部部长及军事参议院院长为当然委员,委员之职责为赞襄委员长筹划国防用兵大计。1月15日国民政府重新任命阎锡山、冯玉祥、李宗仁、程潜、陈绍宽、李济深为军事委员会委员:根据《修正军事委员会组织大纲》规定,参谋总长何应钦、副参谋总长白崇禧、军令部部长徐永昌、军政部部长何应钦,军训部部长白崇禧、政治部部长陈诚、军事参议院院长陈调元为当然委员。

    军事委员会内设办公厅。1937年2月17日原主任朱培德病逝;3月6日徐永昌接任主任;1938年1月徐永昌调任军令部部长,贺耀组任主任;

    调整后的军事委员会设参谋总长、副参谋总长.原参谋本部和原大本营第一部合并为军令部,专掌军令。参谋总长为军事委员会委员长之幕僚长,指导军事委员会所属各部、会、厅.襄助委员长处理军事委员会一切业务。

    军事委员会经过这次改组、机构基本固定下来,此后除增加或扩编一些新的机构外,直到抗日战争结束,没有多大变化.

    二、军政部

    1937年7月全面抗战爆发8月12日国民政府国防最高会议和党政联席会议决定以军事委员会为抗战最高统帅部,并授权

    军事委员会对党政军实行统一指挥:军政部由此时归军事委员会指挥.1938年1月公布的《军事委员会组织大纲》规定,该部

    部长何应钦为军事委员会当然委员.政务次长仍为曹浩森,常务次长陈诚.1938年1月陈诚调任政治部部长,张定璠接任常务

    次长.同时,经过修订的军事委员会组织大纲.对该部的职掌作了具体规定:(1)陆海军建设改进、人马之维持补充、交通通讯之整备,及全国总动员之筹划。(2)陆海军军需、粮秣、被服、装具、营缮及其他军需品之筹办、分配。(3)军械弹药之筹办分配.场厂仓库之建设管理,及民间有关工业资源之利用。(4)陆海军之卫生保健,及卫生机关之筹划运用:与此同时,军政部所属之各署、司机构亦有变动:

    军务司司长仍为王文宣.该司辖军事、防务、整备3个科。1937年7月为适应抗战需要增设要塞组,负责各要塞之整理、建设与行政教育事项。1938年为统筹办理炮兵部队.成立炮兵组,专司其责,

    军法司1937年9月军事委员会军法执行总监部成立,将该司所属军法处并入军法执行总监部审判组,仍由军法司人员兼办:该司司长仍为王震南:

    交通司司长王景禄。抗日战争爆发后,由于交通业务日益繁重,陆续增设汽车、燃料、经理3个科.

    兵工署仍以俞大维担任署长。所属除署本部外,军械司、司长陈隐冀.1938年陈隐冀调任参事,陈东生任司长:1937年9月增设机械、兵器2个科:制造司。司长杨继曾。技术司,司长仍由俞大维兼任。

    军需署署长周骏彦,所属各司基本没有变化。

    军医署1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页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