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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运输)教育规划、校阅视察及所属军校教育计划指导建设事项;通信兵监,1938年3月以华振麟任之,该监下设2个科,掌本兵科学校教育规划指导,科典范令、参考书修订和本兵科部队教育指导、校阅视察及编制装备技术器材之研究等事项;机械兵监,1938年3月以徐庭瑶任之,该监下设3个科,掌机械化部队、学校教育规划、校阅视察、建设改进事项和本兵科科典范令、参考书编订修正审查事项以及部队器材装备研究改善、军用车辆检查事项;国民教育处,1938年2月以杜心如为处长,该处下设两科,掌教育计划及教材编订事项和校阅统计、人事考核事项;军事编辑处,1938年2月以杨言昌为处长,掌军事参考图书编辑、翻译审核及搜集保管事项。

    五、军事参议院

    1938年1月17日为适应抗战的需要,军事参议院由直隶于国民政府改为隶隶于军事委员会,为军事研究及建议机关.

    军事参议院院长为陈调元,根据1938年1月17日修正之军事委员会组织大纲,院长为军事委员会当然委员;副院长王树常.1938年2月1日又任命张钫为副院长。军事参议院下分军事、总务2个厅,军事厅厅长为周维寅、总务厅厅长为厉尔康.

    六、军法执行总监部

    1937年7月抗日战争爆发,9月8日军事委员会为整肃军纪,组建军法执行总监部,特派唐生智为总监;9月16日派谷正伦、王懋功为副监。

    军法执行总监部,掌理军队纪律之维持与军法执行事务.该部下分总务、审判和督察3个组:总务组,掌理该部文电收发.承办文书典守印信、编审预算及经费出纳并庶务和官兵升降开补功过、赏罚请假旷职等各项事项。审判组,并军政部军法司而成立,掌军人犯罪案件审核事项;非军人犯汉奸、烟毒、盗匪、贪污及其他法令应归军法审判案件之审理、审核事项;关于军法法规审查事项;关于解答法律疑问事项;关于军事犯处理事项;关于该组禁闭人犯收管、戒护卫生登记、接见检查书籍信件各事项;关于军法行政事项。督察组,掌前后方文武机关人员违反军事法令之事项;关于考察各级司令部军法处有无枉纵事项;关于消查各地汉奸活动加以制裁事项;关于考察军情战况、交通运输、防空警卫、救护卫生及民众组织训练各事项.

    1938年2月9日免唐生智总监职,以鹿钟麟任之.是年6月14日鹿钟麟他调,以何成浚任总监。1940年12月秦德纯代理副监,1942年10月实任。1941年1月免去谷正伦副监职,贺国光继任副监。

    七、政治部

    1938年1月将原大本营第六部、军事委员会政训处、训练总监部政训处合并成立为政治部;1月任命陈诚为部长,2月正式成立。同时任命周恩来、黄琪翔为副部长,是年7月黄琪翔调任军训部副部长,张厉生接任副部长。

    政治部设有秘书长,1938年1月以张厉生任之;7月张他调,遗缺由第一厅厅长贺衷寒兼任。总务厅,朱代杰任厅长,掌经理人员训练、考核调查登记和经费预算等事项.第—厅,1938年1月任命贺衷寒为厅长,下设3个科和人事行政研究会.掌法规方案编审、政工人员任免铨叙事项,关于干部选拔、通信联络及人事登记事项,关于全部政工人员考绩考核、奖惩抚恤事项,关于人事行政研究事项;第二厅,1938年2月任命康泽为厅长,下设3个科和训练研究会,掌关于训练和政工方面设计事项,关于训练方面指导与考核事项,关于训练方面编审事项,关于训练方面的研究事项等;第三厅,1938年2月任命郭沫若为厅长,下设3个科,其中第二科设美术工厂和国际问题研究委员会、艺术问题研究委员会等,掌关于各种宣传之设计指导事项,关于对国内国外及敌伪各种宣传品之编审事项,关于慰劳征募、印刷发行、设计考核及文化服务事项,关于敌情及国际问题研究事项,关于戏剧、电影、音乐、歌咏、绘画等研究事项,其中第二科美术工厂,掌关于国际宣传画报编辑、木刻制作及有关抗战建国之照片摄影搜集事项。

    八、军事委员会委员长侍从室

    抗日战争开始后不久,军事委员会委员长侍从室随国民政府由南京撤迁武汉。1938年夏在武汉会战前夕,又由武汉撤至重庆.

    侍从室的组织,除原已成立的各处、组外,1938年在武汉又成立了第六组,隶属第二处,同时也受第一处领导,综理一切特工组织的情报业务,派唐纵任组长。

    侍从室第一处,主任钱大钧。钱于1938年3月调任航空委员会主任,林蔚接任主任。同时,陈希曾接莫我若任第一组组长。兼侍卫长钱大钧调离后,侍卫长一职空缺,王世和接陈善周任第三组组长,并代理副侍卫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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